论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

上传人:第*** 文档编号:35458020 上传时间:2018-03-16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论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论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论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论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论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论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论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论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溧阳市民政局 姜建才 朱亚洪摘要:本文试图从构建和谐社会民政的职责和定位出发,从构建和谐社会民政的职能出 发,就如何进一步强化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和地位作出思考和探讨。 关键词:构建和谐社会 民政职责 思路和对策党的十六大确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构建和谐社会任务的提出,对民政工作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使民政工作的作用和地位在构建的过程中更显突出,面临的挑战和任务也更为严峻和繁重。因此,认真探讨和谐社会和民政工作的关系是十分必要的。1

2、 1、构建和谐社会是民政部门的基本职能、构建和谐社会是民政部门的基本职能民政词典在“民政”条目中阐释:民政一词,最早见于北宋时期(公元 9601127 年)。民政的涵义颇为广泛,在特定的历史阶段往往有特定的内容。广义地说,民政是泛指政府机关以人民群众为对象,与人民群众切身权益有关的一些社会性、政治性的国内社会行政管理工作。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民政工作的内容,虽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有所不同,但其共同之点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有关,都是以人民群众为对象而为民施政的工作。民政部长李学举最近在一次讲话中,对民政工作有过精辟简练的概括,指出:“民政“的含义就是主理民众的事务,涉及民生、民权、民利。国

3、家机关的行政序列和编制中明确规定:民政部门是国务院的重要职能部门,其基本职能定位是社会福利服务与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具体负责救灾救济,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福利服务与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管理,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婚姻登记管理,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福利服务等多项工作。承担了中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框架中“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四大部分中,除“社会保险”以外的所有部分,其工作范围和服务是典型的“公共服务、社会服务与社会福利事业”,集中体现了现代“服务政府”的职能定位和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传统职业道德。“和谐”一词在中国源远流长,千百年来,中国

4、人一直在追求政治和谐,社会和谐。现代汉语词典对“和谐”的解释是:配合得适当和匀称。老子提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体现了中国古代哲人在理解“和谐”上的辩证思维;孔子的“君子和而不同”,则成为中国人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准则。由此可见,“和谐”既有协调、融洽、合作的意义,同时,又不是指无差别的、完全的同一,而是指事物多样性的有机统一。“和谐社会”简单来说就是建立在全体成员和谐相处基础上的社会。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在总结人类社会思想史关于和谐社会认识的基础上,创造性提出的新概念,其基本要素是,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其基本特征包括了六个方

5、面: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学术理论界认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良性运行,协调发展,兼顾公平和效率的社会,并且认为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的社会的基本原则。因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时也是民族和睦,家庭和睦,以社区和睦为基础的各阶层、各单位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深刻内涵和民政部门的职能定位,决定了民政部门在建设和谐社会中肩负着极为重要的使命,同时也明确地展示,构建和谐社会是民政部门的基本职能。2 2、 构建和谐社会民政部门面临的挑战和困难构建和谐社会民政部门面临的挑战和困难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极为艰巨繁杂的系统

6、工程,在这一过程中民政工作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具体到我市是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群体上:一是生存困难群体。这主要指是缺乏或丧失了基本的劳动能力,需要社会予以关心和帮扶。此类型对象在我市有 16000 人左右,虽然大部分已经得到救助,但救助和保障水平还不高,覆盖面也需进一步扩大。二是老年人群体。目前我市老年人逐渐增多,60 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 12.24 万,占全市人口的 15.5%,其生活主要靠退休金或家人保障,大部分生活质量不高,其中独居或无自理能力的老人更是明显。三是残疾人群体。残疾人群体由于自身的生理缺陷,在社会竞争中处于弱势,就业困难、生活贫困。目前我市约有残疾人 25000 人,占全市人口

7、的 3.1%,其中相当一部分不具备劳动能力,只能依靠国家救济或家人抚养,有相当一部分残疾人靠政府救济。四是下岗失业群体。全市现有在册城镇失业职工为 4091 人,他们因年龄偏大、职业技能较低、就业竞争能力弱等原因,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弱势群体。特别是双失业家庭,多数上有老、下有小,经济负担沉重,极易陷入贫困境地。五是增收困难群体。全市现有农村劳动力 31.21 万人,其中纯粹以务农为生的人口为10.82 万人,占全市农村劳动力总数的 34.66%。这部分人群及其家庭主要依赖于传统农业收入来维持其基本生活,文化水平低、收入来源单一、生活质量差、思想观念陈旧,是我市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逐步走向贫

8、困的群体。六是外来务工群体。外来务工人员已成为我市人口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一群体的大部分人工作在生产第一线,工作环境差、收入水平低,由于户籍身份关系,其生存、居住、教育和劳动等基本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七是其他类型群体。是指因偶然因素而造成贫困的弱势群体。据调查,我市弱势群体中,因为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发生交通事故和自然灾害等偶然因素致贫的约占弱势群体总数的 8%左右。根据上述分析,以上群体从需求分类看,有衣食需求、住房需求、教育需求、医疗需求、就业需求、安全需求、社会交往需求、社会参与需求和信息需求九大类型。其中,应当优先保障其衣、食、住等基本生活需求,在此需求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应当注意保障其就

9、业需求、医疗需求,然后逐步保障其他需求,促进弱势群体的全面发展,最终改变其弱势地位。民政部门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代言人和利益维护人,应把为民解困工作当作一项首要的政治任务,要加大对贫困群体的救助力度,不断完善创新社会救助工作,逐步扩大覆盖面和受益面,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更好地为困难群体解决他们所面临的各种困难,保障他们的生活、医疗、教育以及全面参与社会的合法权益,以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求得社会的和谐发展。3 3、构建和谐社会的思路和对策、构建和谐社会的思路和对策3.13.1、树立、树立“民政意识民政意识”,强化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强化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笔者认为,

10、李学举部长关于“民政的含义就是主理民众的事务,涉及民生、民权、民利”的提法,说的既是民政部门的职责,同时也可以理解为是“民政意识”,即作为民政工作者应该有这么一种意识,即民政工作就是从民生、民权、民利的角度出发,去主理民众的事务,去履行民政部门的职责,履行“执政为民”的理念。由于民政职能的规定性,决定了民政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扮演不可或缺和举足轻重的角色,发挥着基础性的兜底式的作用。因此民政工作者,必须有强烈的“民政意识”,通过履行自己的职责,去强化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去肩负越来越重的历史责任。3.23.2、深入调查研究,把握构建过程中的新情况、新特点、深入调查研究,把握构建过程

11、中的新情况、新和谐社会的建立是一个主动创造和具体实施的过程。“和谐社会”是一种动态的和谐,是一种不断打破旧的平衡,创造新的平衡,从而达至新的和谐的过程,是一种波浪式的发展,螺旋式的上升。这就要求民政工作者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努力把握构建过程中,不断产生的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密切关注弱势群体的困难状况、不同利益主体的各种利益诉求,积极参与消除来自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的风险源。不但要着力解决已经出现的属于民政职能范围内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也要通过调查、研究、预测、预警等手段,将一些可能出现的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同各职能部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不协调、不平

12、衡和不公正的现象,消除和化解障碍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矛盾和问题。3.33.3、积极推进民政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建立健全民政政策法规体系、积极推进民政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建立健全民政政策法规体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有四个方面,即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作为民政部门来说,主要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二项。社会管理,对于民政部门来说就是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化解社会矛盾,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受各种权利。在政策法规配套上,要优先健全包括城乡居民最低保活保障、灾民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一系列社会救助法规,基层社区自治组织

13、法规,民间组织管理法规等,并在此基础上创新和完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体系,保证民政社会事务的高效和有序运作。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要根据不同群体不同的需求和社区逐渐多元化的特点,满足不同层次群体的需求,扩充服务项目,拓展服务内容,改善公共设施,美化社区环境,在关注居民的物质生活的同时,注重居民的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及时提供居民迫切需要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特别在关注弱势困难群体和推出更加人性化的养老服务模式等方面要有所创新和完善。3.43.4、努力提高民政工作队伍素质,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努力提高民政工作队伍素质,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庞大的工程,服务对象众多,服务工作量大

14、。因此,民政工作队伍的建设应该是广义的,它包括三个层次,即民政机关的公务员,专职的社会工作者,义务的志愿者。国外有资料证明,要真正有效地开展社区服务,其服务队伍的人员结构是1:10:100,即一个公务员,10 个专职社工,100 个义务志愿者。公务员主要是掌握政策法规,配置社会资源;专职的社会工作者,都是经过专业培训的,是某一个方面的专家,包括医生、护士、心理社工等;义务志愿者是一个伟大的群体,由于他们的广泛参与和细心服务,使整个社会充满和谐、友爱的氛围,服务对象得到了细致的服务,志愿者们也从中陶冶了精神,得到了奉献的快乐。从根本上说,和谐社会得以可能,需要相应的物质、制度保障,更需要特定的人文精神和人文素质来维系。因为人最需要的就是人。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民政工作队伍的建设必须是广义的,同时也是规范的,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综上所述,“意莫高于爱民,行莫高于厚民”,民政部门要承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要积极为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进一步做好“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的各项民政工作,自觉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承担更大责任,为维护社会安定和发展做“稳定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