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养老金制度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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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加拿大的养老金制度简介加拿大的养老金制度简介一、加拿大退休收入系一、加拿大退休收入系统统加拿大的退休收入系统分为三部分,即:老年保障计划、养老金计划、个人存款及原单位福利。养老金的标准约为本人工资的 70%,政府和社会提供退休金的 41%(老年保障计划 22.7%,养老金计划 18.3%),2006 年人均享受老年保障计划和养老金计划约为 16840 元。二、老年保障二、老年保障计计划(划(OAS) )老年保障计划是加拿大国家退休金制度的基石之一。从1952 年开始执行,由加拿大政府管理,基金来源于国家税收,覆盖全体国民。按月向加拿大老年人发放。它分为基本的老年保障金、保证收入补贴金、配偶津

2、贴和鳏寡津贴。1、老年保障金。享受老年保障金的条件有两个:一是年龄达到 65 岁;二是满 18 岁后在加居住满 10 年以上。其中,在加居住满 40 年的享受全额。1989 年新的立法规定,年收入 53000 加元以上的,每超出 1 元交回 15 分。年收入在84000 加元以上的,不再享受老年保障金。2、保证收入补贴金。此项目以家庭收入为基准, 向享受老年保障金、但总体收入比较低的老年人发放。每年根据其收入情况,本人申请可领到相应数额的补贴金,年收入达2到 15000 加元的不予补贴。与老年保障金两项加起来,可保证 80 以上的老年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上。3、配偶津贴和鳏寡津贴。配偶在 6064

3、 岁之间,未享受老年保障金的人,可申请配偶津贴; 6064 岁之间丧偶的孤寡老人可申请鳏寡津贴。目前大约 10 万人享受此项补助。年满 65 岁时停止发放该项补贴,因为 65 岁即可申请领取老年保障金。 三、三、 养老金养老金计计划(划(CPP) )加拿大养老金计划于 1966 年正式执行,由加拿大政府负责管理,具有强制性,凡年满 18 岁已参加工作的雇员,必须参加养老金计划。养老金计划基金来源于雇主和雇员缴费。每年在填报税表时向养老金计划管理部门缴费,截止 2005年加拿大滚存基金约为 980 亿元。2006 年雇员的缴费基数为 38600 元,缴费比例为本人收入的 4.95%,应缴纳 19

4、10.70 元,雇主缴纳同样的比例。自谋职业者全部个人缴纳,即 9.9%,全年应缴纳 38600 元。缴费比例分段计算,雇员年收入低于 3500 元的不缴费;雇员年收入高于 42100 元的,高出部分降低征收的比例。当雇员退休、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后,由雇员或其家人申请领取退休金和各项福利金。加拿大对退休年龄没有严格的规定,每个人都可工作到自己想退休的时候。但从实际情况看,多数人都选择 61623岁左右的年龄段退休。养老金的计算,一般是以 40 年的工作经历为基数,其中允许将 15的工资低的年限去掉,妇女生育和照顾 7 岁以下儿童的时间还可以多扣除一些工资低的年限,然后,根据有效工作年限,按平均

5、工资的一部分发给。 领取养老金的多少因退休时间的早晚而有所区别,60 岁申请退休的,养老金要扣减一些,超过 65 岁申请退休的,养老金增加一些,加减比例每月为 0.5,一年为 6,2006 年每月最高的可享受到 844.58 元,最低可享受到 466.67 元。另外,养老金计划还包括残疾人福利、生存者福利(死亡抚恤金、丧偶抚恤金、子女抚恤金)。三、个人存款和原三、个人存款和原单单位福利位福利1、个人登记退休储蓄计划一个人退休后,能得到原来工资 70的收入,就能满足生活的需要。所以,老年保障金和养老金计划的设置都将此作为了参数。如果个人认为前两项收入达不到这个水准,或想生活得更好一些,就可通过个

6、人登记退休储蓄计划来弥补。这项计划的主要特征为:一是政府予以鼓励,缴费期间享受免税,领取时须按规定纳税。据了解,个人投入登记退休储蓄计划的资金,一般不得超过本人工资的 18,政府予以免税。二是要予以登记,这笔钱只能到退休时才能领取,因而锁住了一大笔资金;三是缴费的投资组合由个人决定,4风险由个人承担。2、原单位福利(1)原单位(雇主)可自愿制定的退休金计划, 但必须到省养老金监管部门进行注册,,注册时需要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书,明确设立计划的法律依据以及各项相关内容(如缴费率、投资渠道、待遇享受条件、待遇计算方法等)。所建立的计划要同时能满足加拿大联邦税务局和各省税务局的要求,还要严格遵守与养老金有关的法规。一经注册,就必须保证执行法律设定的最低标准。(2)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既不同于注册的养老金计划,也不属于储蓄计划,而是一项由雇主拿出部分经营利润作为缴费而建立的保障计划。雇员分享雇主利润,必须在到达退休年龄时才能领取待遇。该项计划同样要遵守加拿大联邦税务局的税法,其缴费上限由加拿大联邦税务局设定,雇主所缴费用可享受减税待遇。 索小建二 00 六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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