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等化项目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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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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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均等化项目服务内容 一、健康档案 (一)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 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 记录和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既往史、家族史等基本健康信 息。 2.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方式、健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 康评价等。 3.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06岁儿 童、孕产妇 、老年人、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各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记 录。 4.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转诊、会诊记录 等。 (二)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 1.辖区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

2、 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受服务时, 由医务人员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 况填写相应记录。同时为服 务对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2.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 筛查、健康体 检等多种方式,由乡镇卫生院、村 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组织医务人员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 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 3.已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地区应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通过上述方式为个人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发放国家 统一标准的医疗保健卡。 4.将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填写的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 袋统

3、一存放。农村地区可以家庭为单位集中存放保管。居民 电子健康档案的数据 存放在电子健康档案数据中心。 (三)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 1.已建档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站)复诊时, 应 持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或医疗保健卡),在 调取其健康档案后,由接 诊医生根据 复诊情况,及时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 2.入户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时, 应事先查阅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并携带相应表 单,在服 务过程中记录、 补充相应内容。已建立 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机构应同时更新电子健康档案。 3.对于需要转诊、会诊的服务对象,由接 诊医生填写转诊、会 诊记录。 4.所有的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

4、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 二、健康教育服务 (一)健康教育内容 1.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配合有关部门 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2.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 岁儿童家长、农民工等人群进行健 康教育。 3.开展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限盐、控烟、限 酒、控制药物依赖、戒毒等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 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 4.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哮喘、乳腺癌和宫颈癌、结核病、肝炎、艾滋 病、流感、手足口病和狂犬病、布病等重点疾病健康教育。 5.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 饮水卫生、计划生育、学 校卫生等公

5、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 6.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防灾减灾、家庭急救等健康教育。 7.宣传普及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二)服务形式及要求 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1)发放印刷资料 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 处方和健康手册等。 放置在乡镇卫生 院、村卫 生室、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候诊区、 诊 室、咨询台等处。每个机构每 年提供不少于 12 种内容的印刷资料,并及时更新补充,保障使用。 (2)播放音像资料 音像资料包括录像带、VCD 、DVD 等视听传播资料,机构正常应诊的时间内, 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门诊候诊区、 观察室、健教室等场所或宣传活 动现场

6、播放。每个机构每年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 6 种。 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宣传栏不少于 2 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 服务站宣传栏不少于 1 个,每个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 2 平方米。宣传栏一般设置 在机构的户外、健康教育室、候诊室、输液室或收费 大厅的明显位置,宣传栏中 心位置距地面 1.51.6 米高。每个机构每 2 个月最少更换 1 次健康教育宣传栏 内容。 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利用各种健康主题日或针对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并发放宣传资料。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至少开展 9 次公众健康咨询 活动。 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定期举办健康知

7、识讲座,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健康知 识及必要的健康技能, 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至少举 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 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两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 识讲座。 5.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医务人员在提供门诊医 疗、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 务时,要开展有 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 的教育。 三、预防接种服务 (一)预防接种管理 1.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 3 个月的 06 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 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2.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

8、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 类、 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 边远山区、海岛、牧 区等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 3.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 1 次核查和整理。 (二)预防接种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在部分省份对 重点人群接种出血热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高危人群实施炭疽疫苗、 钩体疫苗应急 接种。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群体性接种 工作和应急接种工作。 1.接种前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对儿童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 薄)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 象

9、、接种疫苗的品种。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 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 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 2.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 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 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 作规范规定的接种月(年)龄、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 3.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 应在留观室观察 30 分钟。 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簿)上 记录,与儿童 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有条件的地

10、区录入计算机并进行网络报告。 (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 员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 测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服务内容 (一)新生儿家庭访视 新生儿出院后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了 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在开展新生儿疾病 筛查的地区了解新生儿疾病筛 查情况等。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 口腔发育等。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同时建 立06 岁儿童保健手册。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母乳 喂养、护 理和常

11、见疾病预防指导。如果 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 1 剂乙肝疫 苗,提醒家长尽快补种。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家 长到具 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 对于低出生体重、早 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 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访视次数。 (二)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新生儿满 28 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 乡镇卫生院、社区 卫生服务 中心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 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 进行体重、身长测量、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 (三)婴幼儿健康管理 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偏远地区可 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 站进行, 时

12、间分别在 3、6、8、12、18、24、30、36 月龄 时,共 8 次。有条件的地区,建 议结合儿童预防接种 时间增加随访次数。服务内 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 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 进行母乳喂养、 辅食添加、心理行 为发育、意 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婴幼儿 68、18 、30 月龄时分别进行 1 次血常规检测。在 6、12、24、36 月龄时使用听性 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 1 次听力筛查。在每次 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 症,若无,体检结 束后接受疫苗接种。 (四)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为 46

13、 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应在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进行,集体儿童可在托幼机构进行。服 务内容包 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 进行体格检查,生 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检测和视力筛查, 进行合理膳食、心理行为发育、 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每次进行预 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 (五)健康问题处理 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 贫血、 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 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 对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高鄂弓、 诞生牙)、龋齿、 视力低

14、常或听力异常儿童应及时转诊。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服务内容 (一)孕早期健康管理 孕 12 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 进行第 1 次产前随访。 1.孕 12 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 健手册。 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 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 规、血型、肝功能、 肾功能、乙型肝炎检 查,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 抗体检测 等实验室检查。 3.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 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 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 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

15、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4.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 1 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 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 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 2 周 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 孕 1620 周、2124 周各进行 1 次随访, 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 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 观察、一般体格 检查、 产科检查、实验室检 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 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 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2.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 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 动和营养指导 外,还应进 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

16、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3.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 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危急征象的孕 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三)孕晚期健康管理1.督促孕产妇在孕 2836 周、3740 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各进 行 1 次随访。 2.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 发症、合 并症防治指导。 3.对随访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酌情增 加随访次数。随访中若发现 有意外情况,建 议其及时转诊。 (四)产后访视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 妇分娩信息后,应于 37 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 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1.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 部伤口恢复等情况。 2.对产妇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 对母乳喂养困难、 产后便秘、痔 疮、会阴或腹 部伤口等问题进行处理。 3.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 产 后抑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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