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通信配套工程建设协议(恒安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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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中国联通楼宇通信配套工程建设协议甲 方: 地 址: 乙 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临汾市分公司 地 址:平阳北街 1 号 鉴于: 1) 甲方作为小区物业单位希望加强楼宇信息化服务能力; 2) 乙方是临汾市范围通信设计、建设并运营的主体运营商; 3) 为了满足住(驻)户对于高品质及整体性电信服务之需求; 4) 甲乙双方具有长期友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共同合作建设甲方开发建设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通信网络接 入项目,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项目信息及需求 甲方需要对其管理范围楼宇进行通信系统建设和覆盖,包括新建楼宇建筑面积约 70 万平方米、

2、住 户约 5800 余户;旧楼宇 10 栋、住户约 580 余户。 2、项目内容 2.1 设计与施工:甲乙双方各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解决楼宇通信配套工程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2.2 甲方提供新建楼宇内通信网接入所必须之基础设施建设,及楼宇内部管线、进入楼宇的管孔等, 并配合乙方做好通信业务的宣传推广。 2.3 乙方负责通信接入线路和相关通信设备的投资和建设,并提供相关通信业务和售后服务。 3、甲方的权利义务 3.1 甲方应为乙方的楼外光缆引入工程及大楼内部通信网络设计施工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同时提 供各类相关图纸。 3.2 甲方同时应提供网络设备所需的电源系统,相应的接地和防雷系统以及楼层设

3、备所需的符合要 求的电源,相关电费及其他相应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甲方提供现有的路由和设施(含大楼红线内入楼管道井、预埋入楼管道等)供乙方优先使用; 如甲方现有的路由不能满足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乙方自行铺设路由,费用由乙方承担。 3.4 甲方为乙方提供安装楼宇通信设备所需楼层内合理的安装空间,供乙方优先使用。 3.5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通信系统建设所需的楼宇走线槽道等资源,供乙方优先使用。 3.6 甲方免费在其物业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区域对乙方业务进行宣传;同时提供其他便利 条件,方便乙方在小区内进行业务宣传。 4、乙方的权利义务 4.1 乙方负责根据双方认可的甲方提供的建筑规划设计

4、资料进行投资建设,投资建设内容包括: (1)通信设备。 (2)楼内综合布线系统。 2 4.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楼宇楼房主体(不包括必要的墙壁打孔,穿线等) ,因乙方原因造成 的损坏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负责修复。 4.3 乙方负责办理楼宇以外通信管线的引入和光纤的引入事宜。 4.4 乙方负责维护整个楼宇内由乙方投资的通信系统,保证其正常运转。 4.5 乙方拥有其投资于整个楼宇通信网络的永久所有权和经营权。 4.6 乙方拥有在建成后的信息化楼宇中向通信业务使用业主收取相关通信费用的权利。 5、经营方式 5.1 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各种技术支持和服务,并制定相关业务资费价格。 5.2 乙方授权甲方

5、进行本小区通信业务的宣传推广,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性业务发展佣金。 (按照宽带 50 元/部、电话 5 元/ 部、支付,以年为周期进行结算) 5.3 乙方授权甲方在小区物业中心进行业务代办,酬金支付比照其他指定厅标准。 (另行签订业务代办协议) 6、所有权 6.1 甲方拥有本协议规定的小区楼宇的管理权。 6.2 乙方拥有该楼宇内乙方投资建设的设备和综合布线系统的所有权,以及本协议有效期内该楼宇 内的经营权和使用自主权。 6.3 权利变更:任何一方在合作期内若发生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变更,从而影响到本协议的合作及 经营,变更方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款以下称“协议方” ) ,并且变更方、受

6、让 方、协议方应该签订交接协议 ,重新确定本协议规定的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所有人。同时, 变更方还应该向受让方移交本协议并与受让方达成协议,以保证本协议相应条款(尤其是涉及 协议方权利的条款)可以继续履行。 7、竞争与排斥 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将乙方投资的设备及布线系统作其他用途或提供给第三 方使用或用于营利。 8、保密 甲乙双方对彼此之间相互提供的信息、资料以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 书面确认,不得将本协议规定内容向其他方透露。 9、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双方应努力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影 响或损失。由于一方迟延采取相应措施造成的损

7、失,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不可抗力事件包 括严重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第三方电路故障等不可抗拒的事件。 10、其他规定 10.1 放弃 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双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应不构成放弃其权利, 任何单独的或部分的行使权利也不排除其进一步的行使。 10.2 转让 未经协议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10.3 约束力 3 本协议只有在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修改,补充或变更。 10.4 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将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10.5 完整协议 本协议及其附于本协议之后的附件、备忘录与补充协议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1、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 年。 11.2 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 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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