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办法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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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阳煤人字2013169号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印发阳煤集团2013 年 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阳煤集团2013年薪酬管理办法已于二一三年一月十 八日经集团公司第十三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现将该 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2月5日2 阳煤集团2013 年薪酬管理办法 为适应经济形势的变化,建立以提高效益为中心,提高生 产效率为主线,注重安全考核的集团公司薪酬分配体系,充分 发挥薪酬分配的激励与导向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职工的 积极性,促进各项经营指标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薪酬管理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效

2、益同步增减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工资 总量与利润挂钩的基数增长制。 (二)坚持薪酬与效率挂钩的原则,建立按效率反算定员, 按定员确定工资基数,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的考核机制。 (三)坚持工资分配与安全挂钩考核的原则,继续推行安 全结构工资制。 (四)坚持科级以上管理人员的工资增长幅度低于职工、 工资降低幅度高于职工的原则,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 势。 (五)坚持管理人员不得挤占职工工资总额的原则,实行 管理人员工资总量包干制。 二、工资总额管理 集团公司继续坚持并进一步完善基数增长制,合理确定各 单位的工资总额基数,单位工资总额与利润、安全挂钩考核。 化工产业管理局负责所属各单位的工资总额管

3、理,在所属化工3 单位试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参照山西省国资委发布的工资总 额预算管理办法,由化工局根据各化工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向集 团公司申报预算工资总额,在不超预算的范围内自主分配工资。 (一)工资基数 集团公司根据各单位产量或销售收入(不含贸易收入)指 标和效率计划确定定员人数,按定员人数与各单位上年实际人 均工资计算各单位的工资基数。 (二)超额利润提取工资 集团公司考核办按照经济政策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财务部 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各单位的收入,人力资源部只根据各单位利 润指标完成情况计算超额利润提取工资。 1、盈利单位按超额利润额的50%提取工资。 2、亏损单位按减亏额的40%提取工资。 3、

4、完不成利润指标的用工资抵补。 (三)安全奖励工资 根据集团公司安全一号文件确定的安全激励政策,月度安 全奖励考核后向各单位结算;因安全事故考核的工资,用来奖 励安全状况好的单位。 三、工资水平管理 (一)集团公司参照山西省2013年工资增长指导线,并结 合实际经营情况,确定集团公司的工资增长指导线实施方案,4 并建立工资水平与各单位效益和效率挂钩的考核机制,合理拉 开效益好与差、效率高与低单位之间的工资水平差距。 1、利润、效率都完成指标的单位,工资总额指标有结余, 工资增幅可按集团公司工资增长指导线实施方案的上限确定。 2、利润完成指标但效率未完成指标的单位,工资总额指标 有结余,工资增幅可

5、按不超集团公司工资增长指导线实施方案 确定的基准线执行。 (二)经营层薪酬水平 1、月度工资标准 各单位经营层管理人员月度只支付集团公司规定的预付薪 酬标准,不得领取各项奖励及其它工资性收入,但执行集团公 司对经营层个人的考核扣款,年终根据年薪考核情况兑现, 2013年各单位正职月度预付工资标准为: 300万吨以上煤炭生产矿井15000元,300万吨以下及基建 技改煤矿12000元,非煤单位10000元。 各单位副职预付标准按正职的75%确定。 2、年薪标准 经营层管理人员按集团公司年薪制办法核定年薪标准,经 营性减盈增亏单位的经营层管理人员按最低标准计发薪酬。 (二)中层管理人员薪酬水平 集

6、团公司严格按照核定的各单位科级机构、科级职数以及 科级人员工资水平控制二级单位副总和科级人员的工资总额,5 实行工资总额全年包干使用不得突破。 1、煤炭生产矿副总师年薪按不高于本单位正职年薪的45% 控制,地面单位副总师按不高于本单位正职的55%控制。 2、煤炭生产矿生产井区正科按全矿在岗职工人均工资的3.6 倍控制,地面生产车间正科按2.5倍控制,地面服务单位和机关 科室正科按2.3倍控制。 3、地面单位生产车间正科按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人均工资 的2.6 倍控制,后勤服务单位和机关科室正科按2.3倍控制。 职工人数超过2000人的单位,在上述控制倍数的基础上增加0.2 倍,对职工人数不足50

7、0人的单位,在上述控制倍数的基础上 降低0.1倍。 (三)一般管理人员薪酬水平 集团公司严格按照各单位一般管理人员编制人数,参照上 年度各单位一般管理人员工资水平,核定各单位一般管理人员 的工资基数,随本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增幅核增核减工资,工资 总额包干使用不得突破,一般管理人员的工资水平按本单位全 部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1-1.2倍控制。 (四)工资分配继续向井下艰苦岗位人员倾斜,井下队长、 书记年收入按不超过全队平均工资2.2倍执行。井下一线、井 下辅助、有一定技能和较繁重地面岗位与简单轻体力岗位的工 资比例关系的指导意见为3.1:2.5:1.5:1。 四、工资分配形式6 随着集团公司快速扩张

8、,各单位要根据不同行业特点、不 同所有制形式,采用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分配形式,充分调动各 类人员的积极性。 (一)计件工资制。加强定额基础管理,完善原始记录, 逐步扩大计件面。对工作有量可计的岗位全部实行计件工资制, 按完成的工作数量和质量以及计件单价计发工资。 (二)岗位绩效工资制。对管理、技术人员以及工作不易 计量的操作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根据个人综合素质、工 作经验、工作能力确定岗位系数,按工作业绩确定绩效工资。 (三)销售提成制。加强市场预测和分析,参考本行业通 用的提成奖励办法,根据市场需求制定销售提成办法。对销售 人员实行基本工资加销售提成制,销售提成与销售量、销售额 以及回款率

9、挂钩考核。 (四)科技重奖制。技术人员在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基 础上,有科技发明、科技创新或技术转化成果时,按发明创新 或转化带来的经济效益的一定比例进行重奖。 (五)协议工资制。对核心技术人才、关键技术工人以及 其他各类短缺人才(包括外部引进和内部调剂)试行协议工资 制,经过双方协商并报集团公司批准备案后,按协议支付工资。 (六)岗位包干工资制。对一些工作量一定、易考核的岗 位可以实行岗位包干工资制,在科学合理的定员定额标准基础7 上实行工资包干,鼓励减少用人提高劳动效率,实现企业效益 和职工收入共同提高。 (七)课时工资制。对集团公司、二级单位职工培训教师 实行课时工资制,个人超额完成规定

10、课时按折算的课时定额计 发超额工资。同时,按受训人员取证情况、平时教学质量和授 课情况进行考核。 (八)病人选医生工资制。医疗系统医护人员继续实行以 岗位工资为基础的病人选医生工资制。医护人员按学历、经验 等综合考评确定不同等级,并按等级确定岗位工资作为基础工 资。按照病人可以自由选择医生的原则,对医护人员按照所承 担的工作量、病人满意度计发绩效工资。 五、工资分配程序 集团公司对各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进行双重调控,各 单位根据集团公司考核后的工资总额自主进行工资分配,通过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薪酬分配模块,实现工资分配过程和结 果相衔接的管控目的。 (一)计划审批 月度集团公司考核会后,各

11、单位到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进 行工资总额结算,按照结算的工资总额,申报月度工资发放计 划,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按批准的额度进行分配。 (二)工资分配 各单位要依托集团公司开发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薪酬8 模块进行工资核算,在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完成工资台账的编 制,由系统生成报送银行的个人开支明细,工资全部由银行代 发。各单位所有薪酬分配数据必须进入系统薪酬分配模块,全 程接受集团公司监控和职工个人查询、监督。 (三)现金审批 各单位必须在财务公司开设资金帐户,人力资源部根据计 算机系统内的工资数据,自动生成并打印各单位的“阳煤集团 工资现金审批表” ,加盖“薪酬管理专用章”后报财务公司。财 务公司

12、根据“阳煤集团工资现金审批表”上的金额进行工资现 金的拨付,同时由财务公司协调各银行,工资现金支票必须加 盖“薪酬管理专用章”后方可开资。 (四)报表管理 各单位要根据计算机系统数据进行报表编制,确保实际分 配结果与系统数据一致、系统数据与工资报表一致、工资报表 数据与财务报表一致,每月进行工资报表与财务报表对账工作, 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六、薪酬管理规定 (一)各单位薪酬分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 政策。一是加班、带薪年休假工资、下井津贴、夜班津贴等必 须按规定标准在工资台账中明确体现,不得以加分、加奖形式 体现在计件工资或奖金内;二是必须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有 关规定,达不

13、到法定出勤的不低于日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实领9 工资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时,除三险一金外,其它扣款当月不 再扣除,以后月份再扣。集团公司将加大对各单位政策执行的 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单 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人力资源分管领导和科长各处以1000 元罚款。 (二)各单位要根据利润完成情况动态调整计件定额标准 工资和岗薪起点工资;不得制定超过集团公司规定的津补贴项 目和安全账户兑现标准;不得制定超过企业承受能力的各项经 济激励政策和单项奖励;不得以各种抵押金名义进行奖励;不 得以任何形式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外列支其他人工成本奖 励;不得多头提取工资或重复提取工资性收入

14、;严格执行工资 分配程序,未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不得提取和发放任何奖励, 违反规定的由纪检部门按违规违纪查处。 (三)各单位经营层的薪酬由集团公司核定,并进行单列 管理,科级及一般管理人员工资总额实行包干使用。各单位经 营层管理人员不得在集团公司批准的薪酬标准以外领取其他薪 酬,不得参与分配集团公司因企业行为给予的各种经济政策奖 励和单项奖励;科级及一般管理人员的工资不得突破包干工资 总额。凡违反规定的要通报批评,双倍核减超发的工资总额, 并考核领导人员年薪的5%。 (四)各单位要在坚持集团公司对单位按基数增长制不变, 单位对职工以劳计酬的分配原则不变的前提下,实行“433”安10 全结构工资,

15、并继续推行个人安全技能账户工资制度,严格按 照集团公司安全一号文件规定执行有关安全结构工资规定和安 全奖惩政策,充分发挥薪酬分配在安全工作中的激励约束作用。 集团公司将每半年对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结构工资、个人安全技 能账户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对排名前三名的单位给予奖励。 (五)各单位要强化单项奖的管理,集团公司对所属单位 结算的单项奖励,除安全奖励及明确是对个人的先进表彰外, 全部作为各单位工资来源的一部分统一和利润挂钩,在完成利 润指标的前提下统筹考核发放,完不成利润指标的不发或核减 工资基数后发放,集团公司机关任何部门不得干预;各单位原 则上不得设立单项奖励,确需设立的,奖励方案要集体研究,

16、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录入工资台账,纳入统计报表;集团公司 将加大对各单位单项奖励的检查力度,规范单项奖管理。 (六)各单位要严格薪酬的决策和审核程序,凡涉及职工 切身利益的薪酬事项,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 集团公司进行审核和备案,坚决杜绝随意决策,个人代替集体 (组织)决策,要将薪酬制度和执行结果纳入企务公开的范围。 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要继续配合纪检部门做好治理截留工资奖 金的效能监察工作,坚决堵塞克扣、截留工资的管理漏洞。 (七)各单位要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薪酬 分配办法,通过集体协商或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确定,并 向本单位全体职工公布,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11 抄送:集团公司副总师以上领导,机关各部室。存档(2)共印150份 阳煤集团办公室 2013年2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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