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窑中学校园电视台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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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 1 - 页 共 50 页 瓶窑中学校园电视台设备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HZYHZFCG-2014-315) 采购人: 杭州市瓶窑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1月第 - 2 - 页 共 50 页 目 录 投标人注意事项 .- 2 -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3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 6 -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 21 -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 31 -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36 - 投标人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或是歧视性、 排他性等不公正条款或其它违法违规内容时

2、,为保证招标文件的修改留出充足时间,请 在2014年11月21日15:00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询问或递交质疑书。 二、如遇投标截止时间推迟、采购需求变动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网上发布更正 公告(通知) ,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原招标信息发布媒介!并请投标人在阅读更正公告(通 知)后,将附件中的更正通知打印并盖上投标人公章后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 三、根据余财采201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验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对于单次采购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货物类采购项目(除国家规定应由专业机构强制检测 或已聘请专业监理公司监理的采购项目) ,委托质检余杭分局监测中心进行验收。对不按 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

3、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供货的供应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1至3年内禁止参加余杭区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对拒不改正的将无限期禁止其参加余杭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将处罚结果上网进行公示。第 - 3 - 页 共 50 页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 规定,经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余办确2014356号确认书批准,现就瓶窑中学校园电视 台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 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瓶窑中学校园电视台设备采购项目(HZYHZFCG-2014-315) 。 二

4、、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校园电视台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相关维护等, 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 【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六、投标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12日至2014年11月2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七、投标报名: 1、现场报名: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

5、楼,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窗口; 注:我中心将推行网上报名,建议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尽快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 ()进行注册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 商库” 。本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请在合同签订以前完成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入库 工作。 八、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考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第 - 4 - 页 共 50 页 注:报名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本人前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

6、标文件 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 时提供原件备查。 九、招标文件可通过以下网站免费下载,现场报名不再发售纸质文件: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 余杭区政府采购网(http:/ ; 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http:/) ;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十、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014年12月4日 9:40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 十一、开标时间与地点(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2014年12月4日 9:40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

7、十二、业务咨询:1、杭州市瓶窑中学 联系人:郑明才;联系电话:18057107027 2、项目负责人:俞国乾; 联系电话:0571-86201566;传真:0571-89360706 3、投标报名、中标通知书发放、保证金退付、合同鉴证、质疑受理咨询电话: 0571-86201866 十三、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 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

8、领取截止时间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 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第 - 5 - 页 共 50 页 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余杭区 财政局(采购监管科,联系电话:0571-89180113)投诉。 3、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 号市民之家三楼 )政府采购窗口。第 - 6 - 页 共 50 页 第二部分

9、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名 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瓶窑中学校园电视台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 HZYHZFCG-2014-315 3 投标保证金 1) 、须从投标单位账号汇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2800 元(币种 为人民币,拒收现金) 。 收款单位(户名):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余杭支行 银行账号:79718100501600-0001 2) 、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汇票/支票/ 银行转帐等,谢绝现金缴纳)缴纳到账,并在缴款凭证备注栏中 注明项目编号,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无效投标。 3) 、请在余杭区市民之家三楼杭州银行窗口办理本

10、项目投标保证 金递交函,并将该递交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文件中未 提供本项目认可的递交函的,视为无效投标。 4) 、杭州银行咨询电话:0571- 89273001 4 投标有效期 投标书递交后60天内有效 5 投标文件份数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 6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7 1) 、本项目预算公开,总预算价为 28 万元。 2) 、本项目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即投标报价预算价) ,其投标视为无效。 3) 、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8 1) 、本项目将在开评标过程中现场公布商务技

11、术得分、综合得分及排名; 2) 、如项目评标完成前,投标人授权代表已离开开标现场,则投标人不得以未公 开得分情况及排名为由提起质疑、投诉。第 - 7 - 页 共 50 页 9 演示要求及 其他说明 根据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明确要求的演示内容,演示时间控制在 15分钟内。请各投标人自行备好演示电脑等相关的工具或物品, 具体要求见评分细则。 10 本项目所投序号9液晶电视、序号10显示器必须符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调整公布第十六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490号)和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十四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491号)相关规定,否则视为无

12、效投标。第 - 8 - 页 共 50 页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之通用条款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 为。 2、定义 2.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以及本项目采购人。 2.2、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2.3、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 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投标费用: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 6、特别说

13、明: 6.1、如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的产品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应 当按一家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应取其中通过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报 价相同时,取技术分最高者;均相同时,由评审小组集体决定。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 作为关键核心部分的单一产品品牌、型号均相同且报价占项目总报价50%以上(含本数, 下同)的,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多家供应商中,有一家供应商的报价达 到50%以上,提供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供应商均按一家供应商认定。 6.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14、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 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 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 有报名的投标人。 7.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第 - 9 - 页 共 50 页 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前来报名的投标人。 7.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 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 书面文件为准。 7.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 采购人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8.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 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 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8.2、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 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外文资料不予认可。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不符的,均 不予认可。翻译严重错误的,将视同提供虚假资料,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8.3、投标计量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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