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王府长史司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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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明代王府长史司初探无风向微风 2011-7-21摘要:王府长史司是明代管理亲王府事务的机构。它的设置,实际上是为维护宗室利益和封建礼乐制度为目的的。王府长史司作为藩王府的官属,其设置和职权范围是随着明代宗藩政策的演进而发生变化的,而王府官员的选任和境遇也表现出这一特点。关键词:明朝;王府长史司;职能宗藩制度是明代政治体制的重要内容之一,而宗藩的管理亦兹事非轻。明代对宗藩的管理是由礼部与藩王的官署王府长史司进行共同管理,但又独立于地方行政体系,这是明代宗藩管理的主要特征。王府长史司是明代管理亲王府事务的机构,考察该王府长史司的设置、职能以及官员的选任、升迁与境遇,对于我们理解和研究明代宗藩制度

2、是很有裨益的。本文有鉴于此,简要撰述成文。一、王府长史司的设置王府长史司作为管理亲王府事务的机构,其构建是随着明代宗藩制度的确立逐步完善起来的。洪武三年(1370 年) ,明太祖下诏分封诸子, “分茅胙土,以藩屏国家” 1 (卷 6,明太祖)。为了维护藩王尊崇的地位和处理宗藩事务的需要,同年,明太祖也在各地藩王王府上置王相府作为藩王的官属。王相府设立之初, “置王相府左、右相各一人,正二品左、右傅各一人。从二品参军府,参军一人,正五品录事二人,正七品纪善一人。正七品各以其品秩列朝官之次。又置典签司、谘议官。寻以王府武相皆勋臣,令居文相上,王相府官属仍与朝官更互除授。是年置王府教授。 ”次年(1

3、371 年) ,更定官制。 “左、右相,正二品,文武傅,从二品,参军,从五品,录事,正七品,审理正,正六品,副,正七品,纪善,正七品,各署典祠正、典宝正、典仪正、典膳正、典服正、工正、医正,并正七品,副,并从七品,牧正,正八品,副,从八品,引礼舍人,省注。 ”又到洪武九年(1376 年) , “改参军为长史,罢王傅府及典签司、谘议官,增设伴读四人,选老成明经慎行之士任之,侍读四人,收掌文籍,少则缺之。寻改王相府所属奉祠、典宝、典膳、良医、工正各所正并纪善俱正八品,副,从八品。 ”洪武十三年(1380 年) ,进行了一次较的调整,罢王相府, “升长史司为正五品,置左、右长史各一人,典簿一人,定王

4、府孳牲所、仓库等官俱为杂职。 ”同时在洪武二十八年(1395 年) , “置靖江王府谘议所,谘议、记室、教授各一人。 ”这时,王府长史司制度正式确立起来。建文帝即位后,锐意复古, “增置亲王宾辅二人,伴读、伴讲、伴书各一人,长史三人。郡王宾友二人,教授一人,记室二人,直史一人,左、右直史各一人,吏目一人,典印、典祠、典礼、典馔、典药五署官各一人,典仪二人,引礼舍人二人,仪仗司,吏目一人。其宾辅、三伴、宾友、教授进见时,侍坐,称名而不称臣,礼如宾师。 ”建文帝设置了宾辅和伴读,以教育和辅导诸幼年王子。同时官员人数也明显增加,这表明了朝廷欲通过教化达到约束诸王的目的。成祖初,又恢复旧制, “改靖江

5、王府谘议所为长史司” 。此时可以说至万其建制已经相当完善了。又到了万历年间, “周府设宗正一人。后各府亦渐置。郡王府增设教授一人。 ”(以上皆引自 2 (卷 75,职官四)2二、王府长史司的职能演变明初实行分藩政策,欲通过诸王“藩屏宗室”,巩固边防,加强皇权。但是随着各地藩王势力的膨胀,容易形成对中央政权的威胁。朝廷为防止“尾大不掉”的弊病发生,历朝皆逐步对明代诸王所拥用的特权加以限制,使得诸王在地方上的政治特权逐渐减弱,作为诸王府的官属,王府长史司的设置和职权范围实际上也在发生着变化。洪武三年(1370 年)定王府官制,分别设置左右相和左右傅,他们由勋臣和武臣担任。朱元璋曾对王府的官员说及:

6、“王府设官,本古之道。惟文章之士,以匡王之性体。吾欲端方朕封诸子,颇殊古道,内设武臣,盖欲藩屏国家,备侮御边,间中助王,使知时务” ,王府官员权力较大“出则为将,入则为相” 。 3(卷 7,谕秦王府文武官)他们可兼任行省参政,为地方行政首长,也可兼任都指挥使,掌握地方的兵权。由于王府相傅官由于可以身兼数任,往往能够影响或直接干顶地方有司事务,靖江王府官就曾与指挥耿良发生矛盾, “甚有欺凌指挥之意” 。明太祖后来也意识到这个问题,于是“令武相若有警,出则为将护卫,指挥副之,归则不管军马钱粮刑名,其军情事务文武议之。 ”3(卷 7,谕秦王府文武官) 洪武十三年(1380 年) ,又对王府官属的设置

7、和职权范围作了一次重大的调整,废除了王相,而提升了长史司的品级(为正五品) ,置左右长史各一人,确定王府长史司作为分封藩王府的属官机构,显然开始重要文官进行治理,有意压制武官。这些措施的实行,其目的是为了更加明确王府官员的职权范围,从而约束藩王的权力。成祖以后的各朝更是力图控制住各地藩王势力的发展,制定和逐步完善宗藩条例,对诸王的活动增加限制,同时也将王府官员的职权严格限制在王府范围之内。王府长史司的具体职能,据明史.职官志四的记载:长史,掌王府之政讼,辅相规讽以匡王失,率府僚各供乃事,而总其庶务焉。凡请名、请封、请婚、请恩泽,及陈谢、进献表启、书疏,长史为王奏上。若王有过,则诘长史。曾经过犯

8、之人,毋得选用是职。审理,掌推按刑狱,禁诘横暴,无干国纪。典膳,掌祭祀、宾客,王若妃之膳羞。奉祠,掌祭祀乐舞。典宝,掌王宝符牌。纪善,掌讽导礼法,开谕古谊,及国家恩义大节,以诏王善。良医,掌医。典仪,掌陈仪式。工正,掌缮造修葺宫邸、廨舍。伴读,掌侍从起居,陈设经史。教授,掌以德义迪王,校勘经籍。凡宗室年十岁以上,入宗学,教授与纪善为之师。引礼,掌接对宾客,赞相威仪。 2( 卷 75,职官志四)从这条史料来看,王府长史司的主要职能则是处理藩王内部事务、协助朝廷处理皇室宗族事务。据于此,我们再结合明朝的宗藩政策及封建礼制的规定进行分析,其职能主要有:1、辅导相规讽,以匡王失。明代藩王在封国内,拥有

9、着相当大的政治、经济、司法特权,且掌握着一定的军事力量(王府护卫) 。虽然明太祖朱元璋实曾申谕诸王“惟列爵而不临民,分藩而不锡土” 4(列传三诸王),但诸王欺压官民的事情仍有发生,对中央集权仍是一个威胁。为了防范藩王作乱,朝廷除了增加了限制,强调祖制和礼乐制度的约束,另外很大程度上也寄托王府官员的辅导和规劝, “遇有所行,则择其善而去其不善,务引王于当道” 5(卷 8,吏部王府官)。永乐十年,赵季道、董子庄既要赴府任长史,成祖对两人敕曰:“朕子赵王,年少多愆礼度。今简尔等为长史。宜悉心辅道,谕以德义,使博究经史,以知古先圣贤之行事,及修身齐家之道;屏邪佞,亲忠良,随事规诲,务归于正,以承藩辅之

10、重。凡王国文武之臣能守正规谏助王,保全其国者。毋3轻易凌辱,朝廷闻之,亦以礼待,尔等慎毋阿顺,苟容畏缩不言,以负朕委任之意。 6(p1560)”显然其长史司官有“奉王令旨行事,务要停当。有窒碍难行者,当竭忠諫止”的责任,否则“如有怀姦倚势、拨置亲王、以售私情、害地方者,抚按三司等官会同参奏治罪。 ”7(p1232)总而言之,王府长史司在王府中实则是起到监督诸王行为的作用,劝导诸王尊君明礼,以维护地方安定和朝廷礼制的重任。2、处理宗藩礼乐制度上的事务。在封建中央集权统治下,统治阶级崇尚礼乐,将其作为维护社会秩序、巩固国家统治的手段之一。 “夫制中莫如礼,修政莫如礼,故有礼则治,无礼则乱。居家有礼

11、则长幼序而宗族和,朝廷有礼则尊卑定而等威辨” 8(p1336),明朝对宗藩规定有朝见、请名、册封之礼等规定,所谓“其生也请名,其长也请婚” 2(卷116,诸王一) ,遂有“凡请名、请封、请婚、请恩泽,及陈谢、进献表启、书疏,长史为王奏上。 ”礼制的繁琐,通常是需要熟悉朝廷的礼乐典章的王府长史司官员进行辅导的,并为王奏上。倘若藩王稍有失礼,亲王不仅会受到皇帝的降敕质问,而且王府的辅导官更会因未尽其职而受到重责。例如“成化二十三年八月,宁王奠培以皇太子婚礼成,遣官表贺,其表文中称大婚。宪庙言:婚礼不贺,人之序也。今庶民之家尚不行此,况朝廷乎?王不据理遵例,乃遣人奉表来贺。虽云致敬,所谓事之不以礼也

12、。况表中又不审轻重,谬称大婚,可乎?宜降敕谕王,俾知此意。仍令巡按御史逮治长史等官。” 9(卷15)因而可以说处理宗藩礼乐制度上的事务实际上也成为王府长史司的官员平时主要处理的事务。3、担任藩王的教育。明代藩王养尊处优,拥有种种特权,考虑到他们“日后贵倨之气习,苟无礼义以养其心,又难束缚以丽于法,肄无所忌,民何以堪” 10(卷415,吕坤 宗藩要疏)的情况出现,朝廷于是给各藩王安排专门的人员对诸王进行教导。明太祖分封诸王时,就十分重视对藩王的教育问题,“由于诸藩王在新的秩序下,拥有这么重要的地位,他不惮其烦地给每个王子配备了儒士作师傅,教授他们以忠诚孝顺之道和屏藩皇室之理。” 11(p144页

13、)此后朝廷在王府中安排有教授、伴读,担任和帮助对藩王的教育,“凡宗室子弟其教读官有缺,宜速迁授不可稽误” 5(卷82,吏部 王府官)这种规定便成为了定例。三、王府官员的选任和升迁洪武三年(1370 年) ,朱元璋定王府官制时,就认为“古君分封诸子,藩屏国家,先择人以输之” 3(卷 8,王相府长史敕文),于是“以郑九成、王克复、汪河、文原吉、朱复为相,桂彦良、熊鼎为傅。寻以耿炳文吴良谢成等为武相,傅位居文臣之上。 ”12(卷 40,职官十二)任职王府长官的左右相和左右傅,皆是勋臣和武臣,他们可谓国之重臣。洪武十三年(1380 年)后,确立长史作为长官,规定“选老成明经慎行之士任之” 2(卷 75

14、,职官志四)。王府官员以长史为长官,官员任满多受朝廷重用, “周忱曾任越国长史,后得升入户部侍郎,抚江南,终尚书。 ”5(卷 82,吏部.王府官)但是明中叶以降,由于朝廷对宗藩势力的控制日益严格,进而对王府官员的选任与升迁有着更为严格的规定的。朝廷仍规定若各王府有缺, “例该于国子监博士等官及在部听选,教职并各王府纪善等官内升用,其教授有缺,例该于听选教官内升用,止是亲王出府左右长史例该随得翰林院进士出身检讨升调。 ”13 而对于王府官员的升迁则“题准王府长史等官,今后非真能辅导有助贤能可录者,不许请加服色品级” ,又有“凡称病乞令改用者,并勒令致仕,以辅导失职调者,不得授府州县亲民官。 ”

15、但王府官员通常是不能顺利的升迁, “先朝亲王出阁,例选翰林二人侍讲读。天顺初,英宗从李贤议,改用进士二人,授翰林检讨。及之国,即升其国左、右长史。从行岁久,加服4俸,终身不得他迁。士人苦之。” 14 (卷 4,宗藩)嘉靖八年(1529 年)时,大学士杨一清曾上疏“乞容王官与别官一体升用,王亲亦选京官,纵不得内轻外之心,则展布猷,亦足自见” ,但最终“吏部执不可” 。可见任职王府的官员职位的升迁变得很困难,若能升迁至显位便是成了奇闻,往往是终此官职,不复别用,直至致仕。王府官员的重于选任而轻于升迁的矛盾,使得进士选长史者皆是怨声载道,再加上世人亦轻视王府官员,最终朝廷也逐渐“不以进士除保” 12

16、(卷 40,职官十二),而改用高年不等的举人,落职知县担任,长史司于是更成了位置闲散之地。四、王府官员的地位与职业风险一方面,由于王府官员升迁的困难,使得他们在官场和社会中的地位不断下降,受到普遍的轻视和冷遇。 “弘治间,进士十人被选,至与太宰耿文恪相诟詈,互呼为畜生。嘉靖间,吴秀水鹏秉铨,亦以选藩僚为中书刘芬所窘辱,虽皆受重谴不顾也。” 14(卷4,宗藩)被选任为王府属官的官员往往感到失落,对其仕进之路失去信心,出现不愿赴任的情况,“中书舍人刘芬素性不慧,或戏之日,吏部将以尔为之,芬大怒,即驰往尚书吴鹏家,裂冕毁裳,掉臂大詈而去鹏,以闻诏逮系拷问黜为民” 5(卷82,吏部王府官)沈德符也曾有类似生动的描述“到万历壬寅,福王讲读,用韩孙爱、陈翔龙拜检讨,亦遵董、徐往例,需次参藩。然在都下时,虽隶人亦以假翰林呼之,又绝望华要,居平多邑邑。至于长史,皆于藩封定期之顷,吏部乘间奏用进士部郎充之,膺此选者,如长流安置,举家哀恸。因思史官为王官,固为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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