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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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评 估 纪 实 表(修改稿)被评估单位: 齐河 县(市区) 刘桥 乡镇(街办)孟店 小学 评 估 时 间: 2014 年 1 月 16 日督导评估人员: 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二一三年九月- 1 -表 1-1 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评估纪实表(B1、B2)评估指标 评级标准 评估纪实1.初中是否设有小学毕业年级( 是 / 否 )、完全小学毕业年级是否不在本校上课( 是 / 否 );2.班级数 5 个,其中初中 个,小学 5 个;3.校园规划是否合理:合理4绿化情况:生均绿化用地面积 11.59 。生均建筑面积 8.33 。B1学校设置与校园规划

2、A 等:学校设置、规模、校园规划布局达到办学条件标准要求。B 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1初中设有小学毕业年级、完全小学 毕业年级不在本校上课等。22009 年及以后建设的规模过大学校(义务教育学校超过 36 个班)。3校园规划不合理,教学、运 动、生活区穿插、相互影响。4生均绿化用地面积:中学低于 4/生,小学低于 3/ 生。C 等:学校 设置及功能不能满足正常教育教学活动需求。结论判定理由:评估结论: B 等 。B2校舍建筑设计与质A 等:校舍坚固、安全,无隐患;校舍管理档案及 2002 年后学校建设项目基建档案齐全。B 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1 校舍存在门窗破损、墙皮大面积脱落、渗水等。

3、2 校舍管理档案及 2002 年后学校建设项目基建档案不够齐全(土地、校舍确权档案暂不作要求)。C 等: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或 D 级危房,或其它次于 B 等情况。1. 校舍维修维护情况:有无危房:2.校舍及基建档案情况:无基建档案,有校舍档案- 2 -量结论判定理由:、基建档案不全评估结论: B 等 表 1-2 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评估纪实表(B3)评估指标 评级标准 评估纪实B3普通教室A 等:具备下列条件的:1. 单间使用面积:初中56、小学52 、教学点 40。2. 课桌椅、讲台、黑板规范、齐全、布置合理、整洁完好;每间教室至少配备 2 种不同高低型号课桌椅或配备高度可调课桌

4、椅。3. 左采光,照明灯具种类、数量符合 规定(两间的教室达到 6 盏)。4.平均班额不超过标准(中心城区学校及乡镇中心中小学:初中平均班额55 人,小学50 人)。B 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1. 单间使用面积低于 A 等要求,但初中 52,小学46,教学点36。2.教室未配备 2 种不同高低型号课桌椅或高度可调课桌椅的。3.右采光,或标准教室荧光灯不足 9 盏,但 6 盏(两间的教室不足6 盏,但4 盏);或灯具不符合规定;或无黑板灯。1单间使用面积 、 64 、 ,2.设施配备情况: 齐全 ,教室是否至少配备 2 种不同高低型号课桌椅或配备高度可调课桌椅(是 / 否)。3采光照明情况:照

5、明 6 盏 ,采光 良好 ;4在校生数 138 ,班级数 5 ,教室数 5 。平均班额 17.6 人,其中:初中 人,小学 27.6 人。- 3 -4.中心城区学校及乡镇中心中小学平均班额初中 56-60 人,小学51-54 人;其他农村初中平均班额 51-55 人,小学 46-50 人。C 等:平均班额超过 B 等规定或其他次于 B 等情况。注:教室照明荧光灯指 40 瓦荧光灯。结论判定理由:灯少点、课桌无全 2 种评估结论: B等表 1-3 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评估纪实表(B4)评估指标 评级标准 评估纪实- 4 -1设施不符合要求专用教室及情况:专用教室不齐全2各学科专用教

6、室应配个数/实际配备个数:物理实验室 / 、化学教室 / 、生物实验室 / 、科学实验室 1 / 0 、技术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 1 / 0 、计算机教室 1 / 0 ,史地教室 / 0 、音乐教室 1/ 0 、舞蹈室 1 / 0 、器 乐 排 练 室 1 / 0 、美术教室 1 / 0 。(两 室 合 用 的 ,仅 在 为 主 的 教 室 填 写 实 际 配 备 个 数 ,其 他合 用 教 室 在 后 面 横 线 上 填 写 与 哪 个 教 室 合 用 )3单 间 使 用 面 积 :达 标 /满 足 班 级 教 学 需 要 。4辅 助 用 房 不 满 足 需 要 情 况 : 没 有 辅 助

7、 用 房 B4学科专用教室A 等:具备下列条件的:1室内桌椅橱柜及各种主要专用设施齐全、布置合理、整 洁完好。2各学科专用教室每间使用面积达到标准要求。3各学科专用教室种类齐全, 间数不低于办学条件标准规定(12 个班以下小学,使用条件相近的专用教室可两室合用,但种类不少);4仪器器材室等辅助用房,满足仪器器材有序、分类摆放。B 等:各 类专用教室齐全,但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1室内桌椅橱柜数量不足或破损,或 专用设施不够完善。2每间使用面积未达标准要求,但座位数满足一个班教学需要。3每类专用教室间数不足,但不低于办学条件标准规定的50%,或 12 个班以上学校存在使用条件相近的学科专用教室两

8、室合用的。C 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认定为 C 等:1.学科专用教室种类不全。2.有的学科专用教室无设施,或设施无法使用。3.器材室等辅助用房严重不足,造成 仪器器材堆积,无法摆放,给使用造成很大困难的。若存在其他明 显低于 B 等情况的,可记录情况统一处理。注:1. 含 3 年级以上教学点应设科学教室,开设信息技术课(含4 年级以上)的教学点应设计算机教室。2.县建有独立的实践活动基地,学生每年在基地集中活动的,校内技术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可放宽到至少设置一间。结论判定理由:无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评估结论: C 表 1-4 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评估纪实表(B5)评估指标 评

9、级标准 评估纪实- 5 -1公共教学用房设施不符合要求情况:只有图书阅览室、体育器材室、心理咨询室阅览室座位数:45教师阅览室:应配座位数 5 ,实有 0 座,占 应配座位 %;学生阅览室:应配座位数 14 ,实有 0 座,占应配座位 %;2各类公共教学用房面积(): 多 功 能 教 室 、科 技 活 动 室 、体 育 活 动 室 、心 理 咨 询 室 23、 图 书 阅 览 室 23、 卫 生 保 健 室 23 。学 校 公 共 教 学 用 房 建 筑 时 间 :2002.4B5公共教学用房A 等:具备下列条件的:1.室内桌椅橱柜及各种主要专用设施齐全,布置合理、整洁完好。2.各种公共教学用

10、房种类齐全(教学点有多功能室和图书(阅览)室即可),每类公共教学用房使用面积不低于办学条件标准规定的 90%。B 等:各种公共教学用房种类齐全,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1.室内桌椅橱柜数量不足或破损,各种专用设施配备不够完善(阅览室座位数不达标,但不低于标准的 70%)。2.每类公共教学用房使用面积低于办学条件标准规定的 90%,但大于或等于 60%;教学点只有多功能室或图书(阅览)室。C 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或其他次于 B 等情况:1.每类公共教学用房使用面积低于办学条件标准规定的 60%。2.缺少多功能室、图书阅览室、心理咨 询室、卫生保健室之一的。3.教学点既无多功能室,也无图书(阅览)室

11、的。注:1.公共教学用房包括图书阅览室、多功能室、科技活动室、体育活动室、心理咨询室、卫生保健室。2.2011 年前所建学校的体育活动室以及全面实现多媒体“班班通”的 12 个班以下中学、完全小学的多功能教室,暂不列入评估范围。3.提倡图书开架阅览。规模较小的学校教师阅览室、学生阅览室可以合用,但宜分区设置。结论判定理由:缺少公共教学用房评估结论: C 表 1-5 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评估纪实表(B6)- 6 -评估指标 评级标准 评估纪实学校类型:寄宿制( );非寄宿制( )。1.宿舍基本情况: 学生宿舍为:楼房 / 平房;主要设施:项目 取暖设施 降温设施 盥洗室或平房 宿舍

12、洗刷间 卫生间或平房 宿舍区厕所配备情况蜂窝伙房 无 无 平方厕所2.食堂基本情况:餐厅:就餐人数 人,餐桌椅满足 人,餐座椅是否满足需要:( 是 / 否 ),餐厅是否有洗刷设施:( 是 / 否 ),是否能为学生热饭: (是 / 否)。3.寄宿生数: 人,学生宿舍总面积: ;就餐学生数: 人,食堂餐厅总面积: ;生均使用面积():宿舍 ;食堂 。4.是否能提供饮用热水:(是 / 否)B6学生生活用房A 等:具备下列条件的:1.学生宿舍有取暖、降温设施,且楼房每 层楼有盥洗室、卫生间,平房宿舍在宿舍区设置厕所和洗刷间(设施)。2.食堂设施、餐厅餐桌椅、洗刷设备基本齐全;能为学生热饭;3.宿舍、食

13、堂生均使用面积分别不低于 3、1.5。4.学校能给学生提供饮用热水。B 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1.学生宿舍无取暖、降温设施,或每 层楼只有盥洗室或卫生间,平房宿舍在宿舍区无洗刷间(设施)。2.餐厅餐桌椅不足。3.学生宿舍、食堂餐厅生均使用面积不达标,但分 别不低于2.4、1.2。C 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或其他次于 B 等情况:1.宿舍无取暖、降温设施,也无盥洗室及卫生间。2.不能给学生提供饮用热水。结论判定理由:评估结论: C 表 1-6 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评估纪实表(B7)- 7 -评估指标 评级标准 评估纪实学校类型:(初中、小学、教学点)1.田径场环形跑道 162 m,

14、直跑道 60 m,(教学点:有无活动场地 有 );跑道材质: 土质 ,是否满足雨后使用要求 不 。2.场地是否规范:场内有无篮排球场 有蓝球场。跑道是否规范: 否3其他:设施缺乏B7田 径场A 等:具备下列条件的:1.田径场及其中足球场的设置与环形跑道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教学点至少有 60 米直跑道和活动场地;2.田径场内无篮排球场;3.跑道规范、平整,塑胶或炉渣材质,或其它能 满足雨后使用要求材质。 B 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1.环 形 跑 道 长 度 达 不 到 标 准 ,但 小 学 不 低 于 150 米 ,初 中 不 低于 200 米 ,直 跑 道 初 中 不 低 于 100 米 ,小 学 不 低 于 60 米 ;教 学点 只 有 60 米 直 跑 道 或 活 动 场 地 ; 2.田 径 场 内 设 置 有 篮 排 球 场 地 ;3.跑 道 无 内 外 标 志 线 、不 平 整 ;或 材 质 非 塑 胶 或 炉 渣 材 质 ,但 能基 本 满 足 雨 后 使 用 。 C 等:无田径场或其他次于 B 等情况。结论判定理由:达 不 到 标 准评估结论: C 表 1-7 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评估纪实表(B8)- 8 -评估指标 评级标准 评估纪实1.篮球场 1 个、排球场 个、乒乓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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