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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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附件: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适用于法学专业毕业生)一、培养目标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具体要求为: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招生对象

2、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法学专业毕业生。三、学习方式及年限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 2 年。四、培养方式(一)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 (二)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应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三)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 - 3 -(四)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得低于总科目的 80%。五、培养工作总学分不低于 57 学分。(一)课程设置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1、必修

3、课(27 学分)(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2 学分)(2)外语(3 学分)(3)法理学专题(2 学分)(4)中国法制史专题(2 学分)(5)宪法专题(2 学分)(6)民法学专题(3 学分)(7)刑法学专题(3 学分)(8)刑事诉讼法专题(2 学分)(9)民事诉讼法专题(2 学分)(10)行政法专题(2 学分)(11)经济法专题(2 学分)(12)国际法专题(2 学分)2、选修课(选满 10 学分)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选修课程。(二)实践教学(15 学分)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 1 年。1、法律职业规范与伦理(3 学分)2、实践必修环节(6 学分)(1)法律文书(含起草合同、公司章程、起诉书、答辩书

4、、仲裁申请书、公诉书、判决书、裁定书等的训练,由律师、检察官和法官讲授)(2 学分);(2)模拟法庭训练(分刑事、民事、行政三种任选,法官、- 4 -检察官、律师三类型任选,由教师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辅助指导)(2 学分);(3)法律谈判(2 学分)。3、实务实习(6 学分)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公证处等司法实际单位或政府法制部门、企事业单位法律工作部门实习不少于 6 个月。(三)职业能力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职业能力的培养。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职业语言、法律知识、法律方法、职业技术等方面的法律职业从业技能,培养内容主要表现为: 1、面对社会现象(包括各种事案),

5、能够运用职业思维和法律原理来观察、分析、判断和解决; 2、较熟练地运用法律术语;3、较全面地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与法学知识;4、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基本的法律解释方法,能够在个案中进行法律推理; 5、较熟练地把握各类诉讼程序,能够主持诉讼程序,进行调查与取证;6、较熟练地从事代理与辩护业务,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如法律咨 询、谈判、起草合同)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与管理; 7、有起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般经验。 (四)学位论文(5 学分)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事务、深入法学理论。重在反映学生运用一定的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导师组

6、应根据学生的选题方向,确定具体的导师负责其论文的指导工作。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但不限于学术论文的成果形式。提倡采用案例分析(针对同一主- 5 -题的三个以上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学位论文的写作均应规范,字数在 1.5 万至 2 万字为宜。论文评阅标准应当统一。六、学位授予学位论文必须由三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必须有一位校外专家或学者;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一般有一至两名实际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7、,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七、附则本方案属于指导性培养方案,适用于法学专业毕业生。- 6 -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中小学教师。具体要求为:(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二)具有良好的学识修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三)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造性的教育教学工作。(四)

8、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五)能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三、学习方式及年限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 2 年。四、课程设置课程设置要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实践教学四个模块。总学分不少于 36 学分。(一)学位基础课(12 学分)1、外语(2 学分) 2、政治理论(2 学分,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7 -3、教育学原理(2 学分) 4、课程与教学论(2 学分)5、中小学教育研究方法(2 学分)6、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

9、育(2 学分) (二)专业必修课(10 学分)1、学科课程与教材分析(3 学分)2、学科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3 学分) 3、学科教育测量与评价(2 学分)4、学科发展前沿专题(2 学分)(三)专业选修课(6 学分)1、学科学习理论与方法(2 学分)2、现代教育技术应用(2 学分)3、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 学分)4、基础教育改革研究(2 学分)5、中外教育简史(2 学分)6、教育政策与法规(1 学分) 7、学科文化(1 学分)8、学科发展史(1 学分)不同学科可视具体情况加设 24 门课程。(四)实践教学(8 学分)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 年。实践教学包括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微格教学、教

10、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实践形式,其中到中小学进行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半年(创造条件,尽可能采取顶岗实习的方式)。五、教学方式要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用课堂参与、小组研讨、案例教学、合作学习、模拟教学等方式。应在中小学建立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成立导师组负责研究生的指导,并在中小学聘任有经验的高级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实行双导师制。- 8 -六、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一)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基础教育实践,来源于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如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校本课程开发、教材分析、教学案例设计等。论文字数不少于 1.5 万字。(二)

11、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该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中小学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三)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七、其它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入学后,应至少补修 3 门教师教育课程(如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教学论),不计学分。跨专业毕业生入学后,至少补修 2 门学科专业基础课,不计学分。- 9 -关于制订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为保证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指导意见,供培养单位制订培养方案时参考。一、培养目标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培养应用型

12、、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二)掌握所从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三)掌握一门外国语。二、学习方式及年限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 2 年。三、培养方式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应体现厚基础理论、重实际应用、博前沿知识,着重突出专业实践类课程和工程实践类课程。实践教学是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重

13、要环节,鼓励工程硕士研究生到企业实习,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 年。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 10 -术背景。四、课程设置课程学习和实践教学实行学分制。课程设置应包含政治理论、外语、数学和专业课。各领域可根据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特点,确定各类课程的内容和学分,以达到工程硕士学位所应具备的知识结构和能力要求。(一)公共课程(政治理论、外语等)(二)基础理论类课程(数学类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三)专业技术类课程(四)选修及其他课程 五、学位论文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

14、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可以是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论文的内容可以是:工程设计与研究、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方案研究、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开发、工程管理等。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实用性。鼓励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来自培养单位,另一位导师来自企业的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也可以根据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成立指导小组。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六、论文评审与答辩(一)论文评审应审核:论文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

15、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其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其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二)攻读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可申- 11 -请论文答辩。(三)论文除经导师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外,还应有 2 位本领域或相近领域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 35 位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组成。七、学位授予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12 -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面向

16、会计职业,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了解会计实务,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为:(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积极进取精神,具有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二)掌握现代会计理论与实务及其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对多变的商业环境的适应能力、国际视野和战略意识,具有会计工作的领导潜质。(三)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四)身心健康。二、培养方向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其办学优势和社会需求设置培养方向,并根据培养方向设置课程模块,制定具体培养方案。三、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非会计类专业背景的考生在入学后、开课前需参加会计学综合知识考试(包括中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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