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安全 强制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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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涉及安全、功能使用的产品需检测的强制性条文一、现场工程资料的组成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资料:包括现场质量管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各类专项方案、图审情况、专业工种上岗证、质量检验制度等。2. 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和复试检测报告:包括施工试验报告、各类原材的检测报告等;3. 涉及安全和功能使用的检验资料:包括各种现场试验检查记录、现场检测报告等4. 验收记录:包括隐蔽验收记录和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二、检测资料的划分1. 按检测类别划分:见证取样检测 (水泥、钢材、砼等) 、专项检测(地基、主体、幕墙、钢结构) 、备案检测(节能、环境检测等) ;2. 按检测方式划分:见证取样检测、现场检测和检查调

2、试记录等;3. 按验收规范要求对检测报告的划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必检项目、一般性条文规定的检测项目和出厂合格证或型式检验报告(只需查验) 。三、检测资料审查的要点1. 检测报告的公共信息:a.检测资质的有效性;b.材料的规格品种(与合格证的一致性) ;c.检验批量的信息;d.出厂合格证号或批号;(例:钢材检测报告)e.有无见证取样等。2. 检测结论:a.判断是否符合设计要求b.是否存在复验条件及检测依据的准确性。三、检测资料审查的要点3.有无违反强制性条文a.涉及强检的材料或检测参数是否齐备;b.检测批量的划分是否合理等。 做好报告审查工作的前提是要能读懂检测报告,所以对材料检测的相关知识应有

3、所了解,包括与检测参数有关知识(参数名称、规格等级等)和检测依据涉及的相关标准的了解(标准的现行有效性及适用范围等) 。 依据验收规范和监理规范要求,监理方是见证取样及审查施工方质量控制资料的直接责任人,质量监督机构对质量控制资料的审查只能是抽查的方式,出于时间和精力的限制,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对资料的审查应有重点,那么验收规范中关于检测的有关强制性条文为我们提供了审查的重点依据; 检测报告审查的应与产品的合格证、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设计文件等相参照进行。四、涉及检测的有关强制性条文2表 1 验收规范中有关检测的条文统计序号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安全功能条文强制性条文其他条文1 GB 5030

4、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4 1 2 GB 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2 4 263 GB 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3 7 4 GB 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7 7 75 GB 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3 4 296 GB 502062002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 7 GB 50207200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2 5 138 GB 50208200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0 3 99 GB 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 1 4810 GB 502

5、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45 4 1611 GB 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 3 3112 GB 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9 3 4713 GB 503032002建筑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2 1 1014 GB 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15 GB 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8 9 31、 GB 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

6、、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几种资质标志: DGJ32/J21-2006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中关于检测项目的分类:详见 附件 13 1) 、见证取样检测类

7、、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 )力学性能检验;、砂、石常规检验;、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简易土工试验;、混凝土掺加剂检验;、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 2) 、专项检测类(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桩的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锚杆锁定力检测。(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3)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4)钢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焊

8、接质量无损检测;、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3) 备案检测类 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参见 2 术语) 问题:检测机构派员到现场取样或抽样检测是否需要进行见证取样程序? 答案:2、 GB 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1.5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

9、于 3 点,1000m2 以上工程,每 100m2 应至少有 1 点,3000m2 以上工程,每 300m2 至少有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 1 点,基槽每 20 延米应有 1 点。 检测方法有标贯、静力触探、十字板剪切强度及承载力检验等; 地基基础的型式及质量的检测方法 详见 附件 2; 上述地基的检验一般应在施工结束后间隔一定时间方能进行,参见JGJ79-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6.4.2 条 4.1.6 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

10、1%,但不应少于 3 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 3 根。 5.1.4 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 5.1.4 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 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每浇注 50m3 必须有 1 组试件,小于 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 1 组试件。 5.1.5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4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 1%,且不应少于 3 根,当总桩数少于 50 根时,不应少于 2 根。 桩相关的检测主要有

11、相关原材的复试、桩体质量及承载力检验。 施工后,宜先进行工程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后进行承载力检测 。 桩身缺陷:使桩身完整性恶化,在一定程度上引起桩身结构强度和耐久性降低的桩身断裂、裂缝、缩颈、夹泥(杂物) 、空洞、蜂窝、松散等现象的统称。 桩身完整性类别分类原则:类桩桩身完整类桩桩身有轻微缺陷,不会影响桩身结构承载力的正常发挥类桩桩身有明显缺陷,对桩身结构承载力有影响类桩桩身存在严重缺陷 类桩应进行工程处理。 对低应变法检测中不能明确完整性类别的桩或类桩,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静载法、钻芯法、高应变法、开挖等适宜的方法验证检测。 成桩质量评价应按单桩进行。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判定该受检桩不满

12、足设计要求: 桩身完整性类别为类的桩。 受检桩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代表值小于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的桩。 桩长、桩底沉渣厚度不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的桩。 桩端持力层岩土性状(强度)或厚度未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的桩。 其他需要检测的一般性条文:4.1.2 4.2.3 4.3.3 4.4.3 4.5.3 4.6.3 4.7.3 4.8.3 4.9.3 4.10.3 4.11.3 4.12.3 4.13.3 4.14.3 4.15.3 5.1.6 5.2.4 5.3.3 5.4.3 5.5.3 5.6.3 6.3.4 7.2.2 7.6.5 7.6.10 7.7.7上述条文主要涉及原材的复试、地基承载力、

13、桩承载力及桩身质量检验等内容3、 GB 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0.1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 )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4.0.8 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上述两条参见 GB502042002 中相关条文。 5.2.1 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

14、后,按烧结砖 15 万块、多孔砖 5 万块、灰砂砖及粉煤灰砖 10 万块各为一验收批,抽检数量为 1 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规范第 4.0.12 条的有关规定。 砖的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检验批量与验收规范中检验批量不一致时,工程报验资料应以验收规范为准(产品标准中检验批主要针对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所做的规定) ;表 2 有关砖的产品标准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检验批量 备注1 NY/T 671-2003 混凝土普通砖和装饰砖 2 JC943-2004 混凝土多孔砖 3 GB 13545-2003 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 4 GB5101-2003 烧结普通砖 5 GB13544-2000 烧结

15、多孔砖3.5 万块15 万块,不足 3.5 万块的按一批计 烧结普通砖及多孔砖、砼多孔砖的强度等级有: MU30,MU25,MU20,MU15,MU10 五个强度等级。 砼普通砖的强度等级有: MU30,MU25,MU20,MU15,MU10,MU7.5 ,MU3.5 七个强度等级,强度等级小于 MU10 的砖只能用于非承重部位。5 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的强度等级有: MU10.0,MU7.5,MU5.0,MU3.5,MU2.5 五个强度等级,此外其密度指标与强度等级相关联。 6.2.1 小砌块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每 1 万块小砌块至少应抽检一组。用于多层以上建筑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不应少于 2 组。GB 8239-1997普通混凝土空心砌块中有MU20.0,MU15.0,MU10.0,MU7.5,MU5.0,MU3.5 七个强度等级;GB11968-2006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产品标记示例:A2.5 B05 GBT 15229-2002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中有1.5,2.5,3.5,5.0,7.5,10.0 六个强度等级。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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