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华镇中心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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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2012 兴华镇中心小学学生管理制度为了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加强学生管理,规范学生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培养“四有” 新人,按照素质教育对学生行为规范的要求,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新生入学1经一年级报到注册的适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及其它有关证明材料按时办理入学手续,即取得学籍。2新生在开学一周内无故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入学者,家长持有关单位证明,经学校同意,可代替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同时办理请假手续。3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按分班原则统一编班。禁止任何为满足个人要求而违反分班原则

2、的行为。4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有年龄不符、伪造证件、冒名顶替者,取消学籍。5在校生、转学插班生、复读生的入学管理按照第一至第四条执行。二、上操1每个学生都必须按时参加早操(当天的值日生除外) 、课间操,认真做好眼保健操。2早操铃响,由文体委员清点人数并带队到上操地点集合。上操期间必须听从带操教师的口令,要做到集合迅速,队列整齐,井然有序。3各班早操出操人数由学校政教处每学期核定一次,作为值周检查和量化考评的依据。4第一节下课铃响后,每个学生必须迅速到操场排好队伍做课间操;第二节课后要及时做好眼保健操。5做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必须认真规范,不得敷衍了事。三、上课1上课铃前,每个

3、学生必须进入教室,准备好课堂用具;教师进教室时,班长或文体委员喊“起立” ,待教师还礼后再坐下,并由班长向教师报告出勤情况;下课行礼程序与上课相同。2迟到的学生应在教室门外喊“报告”;待老师许可后方可进入。3.上课应遵守课堂纪律,专心听讲,积极思维,配合教师完成教学任务;学生提问时应举手,回答老师提问时应起立。4上信息技术(实验)课时,应整好队有序进入,做到说话轻、走路轻;课堂上应积极主动配合教师完成教学(实验)任务,爱护电脑(实验)等设备。5上体育课时,不得穿大衣、皮鞋;体育课活动时应服从教师的统一指挥,注意安全;体育课下课铃响后,须迅速集合,清点人数,交清体育器材后方可下课。6上劳动课时,

4、须在班主任的组织带领下,积极主动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劳动纪律,讲求劳动质量,注意劳动安全。四、自习课和空堂课1每个学生都要自觉上好自习课和空堂课,自习课和空堂课应保持学习环境的安静,不得闲谈,不得因讨论问题而影响他人学习。2每天晚上和节假日必须在家里自觉安排学习时间,坚持自学。五、课间及课外活动1下课后应走出教室积极参加课间活动;课间活动允许形式多样,但不允许楼道内大喊大叫、为粗野、满院追逐和其它有损公共环境秩序的行为发生。课间休息时值日生应及时擦净黑板及讲桌。2积极参加课外活动。鉴于我校场地和器材的限制,课外活动提倡形式多样,如做游戏、打球等。但不允许在校园内及花园旁打篮球、传排球、踢足球,也

5、不允许其它粗野行为和损坏公物行为的发生。3积极参加或观看由学校、年级、班级在课外活动组织的各项体育比赛,要必须听从组织者的指挥,不得干扰比赛活动的正常进行,争做优秀运动员和文明观众。六、考试1每个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考试,考前必须进行扎实认真地复习。2考生在每科考试前 5 分钟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只准带必要文具,考生应按学校统一安排对号入座,考试中途不得私自调换座位,迟到 30 分钟不得进入考场。3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认真答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话,不得向考场内传递夹带;考试终了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按要求放好,不得将试卷

6、带出考场。4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或抄袭他人答卷,不准夹带,换卷,不准打手势,做记号,不得有意让他人抄袭答卷。违者视其情节轻重,依据新城小学考试管理制度予以严肃处理。5每次考试要求考生全部参加。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须逐级上报到教导处批准,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期中或期末考试者,以自动退学论处。七、卫生1值日生须做好教室卫生的清扫。坚持每天两拖两扫制度,即早操期间、课外活动时各一次。2环境卫生须按照学校划定的卫生区域认真清扫,应做到一天两扫一查,即早操期间和课外活动各扫一次,下午上课前对所属环境内的杂物清查一次。3对教室、环境区域卫生经检查不干净的,应责成原值日生重

7、新打扫。4每个学生必须树立公共环境意识,做到零食不进校,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食品袋、纸屑等影响环境卫生的杂物,各班教室内必须要设有垃圾箱(桶) 。5每个学生应养成讲究自身卫生的习惯,勤洗衣服,勤理发,勤指甲。八、公物保护1不得损坏教室内所有设备和用具,严禁违章使用各类用电器;不得随意损坏实验仪器、多媒体设备、体育器材等;不得乱涂、乱写、乱画、乱刻校内墙壁和其它建筑物、门窗、桌凳等;不得在校内张贴各种海报和广告;不得损坏、涂改上级和学校出示的有关通知、简报、版报及布告;不得地花园围栏上行走、蹲坐;不得攀折花木。2节约用水用电。3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切实保护公物。学生课桌凳责任到人,教室公物责任

8、到班,校园内花木和教学楼内窗子、玻璃按班级所在区域的界定,分班管理,责任到班。九、品德行为及考勤1每个学生应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做“四有 ”新人。2每个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各项规定。3穿着整洁朴素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不理怪发型,热天不准穿拖鞋或穿背心、短裤上课;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准烫发,不戴耳环、项链、戒指等。 4语言文明,不说脏话,逢人遇事说话客气,有礼貌,不私自拿别人的东西。5尊敬师长,待人礼貌。在校内外遇见老师要主动打招呼,对老师的批评教育要虚心听取,必须尊重学校所有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或有不礼貌行为。6不得在校园内大喊大叫、

9、打口哨、起哄而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出入教学楼,必须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严禁在楼道、楼梯上追逐打闹。7严禁在集会时喧哗、吵闹、起哄,不准吸烟、喝酒、赌博;不打架骂人,不看黄色书籍和录相,不准进舞厅,不准上教工厕所。8所有学生必须按时到校,准时离校。凡因不准时离校或离校后不及时回家而造成的安全等问题,由学生自己承担责任。9学生考勤与请假:政教处、值周组对学生到校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学生因事因病必须输请假手续,请假一周以内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周以上两周以内者,由年级主任批准;请假两周以上者,由学校政教主任审批。所有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出具相关有效证明。十、奖励与处分1对德、智、体、美、

10、劳全面发展,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可根据学校制度的有关奖励办法给予奖励,颁发奖品(奖金) 、奖状或授予荣誉称号,凡受到校级以上奖励者,应记入学籍档案。2学生违反校纪校规或犯有严重错误者,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由有关人员通知家长。学校可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停课检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等处分。政教处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处分结果通知给家长。学生处分时间为一年。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给予通报批评或停课检查:经常性迟到、早退者;无故缺课 6 节以上者;经常性不打扫或认真打扫教室、环境卫生者;顶撞、辱骂教师者;有打架斗殴行为,情节较轻者;有偷盗行为,情节较轻者;

11、经常性不认真学习、作业,干扰教学秩序者;吸烟者;语言不文明者;一学年内一次考试全科不及格者;其它违犯校纪校规,情节不严重者。4上条违犯校纪校规的行为,情节较严重者,可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的处分。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给予劝其退学处理:一学期内累计旷课一周(计 33 课时)者或连续旷课三天者;学习基础差,主观上又不努力,一学年累计两次考试全科不及格者;无视校纪校规,严重打架斗殴、偷盗、勾结社会不法分子滋事生非干扰教学秩序,屡教不改者。6考试违纪处理按新城小学考试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7损坏公物者,应按其损坏公物的现价及时赔偿。有意损坏公共财物,队按所损坏公物的

12、现价及时赔偿外,并给予罚款处分,罚款额应视其情节,在被损坏公物现价基础上加罚一至十倍。肆意破坏学校公共财物,对学校教学法管理造成严重影响的,除必要的经济制裁外,视其情节,可给予警告直至劝其退学的处分。8以上行政处分须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凡受到处分者,应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9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被公安机关拘役或被人民法院判刑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十一、休学和转学1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休学,因患有重病或其它特殊原因确无法继续坚持学习者可申请休学;患严重传染病者学校将劝其休学。2申请休学,要由学生本人和

13、学生家长持有关证明提出申请,班主任、级主任加注意见,报请学校教导处审批并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后,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方可休学。3学生休学期满后仍不能复学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学校注销学籍。小学段只能休学一次。4因家长工作调动和户口迁入我县的,其子女可申请转入我校学习。5学生因故需转他校者,由本人或家长提出申请,持有关证明,经学校同意后方办理转达学手续。6接收转入学生,学校必须查验学生家长户口迁移证明、转学证明、县教育局批准证明、完整的学籍档案等,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输报到注册手续,即取得学籍。接收转学生须在一学期开始;中间不予接收。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2011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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