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车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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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桥式起重机检验标准检 验项 目项 目编 号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检 验 方 法 标准合计减分1.1 起 重 机 明 显 部 位 应 有 清 晰 的 额 定 起 重 量 标 志 和质 量 技 术 监 督 部 门 的 安 全 检 验 合 格 标 志 。 外 观 检 查 ,定 期 检 验 和 改 造 (大修 )后 验 收 检 验 时 查 检 验 合 格 标 志 。 不 合 格 一项 减 1 分1.2大 车 滑 线 、扫 轨 板 、电 缆 卷 筒 应 涂 红 色 安 全 色 。吊 具 、台 车 ,有 人 行 通 道 的 桥 式 起 重 机 端 梁 外 侧 、夹 轨 器 、大 车滑 线 防 护

2、板 应 有 黄 黑 相 间 的 安 全 色 。外 观 检 查 。1.3起重机上和其运行能达到的部位周围的人行通道和人需要到达维护的部位,固定物体与运 动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 0.5m,无人行通道和不需要到达维护的部位,固定物体与运 动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 0.1m。如安全距离不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设施。外观检查,必要 时用钢卷尺测量。1.4 起重机上应有安全方便的检修作业空间或提供辅助的检修平台。 外观及作业现场检查。1、作业环境及外观1.5通 向 起 重 机 及 起 重 机 上 的 通 道 应 保 证 人 员 安 全 、方 便地 到 达 ,任 何 地 点 的 净 空 高 度 应 不

3、低 于 1.8m,其 梯 子 、栏杆 和 走 台 应 符 合 GB6067 的 有 关 规 定 。外观检查,必要 时用钢卷尺和测力装置测量。2.1主 要 受 力 构 件 不 应 整 体 失 稳 、严 重 塑 性 变 形 和 产 生裂 纹 。整 体 失 稳 时 不 得 修 复 ,应 报 废 ;产 生 严 重 塑 性 变形 使 工 作 机 构 不 能 正 常 运 行 时 ,如 不 能 修 复 ,应 报 废 ;发 生 锈 蚀 或 腐 蚀 超 过 原 厚 度 的 10 时 应 报 废 ;产 生 裂纹 应 修 复 或 采 取 措 施 防 止 裂 纹 扩 展 ,否 则 应 报 废 。外观检查,必要 时用钢

4、直尺、测厚仪等工具或仪器测量;2.2金属结构的连接焊缝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陷。螺栓或铆钉联接不得松动,不应 有缺件、 损坏等缺陷。高强度螺栓连接应有足够 的预紧力矩。外观检查,必要时可用探伤仪检查焊缝质量或用力矩扳手检查高强度螺栓的联接状况。2.3 主梁 腹板 的局 部平 面度主梁腹板不应有严重不平,其局部平面度,在离受压区翼缘板 H/3 以内不大于 0.7,其余区域不大于 1.2。目测检查,必要时用 1m 的平尺放在腹板上,用钢直尺测量平尺与腹板之间的间距,取最大值。2.4 轨 道 接 头 的 高 低 差 d1mm,侧 向 错 位 f1mm,接 头 间隙 e2mm。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直尺和

5、塞尺测量。2.5 两 端 最 短 一 段 轨 道 长 度 应 大 于 1.5m,在 轨 道 端 部 应 加 挡块 。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尺测量。2.6.1 司 机 室 的 结 构 必 须 有 足 够 的 强 度 和 刚 度 。司 机 室与 起 重 机 联 接 应 牢 固 、可 靠 。外 观 检 查 。2.6.2 司 机 室 内 应 设 合 适 的 灭 火 器 、绝 缘 地 板 和 司 机 室外 音 响 信 号 ,门 必 须 安 装 锁 定 装 置 。外 观 检 查 ,音 响 信 号 通 电 试 验 。2.金属结构2.6司机室 2.6.3 司 机 室 应 有 良 好 的 视 野 。司 机 室

6、 内 部 净 空 高 度 一般 不 低 于 2m,底 部 面 积 不 小 于 2m2。门 的 开 门 方 向 应 符合 相 关 标 准 要 求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尺测量。检查人:_所在单位:_检查日期:_桥式起重机检验标准检 验项 目项 目编 号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检 验 方 法 标准 合计减分3.1 轨道接头间隙不大于 2mm。 用塞尺测量。 不 合 格 一 项减 1 分3.2 固 定 轨 道 的 螺 栓 和 压 板 不 应 缺 少 。压 板 固 定 牢固 ,垫 片 不 得 窜 动 。 外观检查。3.大车轨道 3.3 轨 道 不 应 有 裂 纹 、严 重 磨 损 等 影 响

7、安 全 运 行 的 缺陷 。悬 挂 起 重 机 运 行 不 应 有 卡 阻 现 象 。 外观检查。4.1.1 吊钩应有标记和防脱钩装置,不允许使用铸造吊钩。 外观检查。4.1.2 吊 钩 不 应 有 裂 纹 、剥 裂 等 缺 陷 ,存 在 缺 陷不 得 补 焊 。吊 钩 危 险 断 面 磨 损 量 :按 GB10051.2制 造 的 吊 钩 应 不 大 于 原 尺 寸 的 5%;按 行 业 沿 用标 准 制 造 的 吊 钩 应 不 大 于 原 尺 寸 的 10%。板 钩 衬套 磨 损 达 原 尺 寸 50%时 ,应 报 废 衬 套 。外观检查,必要 时用 20倍放大境检查,打磨,清洗,用磁粉、

8、着色探伤检查裂纹缺陷。用卡尺测量断面磨损量。4.1吊钩4.1.3 开口度增加量:按 GB10051.2 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尺 寸 的 10%,其他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 15%。外观检查,必要 时用卡尺测量。4.2.1 钢 丝 绳 的 规 格 、型 号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与滑 轮 和 卷 筒 相 匹 配 ,并 正 确 穿 绕 。钢 丝 绳 端 固 定应 牢 固 、可 靠 。压 板 固 定 时 ,压 板 不 少 于 2 个 (电动 葫 芦 不 少 于 3 个 ),卷 筒 上 的 绳 端 固 定 装 置 应有 防 松 或 自 紧 的 性 能 ;金 属 压 制 接 头 固 定 时 ,接头

9、 不 应 有 裂 纹 ;楔 块 固 定 时 ,楔 套 不 应 有 裂 纹 ,楔 块 不 应 松 动 。绳 卡 固 定 时 ,绳 卡 安 装 应 正 确 ,绳 卡 数 应 满 足 附 表 3 的 要 求 。对照使用说明书查验。检查滑轮和卷筒的槽型、直径是否与选用的钢丝绳相匹配。4.2.2 除固定钢丝绳的圈数外,卷筒上至少应保留 2 圈钢丝绳做为安全圈。将吊钩放到最低工作位置,检查安全圈数。4.2.3 钢 丝 绳 应 润 滑 良 好 。不 应 与 金 属 结 构 磨 擦 。 外 观 检 查 。4.2.4 钢丝绳不应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笼状畸变、断芯等变形现象。 外 观 检 查 。4.2.5

10、钢 丝 绳 直 径 减 小 量 不 大 于 公 称 直 径 的 7%。 用 卡 尺 测 量 。4.2钢 丝绳 及固 定4.2.6 钢 丝 绳 断 丝 数 不 应 超 过 附 表 4 规 定 的 数 值 。 外 观 检 查 ,必 要 时 用 探 伤 仪 检 查 。4.3.1 滑 轮 应 转 动 良 好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应 报 废 :a.出 现 裂 纹 、轮 缘 破 损 等 损 伤 钢 丝 绳 的 缺 陷 ;b.轮 槽 壁 厚 磨 损 达 原 壁 厚 的 20%;c.轮 槽 底 部 直 径 减 少 量 达 钢 丝 绳 直 径 的 50%或槽 底 出 现 沟 槽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

11、量。4.主要零部件与机构4.3滑 轮4.3.2 应 有 防 止 钢 丝 绳 脱 槽 的 装 置 ,且 可 靠 有 效 。 外 观 检 查 ,必 要 时 用 卡 尺 测 量 防脱 槽 装 置 与 滑 轮 之 间 的 间 距 。检查人:_所在单位:_检查日期:_桥式起重机检验标准检 验项 目项 目编 号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检 验 方 法 标准 合计减分4.4.1 动力驱动的起重机每个机构都应装设制动器,起升机构的制动器应是常 闭的。吊运 炽热金属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 发生事故后可能造成重大危险或损失的起升机构,其每一套驱动装置应装设两套制动器。外观检查。不 合 格 一项 减 1 分4

12、.4.2 制 动 器 的 零 部 件 不 应 有 裂 纹 、过 度 磨 损 、塑性 变 形 、缺 件 等 缺 陷 。液 压 制 动 器 不 应 漏 油 。制 动片 磨 损 达 原 厚 度 的 50%或 露 出 铆 钉 应 报 废 。外观检查,必要时测量。4.4.3 制动轮与摩擦片之间应接触均匀,且不能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污。外观检查,必要 时用塞尺测量。4.4.4 制动器调整适宜,制动平稳可靠。 通过载荷试验验证。4.4制动器4.4.5 制动轮应无裂纹(不包括制动轮表面淬硬层微裂纹),凹凸不平度不得大于 1.5mm。不得有摩擦垫片固定铆钉引起的划痕。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4.5.1

13、地脚螺栓、壳体联接螺栓不得松 动,螺栓不得缺损。 外观检查。4.5减速器4.5.2 工 作 时 应 无 异 常 声 响 、振 动 、发 热 和 漏 油 。 听觉判定噪音,手感判断温度和振动,必要时打开观察盖检查或用仪器测量。4.6车 轮车 轮 不 应 有 过 度 磨 损 ,轮 缘 磨 损 量 达 原 厚 度 的50 或 踏 面 磨 损 达 原 厚 度 的 15 时 ,应 报 废 。外观检查,必要 时用卡尺测量。4.7联 轴 器零件无缺损,联接无松动,运转时无剧烈撞击声。 外观检查,试验观察。4.8.1 卷 筒 直 径 D0min(D0min h1d)的 选 取 不 应 小 于附 表 5 规 定

14、 的 数 值 。多 层 缠 绕 的 卷 筒 ,端 部 应 有 比最 外 层 钢 丝 绳 高 出 2 倍 钢 丝 绳 直 径 的 凸 缘 。外观检查,必要 时用钢直尺测量。4.8卷筒 4.8.2 卷筒壁不应有裂纹或过度磨损。 外 观 检 查 ,必 要 时 用 卡 尺 测 量 。4.9导绳器导绳器应在整个工作范围内有效排绳,不应有卡阻、缺件等缺陷。 外观检查,试验观察。4.主要零部件与机构4.10环 链环链不应有裂纹、开焊等缺陷,链环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 10%应报废。 外 观 检 查 ,必 要 时 用 卡 尺 测 量 。检查人:_所在单位:_检查日期:_桥式起重机检验标准检 验项 目项 目编 号

15、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检 验 方 法 标准合计减分5.1电 气 设备 及 电器 元 件构件应齐全完整;机械固定应牢固,无松动;传动部分应灵活,无卡阻;绝缘材料应 良好,无破 损或变质;螺栓、触头、电刷等连接部位,电气连接应可靠,无接触不良。起重机上选用的电气设备 及电器元件应与供电电源和工作环境以及工况条件相适应。对在特殊环境和工况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和电器元件, 设计和选用应满足相应要求。目测检查,必要时用电气仪表 测量。结合环境与工况,查验电气设备和电器元件的选用。不 合 格一 项 减1 分5.2总 电 源开 关起重机供电电源应设总电源开关, 该开关应设置在靠近起重机且地面人员易于操作的地方,开关出 线端不得连接与起重机无关的电气设备。目测检查。5.3.1 电气隔离装置起重机上低压的总电源回路宜设能够切断所有动力电源的主隔离开关或其他电气隔离装置。起重机上未设主隔离开关或其他电气隔离装置时,总电源开关应具有隔离作用。目测检查。5.3.2 总电源回路的短路保护起重机总电源回路至少应有一级短路保护。短路保护应由自动断路器或熔断器来实现。自 动断路器每相均应有瞬时动作的过电流脱扣器,其整定 值应随自动开关的型式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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