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细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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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洛宁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情况汇报现将我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城市规划管理(一)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批在总体规划编制中,对我县的城市发展战略、城市资源与环境承载力、原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及城市发展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对城市交通发展战略、人口与用地规模研究等影响城市规划与发展的重要课题做出了研究分析报告,完成了 2010 至 2020 年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目前已编制完成,并已经市规划局组织专家进行了初评。我县的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单位为河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该单位为规划设计甲级。编制的总体规划包括近期建设及规划的专项规划,我县的防灾、人防、消防、绿化等各项专业规划已经有关部门批准。

2、上报所有规划成果都完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同时,我县对城市的主要街区,重点景观地带,主要出入口,城市主干道两侧和大型公共服务设施、重要交通设施、园林绿地、广场周边等重要地块都做出了规划编制。因我县的总体规划目前还没有评审,现在我县所使用所有土地都做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不存在违规审批现象。(二)城乡规划实施与管理我县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清理、规范了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所有事项,建立和完善了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建立了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内部监督制度,城乡规划实行统一集中管理,所有园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等都纳入了城市规划的集中管理,没有未按规定未取得“选址意见书”而批准立项和

3、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批准使用土地的现象,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出让合同中都包含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并且执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各级管理的规定,重大项目都已报市局和省厅批准。近几年来,我县对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内容进行建设的工程都给予了及时有效的查处,结案率 100%。(三)城乡规划政务公开情况我县于 2010 年成立了洛宁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并建立了城乡规划公示听证制度,建立城乡规划主动公开和 申请公开制。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三、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一)保障水平编制有城市供水、燃气专项规划,供水普及率达到 92%以上。(二)行业管理我们划定有水源保护区,设置有标志牌,

4、水源保护区未发生过污染水源水质事件,对城市供水管网及时检修维护,水压符合国家标准,管网漏损率为 12%。(三)安全管理供水主管部门建立有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齐全,关键岗位操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建立供水应急预案,配备有专业应急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全年无重大以上安全事故,供水厂区安全保卫制度及巡视值班制度落实到位,供水企业水源地、清水池和加氯间安全防范措施全部到位,关键部位闸、阀等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到位,供水企业是严格执行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的;水质监测机构人员配备、药品配置全部到位,检测项目达到标准要求,燃气、供水管道无占压。(四)服务

5、质量供水、供气企业建立有服务考核体系,在收费大厅门前大电子屏向社会公开有服务内容、标准、时限,设立有收费地点。(五)产品质量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供水水质监测符合城市水质管理规定 。四、市政设施管理养护工作(一)市政设施养护、维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时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工程质量;城区道路养护达到路面平整、人行道功能完善。(二)供水、燃气、供电、通信、消防、绿化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和市政设施的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相协调,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按照市政设施技术要求,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市政设施建设全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按照挖掘

6、的城市道路平面图、地下管线位置及纵横断面图施工。 (三)市政设施施工单位或个人在占用或挖掘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严格实行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 5 年内、大修后 3 年内不得挖掘的制度;道路开挖前对地下管线的建设,实行政府协调、部门会商的制度;城市道路上的井盖,必须有使用性质的标志和防盗功能。产权单位必须建立日常巡查管理制度,保持井盖完好,发现丢失、损坏、移位、震响等非正常情况,产权单位应及时补装、维修或更换,未及时补装、维修或更换造成后果的,由产权单位负相应法律责任。 (四)道路照明设施的维修和养护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清洁、完好、美观和安全运行

7、;对路灯日修夜查,道路照明主干道亮灯率达 98%以上,次干道路亮灯率达 96%以上;实施节能计划,落实节能任务,实现新建道路全部安装节能 LED 灯,原有道路逐步更换为节能灯;制定洛宁县城区防汛工作实施方案和洛宁县城区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并成立洛宁县城区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由杨少生局长任组长,组织局精兵强将成立防汛突击小分队,做好预警演练;防汛物资要保质保量落实到位,存放在公用事业管理所仓库内,安排专人负责保管,随时提用;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做好上请下达工作,并做好防汛纪录。(五)建立完善的城市排水许可制度。 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污水处理率达

8、82%以上,(六)市政公用设施施工管理规范,设置有安全警示标志。建立有市政服务热线,及时处理群众投诉,有记录、有反馈。处理率 100%。五、城市综合交通六、城市园林绿化七、住宅小区管理情况(一)城市物业管理基础工作洛宁物业管理工作已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物业科成立于 2009 年 3 月份,各项制度完善,每年二次向业主宣传物业公司的职责、服务标准及范围;及时参加省、市所组织的培训和活动,并于年中、年底两次对物业公司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检查验收;对各物业公司所服务的范围档案能准确及时掌握;维修基金管理设有专业机构,收缴率达 100%,超过3 万平方米以上住宅,按照要求以招标方式选聘物业公司;乾瑞

9、物业公司、紫竹物业公司获市优秀物业公司称号。(二)住宅小区专业技术管理各小区住宅及配套设施已正常投入使用;每个小区由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实施统一专业化管理;物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目标已上墙公示;每年对各物业公司制度落实考核 2 次,发现问题限期责令改正。物业公司每半年向业主公开一次物业管理收支情况,房屋及其共同设施设备档案齐全,设立 24 小时值班制度。(三)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管理各小区入口均有小区平面示意图,各小区无私搭乱建、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封闭阳台统一有序,色调一致、房屋装饰装修符合规定,未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及利益现象。(四)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共用设施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予以维护

10、和保养,管线统一由专业人员架线无碍观瞻,排水通畅,道路通畅,路面平整,制定停水及事故处理方案向业主公示,供电系统由电力公司统一供电,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电梯正常运行并制定出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第五)保安、消防、车辆管理有专业的保安队伍开展工作,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防范措施,消防设备完好无损,机动车进出登记,非机动车定位停放。(六)环境卫生管理环卫设备完备,垃圾日产日清,小区道路清洁,无乱贴现象,商业网点管理有序,符合卫生标准。(七)绿化管理各小区严格按照总体规划绿化,绿化用途无改变现象,花草树木长势良好,绿地内无纸屑等杂物。八、建筑工地管理目前我县在建工程 22 项,建筑面积 48 万平

11、方米。工程总造价 6.54 亿元,均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我们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现场的日常管理,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在建工程采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高度符合要求;脚手架的立杆和横杆涂刷黄色的漆,剪刀撑和防护栏杆涂刷黄黑相间油漆,脚手架搭设符合国家标准;施工现场采用封闭围档,高度不小于 1.8 米,沿城市主干道不低于 2.5 米,符合坚固、稳定、整洁、美观要求;施工现场进口设有大门并建立门卫制度,在门上端设门头,并设置企业标志。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位置设置施工标志牌;施工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坚实抗压、保障畅通。加强日常维护,保持场容、场貌整洁;施工现场设置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分类堆放

12、,并及时清运处置;临时给水管线埋地,无滴漏和长流现象,设置沉淀池,保持排水畅通;临时办公用房、宿舍用房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环保型装配式彩钢板活动房;建筑施工控制施工现场的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以及噪声;城区施工现场出入口处有车辆清洗设施;制定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合理配备消防器材并定基检验,消防器材完好有效;施工现场按现场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分开设置,宿舍、食 堂、厕所有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对上级督办事项和市民投诉、媒体曝光问题有记录,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向市民媒体反馈答复并做好处理情况记录。市民投诉、媒体曝光处理率为 100%。九、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洛

13、宁县城建监察大队成立于 2000 年 10 月,正式编制人员 27 人,办公面积约 180 平方米,经费由建设局从建设经费中统一调配。主要职能是实施县城规划、建设方面的监察。近年来,城建监察大队按照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相关要求,合理分工,明确责任,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纪律,切实加强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一)健全内部组织机构,强化行政执法组织保障。监察大队结合自身特点,围绕大队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活动,履行职能,提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大队长合理制定不同时期的工作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年终考评办法,副大队长按分工内容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助手作用,协助大队长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发现

14、和纠正分管范围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和行业不正之风。(二)严格执法程序,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强化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授权、明确执法范围。建设局授权监察大队进行规划、公用事业、建筑市场等方面监察,下设三个中队隶属建设局统一领导,统一管理;重视宣传,利用电视台、墙面、广播等宣传阵地,使城乡规划建设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严格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监察大队全体队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做好检查、立案、告知、处罚等各个环节工作,同时严禁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酗酒闹事;科学管理,定岗定责,将规划区划分东西两片,包干细化,分片管理,对违章建筑依法查处,截止 10 月底共查处 36 起规划违法案件

15、。(三)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完善队伍管理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制度保障。队领导在抓好队伍业务学习指导的同时,特别注重自身学习,带头学习,以教育培训为主,常年聘请法律顾问举办法律学习班,开展业务知识讲座;10 月中旬组织业务骨干到嵩县进行全市行政执法培训;队领导制定考勤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业务学习等各项制度,使城建监察大队日趋制度化,规范化。十、长效机制建立(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洛宁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把手”为本部门、本单位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排出推进的计划和时间表,紧扣时间节点,强力

16、推进。(二)建立长效机制。采取政府主导与整合资源、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相结合,与环境创优活动相结合,着眼长效机制建设,着力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把群众关心的热点、推进城镇化的难点做为工作的重点,集中力量,扎实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三)严格奖惩措施。将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列入全县年度考核体系当中,按照规定时间、规模、标准和要求进行检查和考核。对完成目标责任、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鼓励;对工作不落实或工作不力的单位,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存在的问题(一)在法制化、制度化和人员素质方面有待提高。在城市管理活动中,我县与先进地区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制度化、法制化建设仍是今后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应继续充实完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人员素质普遍不高,主要是执法水平和人员综合素质相对薄弱,人员结构搭配还存在缺陷,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了一些困难。(二)城市管理投入与城市建设发展不相适应近几年,我县城市建设逐步逐年加快,城区面积扩大,城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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