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上传人:xzh****18 文档编号:34197244 上传时间:2018-02-21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1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办法(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特制定如下安全质量管理办法:1、采煤工程质量必须按作业规程及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管理。2、各种风、水管、电缆、小线等必须吊挂整齐。做到巷道文明整洁。3、巷道必须做到“五无” 、 “三标准” 、 “两畅通” ,及:1)无淤泥、无积水、无杂物、无浮煤、无浮矸;2)材料码放符合标准、电缆吊挂符合标准、机电设备摆放和使用符合标准;3)巷道畅通、水沟畅通。4、出现下列工程质量问题,矿业务部室有权对责任单位做如下处罚:1)柱距超过规定值100mm 的,罚 10 元/棵;2)排距超过规定值100mm 的,罚 10 元/棵;3)因施工管

2、理不严格而造成质量事故或矿质量检查不合格,每次罚队长 300 元,验收员 200 元。4)支柱未栓防倒绳的,罚 10 元/棵;5)特殊支护不全的,罚 10 元/棵;6)出现倒悬臂梁的,罚 20 元/棵;7)支护出现迎山过大或退山的,罚 10 元/棵;8)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要求的,罚 20 元/棵;9)未拉线打柱、柱子打设不直的,罚 200500 元/次;10)技术员必须认真编写规程、措施,因不认真负责而造成规程、措施质量低劣,除矿上罚款外,区队一次发款 50 元。11)工作面顶板出现台阶(5m)下沉的,罚 200 元/ 处;12)端面距超过规定未采区措施的,罚 50 元/棵;13)工作面缺梁少柱

3、,罚 20 元/棵;14)出现空载柱,罚 10 元/棵;15)上、下出口不畅通,罚 200 元/处;16)有其它或上级部门检查时,柱子未编号管理的,罚 5001000 元/次。17)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未按规程打到位的,罚 20 元/棵。18)乳化液浓度达不到要求的,罚 200 元/次。19)泵压达不到要求的,罚 200 元/次。20)工作面工作面上、下顺槽超前支护前煤壁 20m 范围内高度低于 1.8m,每处罚 2000 元。21)上、下巷物料码放不整齐、文明生产较差的,罚 200500元/ 次。22)文明生产:巷道无积水、无浮渣、杂物、设备码放整齐并有标志牌,否则罚 100 元

4、/处。23)管线吊挂整齐,行人侧宽度不小于 0.7m,否则罚 100 元/ 处。24)机电设备摆放不整齐、不整洁或使用不规范的,罚 100 元/处。25)放炮母线有明接头的,罚 100 元/次。26)放炮撤人距离达不到要求的,罚 200 元/次。27)使用刮板运输机运送材料的,罚 500 元/次。28)过断层、地质构造带时未采取特殊处理的,罚 200500 元/次。29)有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处理的,罚 200500 元/次。30)瓦斯超限作业的,罚 5001000 元/次。31)柱梁不铰接,单梁单柱的,每颗罚款 50 元。32)失效柱、失效梁不及时更换的每颗罚款 50 元。33)存在伞檐煤超出

5、规定的,每米罚款 50 元。34)不认真隔矸,煤矸混运的罚款 100300 元。35)档矸帘不合格造成窜矸的,每米罚款 50 元。36)回柱时上、下尾巷不齐滞后回棚的,罚款 100 元。37)溜槽底部未清平及停电移溜造成溜子底链超负荷而使用溜子根死的,罚款 200 元。38)一次性放炮超 10 米不溜煤垛的罚款 200 元。39)放炮后不及时挂梁、打临时柱的罚款 200 元,造成冒顶的罚款 500 元。40)尾巷下的材料(除设备外)不及时运走的,每根罚款 10 元。41)安全员监督不力的罚款 100500 元。42)不除掉活矸,集中在采面上休息及坐势铲煤的,每人罚款50 元。43)上班时间打瞌

6、睡的及打眼工戴手套作业的罚款 50 元。44)用金属管、铁棒、橡胶管做炮棍装药的罚款 50 元。45)不坚持使用黄泥封炮眼的每次罚款 50 元。46)炮眼的最小抵抗线对单体柱的,每眼罚款 50 元。47)装起爆药卷时,雷管脚线不搭接短路的每次罚款 50 元。48)不执行分组装药、一次起爆的每次罚款 50 元。49)在装完药未起爆的范围内进行其他作业的每次罚款 50 元。50)工作面出现两台(含两台)以上起爆器,放炮工不将钥匙随身的,罚款 50 元。51)炸药雷管不分装分运及存放不上锁的罚款 100 元。52)撤出人员及警告线位置不符合规定的,每次罚款 100 元。53)炸药雷管领、用、退做不到

7、账目清楚、帐物相符,罚款500 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报司法机关处理。54)不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的罚款 100 元,不坚持使用口哨发出警示的,罚款 50 元。55)采煤工作面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完整无误的向调度室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如果擅自收班,罚款当班 5001000 元。56)无故停大班的罚款 500 元。57)其他违反作业的情形,根据危害程度进行相应处罚。58)验收员汇报当班任务的同时,必须汇报工程质量,且工程质量不能缺项验收少一次或一项汇报记录罚款 100 元。59)因验收员验收不负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一次罚验收员 200 元。60)因小班施工质量不合格的,按照工程质量验收表,一项罚款 50 元。61)对井下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自检制度,每次自检由生产区长或技术主管组织,各队队长、技术员参加,对全区安全质量标准化、文明生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由技术员记录汇总,由参加检查的区领导进行评比,对检查得第一名的队长进行奖励 200 元,验收元奖励 160 元,对不合格队组的队长进行处罚 200 元,验收元罚款160 元,并将照片贴到亮相台上。检查标准,按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检查范围;该月施工的巷道工程质量、队组所管辖范围内的文明生产和安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