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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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包管理条例分包进场施工必备条件一、提交由业主确认为专业分包商的证明文件:(1)分包工程的投标书及投标过程情况说明。(2)中标通知书(或具有等同效力的暂行施工协议) 。(3)指定分包商的经营范围及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二、填妥“指定分包商情况登记表” :(1)分包商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取得合法地位和资质等级证书。(2)提交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确保施工队伍能进入现场施工。三、提交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施工方案简介。(2)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3)主要技术措施方案。(4)质量保证措施。(5)安全保证措施。(6)材料设备进场计划。(7)劳动力进场计划。(8)做到有方案再施工。(9)提

2、供分包商施工工程简历(10)提供分包商施工组织体系简况(11)按合同规定做好分包工程保险等事宜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一、各分包单位必须配齐本专业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标准图集,以便在施工过程中有据可查;负责具体施工的管理人员每日填写施工日记,记录当天施工的详细情况及存在问题;二、分包商根据本行业的现行标准或验收规范独立做好资料,在工程竣工时将竣工资料,包括质量保证资料、质量检验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原件移交总包方。所有资料必须与施工日记及现场施工情况交圈对口。三、对于需要办理隐蔽验收或其他专业部门验收的工序,分包商应在工序完成并自检合格后,书面报总包方,需要质监站或其他职能部门参加的,在报验单上予以说明

3、,由总包方复核后报送监理及业主审批及组织相关部门检查验收。进度控制管理制度一、编制本分包工程总进度计划:(1)制定施工方案,明确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的选择,施工顺序的安排和流水施工的顺序;(2)编制施工项目进度计划,以保证项目施工的均衡进行;(3)编制资源供应计划,包括物料供应计划,机械设备的进场计划,劳务计划等;(4)编制图纸深化及呈审进度计划。二、执行月报制度(1)按月向总承包报告分包工程的执行情况;(2)提交月度施工作业计划;(3)提交各种资源与进度配合调度状况。三、做好协调照管工作(1)参加有关分包工作协调会议,积极参与对总工期的协调;(2)及时根据总承包工作指令作出进度的调整计划

4、;(3)在进度上有重大提前及延误应及时向总承包报告;(4)分包在施工过程中向总承包提出的建议,总承包将及时回复和解决。四、工程进度款按合同规定由总承包予以签证,所有指定分包商的中期付款或结算款均须经总承包确认,并按有关程序规定执行。质量过程控制管理制度一、提供本分包工程的质量、计划编制书。(1)质量计划与目标;(2)图纸会审情况及技术交底;(3)作业指导书及工序控制点;(4)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的监控;(5)对人、机、料、法、环五大因素的控制;(6)产品的验收交付。二、施工过程的质量监控要点(1)对作业人员进行工艺过程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2)实施有关质量检验的规定,并做好质量检验记录;(

5、3)对工序间的技术接口实行交接手续;(4)复验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产品合格证及质保书;(5)做好不合格品处理的记录及纠正和预防措施工作;(6)加强产品保护和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7)接受总承包和监理单位的指导;(8)认真做好本分包工程的验收交付;(9)按合同规定做好本分包工程的回访保修工作;(10)重大质量事故应及时向总承包报告,并作出事故分析调查及处理善后事宜。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一、各分包商应认真学习政府及有管理部门的安全、消防、法令和规定,并予以自觉执行。二、各指定分包商应与总承包部签订分包工程的安全协议书,并接受总承包对分包工程的安全总交底。三、指定分包商应配备专人分管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

6、,完善并健全安全、消防管理各种台帐,强化安全、消防管理资料工作。对分包工程落实相关的安全、消防技术措施。四、分包商所有作业人员,进场前及施工过程中都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安全交底工作。尤其是指定分包商范围内的安全、消防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教育,督促所属员工遵守现场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各项规定。五、指定分包商有义务保护现场各项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好,如施工脚手架、临边护栏及消防器材等,不得擅自变更及增加施工荷载。六、各分包商必须接受总承包安全监控,参与工地的各项安全、消防检查工作,并落实有关整改事宜。分包商的整改工作若不能达到有关安全、消防管理标准,总承包可以协助分包商

7、予以整改,其发生的人工、机械、材料等一切费用将由分包商承担。七、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复印件汇总后报总承包。八、重大伤亡事故应及时向总承包报告,立即组织抢救及保护现场。九、包商的所属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生各类违章作业,总承包方将依据情节轻重、危害程度等具体情况或有关规定予以劝阻警告,作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责令停工整顿直至退场。安全、消防、环保、现场标准化管理制度一、遵守各种安全生产规程与规定(1)签订本分包工程的安全协议书;(2)完善和健全安全管理各种台帐,强化安全管理资料工作;(3)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安全交底工作;(4)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5)接受总承包的安全监

8、控,参与工地的安全检查工作,并落实整改事宜;(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应及时向总承包报告。二、做好消防与治安管理工作(1)开展消防与治安的教育工作;(2)配合总承包做好治安管理工作;(3)严格执行动火申报制度;三、做好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1)按总承包指令做好场容场貌管理与环境保护工作,建筑材料设备划区域整齐堆放,施工区域内“工完料尽场地清” ;(2)遵守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维护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3)保持工地卫生、文明,努力做好卫生工作。 进场物资管理制度一、总承包部对进场物资的管理由专人负责。各指定分包商应指定对口管理的人员参与进场物资的管理工作。二、指定分包商需提供设备、材料进场的

9、总计划,并按月提供月度计划,以期能够使总承包部统一协调与安排.三、进场物资的流转程序:各种进场物资必须在 10 天前向总承包部提出申请,具体写明进场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及所占场地面积,待总承包部批复后再执行。四、物资进场后,须 24 小时内及时疏散至地面。若不能达到要求,可请求总承包部安排他人协助进行疏散,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商承担。五、各指定分包商应落实专人对进场物资予以保管,并注意对产品进行保护,防止失窃与损坏,尤其对小件贵重物资及易燃物品重点进行保管。六、指定分包商应做好废弃物的处置工作,有责任每日做好落手清工作,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废弃物与垃圾应按总承包的场布要求集中到指定地点统

10、一处理,否则由总承包安排他人予以处理,其费用由分包商承担。劳动力管理制度一、指定分包商应将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名单及照片向总承包申报。二、须提供劳务人员的四证复印件(身份证、务工证、健康证、居住证)及特殊工种的相应操作证及上岗证。三、指定分包商应专人管理外来劳动力的使用,开展必要的消防与治安方面的教育工作。四、所有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应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关监督检查工作,违反规定者应由指定分包商承担有关责任。五、各指定分包商有责任约束所属员工遵守政府部门发布的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及施工现场各项有关规定,确保现场文明施工有序地进行宿舍管理制度一、住宿人员经总包统一安排方可住宿,住宿人员要及时办好个人暂住

11、证、健康证、上岗证。二、宿舍内要有卫生值日制度,卫生值日表上墙(要标明分包队伍及班组名称) 。设一名室长,负责本宿舍的内务卫生,组织每周四的大扫除。值日员负责当日的内务卫生和包干区域(宿舍门前左右)卫生打扫。人员离开时关门、关窗、熄灯。三、室内要做到窗明地净(门窗上不准粘贴纸张等) ,地面、墙面整洁,墙角无积灰、无蛛网。四、床铺上下整洁、无杂物,铺下鞋子放成一条线,铺上被子成方叠好,蚊帐张挂整齐如一。五、毛巾、茶杯、饭碗等日用品放置一条线,工作服集中放置整齐,安全帽集中挂放整齐。六、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一律不准带家属进入工地,不准留宿闲杂人员,不准男女混居,不准占用公物。发现嫌疑人员或物品要及

12、时报告保卫部门。七、宿舍、工棚内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电加热器,不准使用碘钨灯烘烤取暖,不准烧菜烧饭,不准在床上吸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八、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斗殴,一经发现将报送公安机关处理或由保卫部门酌情处罚。九、放置的消防设备不得随意使用、随意搬动,违者罚款 200-500 元。十、严禁向窗外乱抛杂物和吐痰,严禁乱倒脏水、污水,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 50-100 元。 十一、爱护生活区的一切公共财物,如有损坏,除按原价赔偿外,还处以相应的罚款。十二、住宿人员应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指挥,对违反住宿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严重者退出工地。十三、项目部每月对宿舍

13、卫生进行考评,凡考评分低于 80 分者为不合格,限期整改后仍低于 90 分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考核分数与工程款结算挂钩。分包单位办公室、宿舍借用办法为了加强对项目部的办公室、宿舍的管理,根据(2008)86 号文件、合同附件文明卫生协议 、 工程项目施工治安管理协议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项目部分包单位办公室、宿舍借用办法;一、分包单位需要借用项目部办公室和宿舍,经项目部领导的同意后,到总包项目部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签订借用协议书。二总包项目部的办公室、宿舍实行有偿使用。1、办公室收费标准清包单位借用办公室:每间租金 200 元/月,办公桌椅、空调等物品自行解决。双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借用办公室

14、:每间租金 500 元/月,办公桌椅、空调等自行解决。2、宿舍收费标准总包项目部每间宿舍提供:吸顶扇 2 只,并配专人对生活区进行保洁。每间收押金 300 元,上述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赔偿金在押金中扣除,如无物品损坏,在归还宿舍时押金全额退还。清包单位借用宿舍:每间保洁服务费 120 元/月。每间 8 人,按实际人数配置,免租金。超实际人数需多用宿舍,经项目部同意,每间租金 200 元/月,服务保洁费 120 元/月。双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借用宿舍:每间 8 人租金 300 元/月,保洁服务费 120 元/月。三、费用支付方式1、借用办公室、宿舍所发生的费用,均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由总包项目部分别出具租金和押金的收据。收据由经办人签名,盖总包项目部章有效。收据由各借用单位自行保管,押金凭押金收据退还。2、借用期限在 6 个月以内的所有费用一次性支付,借用期限超过 6 个月的,每 6 个月支付一次,先付费后使用。3、超过期限未支付费用的,经项目部(一个月内)三次书面催讨,仍未付费的,项目部有权收回借用的办公室和宿舍,并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所欠的费用, ,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欠费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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