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信用贷款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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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信用贷款发展现状 朱惠健 黄金木 江苏长江商业银行 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发展研究室 近十年来, 国家高度重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但小微企业对信贷服务的获得率和满足感一直难以得到提高。究其原因, 主要是小微企业不能为贷款提供有效的担保抵押物。如果银行机构改变信贷制度安排, 大力推行信用贷款, 相信会有更多的小微企业得到银行的融资服务。我国信用贷款发展的现状不容乐观第一, 开展比较早, 但发展比较慢。我国信用贷款开展得比较早, 改革开放前还成为我国银行的主要放款方式。此后, 随着银行业的市场化、商业化改革, 银行更加重视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信用贷款发放得越来越少, 而保证贷款,

2、尤其是抵、质押贷款比例越来越高。相应地, 抵押登记机构建立起来了, 抵押登记制度也更加完善, 进一步推动了抵押和质押贷款的发展。据笔者抽样对江苏、河北、宁夏、湖北等省部分银行机构的调查, 信用贷款在整个贷款中占 10%左右, 比例很低。2013 年初, 安徽银监局曾对省内银行机构做过抽样调查, 信用贷款比例也仅为 19.83%。2013 年 7 月, 时任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曾介绍, 截至 2012 年末, 信用贷款和保证贷款占全部小微企业贷款的比例达到 46.68%。而根据人民银行的统计数据, 同期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的 28.6%, 因此可以推算出, 信用贷款和保证贷款加起来才占到

3、13.35%。第二, 地区和行际差别大, 发展不平衡。一是地区发展不平衡, 发达地区信用贷款发展快且金额多, 而欠发达地区信用贷款发展缓慢, 金额也少。二是行际发展不平衡。我国银行机构对待信用贷款的看法不尽相同, 风险把控能力不同。对信用贷款不看好, 风险把控能力又较弱的, 对信用贷款会很谨慎;相反, 风险把控能力较强, 且对信用贷款持正面看法的, 则鼓励和支持发放信用贷款。整体而言, 以城商行为代表的中小银行以及部分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更加重视信用贷款。从规模来看, 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由于产品功能强大, 发放的信用贷款金额较大, 总体规模也就更大。而中小银行则单笔金额较小, 而笔数较多。以农商银行

4、为代表的农村中小银行主要面向农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第三, 线上贷款异军突起, 线下进展缓慢。近几年来,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大数据的应用, 我国出现了一种全新的信用贷款形式网络线上贷款。该贷款申请、审验、发放和偿还等流程全通过网络在线上完成, 因门槛低、速度快、没有抵押担保而受到小微客户的极大欢迎, 一出现即发展迅速, 呈现爆发式的增长。截至 2016 年 11 月底, 在不到 10 年时间里, 我国互金 (网贷) 平台总数已达 2534 家, 累计成交量为 31845.2 亿元, 贷款余额 8079.08 亿元。而至2017 年 6 月末, 网贷余额达到 10449.65 亿元。此外, 众

5、多的银行机构也纷纷跻身线上贷款这块“金融蓝海”, 如重庆银行、江苏银行、包商银行, 还有专门的互联网银行微众银行和网商银行等。但与快速发展的线上贷款相比, 传统的线下信用贷款发展仍较为缓慢, 贷款规模占比不高, 难以有突破性的增长。第四, 个人信用贷款发展迅速, 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没有跟上。目前虽然我国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规模要大于个人信用贷款, 且以银行的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为主, 但在发展速度上, 个人信用贷款要远超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特别是线上的个人消费信用贷款发展更为迅猛, 占到整个线上贷款的 80%以上。不仅有持牌的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以及大量非持牌的民间消费金融企

6、业在从事消费金融业务, 很多银行机构也涉足这块庞大的“消费金融蛋糕”。但在热闹的个人消费信用贷款背后, 面向小微企业的线上信用贷款却没有跟上、发展不快。有的银行虽然也推出了基于征信、工商、税务以及结算账户资金交易等大数据的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产品, 但这更多的还是一种获客的渠道, 并没有真正实现像线上消费信贷那样全部在网上完成, 很多情况下还要在线下进行贷前调查, 与传统的信贷模式相比并没有多大的改进。当前影响信用贷款发展的原因分析第一, 风险比较大, 银行机构不敢主推信用贷款。小微企业创立有着较大的随机性, 门槛也不高, 市场竞争比较激烈, 而且大部分是家族式的经营, 内部管理和财务制度不甚健全

7、, 整体风险比较高。加之受信用环境的影响, 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潜在风险更高。一旦发生风险、出现不良, 由于没有抵押担保物, 银行处置起来缺少“抓手”, 即使司法判决银行胜诉, 财产执行也困难重重。如果业主“跑路”, 银行更是束手无策。因此, 一些风险管理技术和能力较为薄弱的银行机构一般不敢轻易涉足纯信用贷款, 更不会把它作为主打产品来推。第二, 产品设计不当, 影响了信用贷款应有的作用。一是门槛偏高, 难以惠及更多的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虽然不需要抵押担保, 但其他的门槛却保留并且有所提高, 使得能成功享受到信用贷款支持的小微企业比例一直不高。这些门槛除了“有业、有责、有信”的基本要求外, 还包括

8、要有较长的实际经营年限、要有当地房产或户籍, 要在贷款行开立基本账户, 要规定相应的货款回笼率, 以及在他行贷款不能超过几家, 等等。如是建筑、科技等类型的企业, 还要有高资质的要求。二是贷款金额偏小。大多数银行面向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金额都较小, 一般在 10 万200 万元, 但以 50 万60 万元居多, 如浙江的台州银行、泰隆银行等。虽然有的机构设定的最高限额为 1000 万元甚至 3000 万元, 但在实践操作中还融合了保证甚至抵押等其他担保方式, 并非纯信用贷款。而且, 面对的客户对象也不全是小微企业, 如招商银行的“三板贷”“上市贷”, 其面向的客户就是在新三板已挂牌或拟挂牌的企业

9、。上海银行推出的“拟上市企业信用贷”, 也是针对“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拟上市 (培育期) 的企业。三是期限偏短。多数银行的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期限一般在半年以内, 很少达到一年。这与企业生产周期或资金回笼周期不一定匹配, 难以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 甚至有可能因此造成还款困难, 导致风险。四是考核偏严。一些银行对待风险过于谨慎, 要求下辖机构信用贷款不良率控制在 1%以下, 否则要追责和赔偿。在此情况下, 一些机构和客户经理对信用贷款就缺少热心和耐心, 即使对优质的小微企业也要求按抵押贷款来做。第三, 监管导向不甚合理, 没有形成信用贷款的良好环境。虽然国家大力倡导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出台很多

10、政策推动银行机构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但大多数都是宏观的措施, 在诸如产品支持这样的微观措施上没有相应配套且合理的监管导向, 没有形成银行大力发展信用贷款的良好环境。目前在我国, 不论金融法律法规, 还是银行的内部业务管理制度, 都重视抵押担保在风险防范和缓释中的作用。在其他政策性文件上, 也多突出加强信贷管理、防范风险的重要性, 很少倡导发放信用贷款。在风险权重的设置和风险资本的计提上, 因抵质押和担保债权适用“较低风险权重”而倒逼银行机构减少信用贷款的发放。同时, 信用贷款也较其他担保贷款占用了更多的经济资本, 制约了银行机构信用贷款业务规模的增长。第四, 企业信用数据不足, 使银行难以

11、对企业进行准确判断。银行对企业支持的关键是企业要讲信用, 而判断其是否会讲信用, 就要对其过去和现在的信用状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包括其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有民间借贷行为、是否有长期赊欠甚至恶意拖欠的行为, 甚至与交易对手的交易情况都能查询到, 从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分析判断其是否可以贷, 以及今后偿贷的意愿如何。但在目前, 要做到这点显然不容易, 主要是由于现有的企业信用数据不足。浏览一些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有关经营方面的如商业往来、交易信息和资金赊欠等信用数据无法查到或很难查到。很多时候还得靠银行人员上门实地调查, 既降低了效率, 又由于双方信息不对称, 银行很难对企业的信用进行准确判断

12、, 结果是很可能导致企业无法顺利获得贷款。正因为如此, 银行对企业的信用贷款显得很谨慎, 实践操作中大多选择抵押担保贷款的方式。大力发展信用贷款的对策第一, 提高对信用贷款的认识, 提升信用贷款的战略地位。信用贷款的作用完全超出一个简单的产品。一是能很好地解决贷款“两难”的问题。小微企业贷款难和银行难贷款的一个根本问题就是小微企业缺少有效的抵押担保物。如果银行在把控风险的前提下, 降低准入门槛, 大力推广信用贷款, 这个问题将能迎刃而解, 实现双赢。二是能有效降低银企借贷成本。融资贵就贵在抵押担保的中介收费和时间成本上, 一些小微企业等不起、拖不起、耗不起和借不起。信用贷款则省去抵押担保的相关

13、登记手续和中介费用, 时间得到节约, 能提高双方的效率, 对银企借贷双方来说都可降低成本。三是能大力促进社会信用建设。信用贷款培育的不仅是企业的信用, 还有社会的信用。信用贷款让企业感到信用的重要, 从而在自身经营中更加珍惜和维护信用。当银行发放的信用贷款越来越多、当享受到信用贷款的企业越来越多、当信用越来越得到珍惜和维护, 信用就会在全社会得到培育、认同和传播、扩散, 从而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信用价值观, 有力促进社会信用的建设。第二, 创新信贷思维, 改进信用贷款做法。首先要在思想观念上破除抵押物的“崇拜”。担保抵押只是一种风险的缓释工具, 并不能完全依赖它来保证贷款的绝对安全。银行在对小微

14、企业进行授信调查时要着力挖掘小微企业在抵押物之外的核心价值和未来价值, 考察客户的第一还款来源和真实还款能力, 而不是把是否有抵押担保作为是否支持的主要条件和准入门槛。其次, 要提升风险分析与管控的能力。小微企业的高风险完全可以通过一定的技术和手段实现事前防范或事后处置。即使当时未能发现风险或在经营过程中出现问题导致风险, 也可通过加大贷后管理频率和力度及时发现, 进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防止风险变为损失。此外, 还要完善产品设计, 真正做到从客户企业真实需求和风险防范的角度出发, 合理设定准入门槛、适用对象, 以及金额、期限、流程和利率等。第三, 完善企业信用数据库, 为信用贷款发放提供有

15、力支撑。一是要整合和建立全国统一和权威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 使银行等机构能方便地获得企业信用信息。目前, 工商总局、商务部等部门都建立了全国性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 人民银行和法院、税务等部门也建立了各自的借贷、涉诉和纳税的信用系统。但这些信用信息较为分散, 有的内容不全、记录空白, 没有形成合力, 银行要多头查询, 较为不便。如将分散在各部门的信用信息集中在一个大型平台上, 将能极大地发挥其价值效用。二是要丰富企业信用信息内容并及时更新相关数据, 打造出集权威性、综合性和及时性为一体的大型信用信息平台。三是要线上线下有机联动。虽然建立了线上可随时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的平台, 但并不是推动企

16、业诚实守信、解决银企融资难的终极目标, 要更好地发挥它的作用, 还有赖于“线下”的配套措施, 抓好执行和落实, 真正做到惩戒失信, 褒扬诚信。第四, 加强监管引导, 鼓励更多银行机构发放信用贷款。监管是一种导向, 对银行的经营行为起到重要的引导作用。要使银行机构真正重视和乐于发放信用贷款, 合理的监管引导, 甚至施予一定的“压力”必不可少。比如, 由人民银行、银监会甚至国务院出台相关政策, 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信用贷款的指导性意见;制订银行业发展规划时, 加强信用贷款在信贷投放中的比例管理;监管中, 适当提高信用贷款的监管容忍度, 并实施有差别的监管评价, 引导银行机构更新经营理念、破除担保至上的信贷观念, 并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对信用贷款做出成绩的银行, 要在市场准入、产品开发、业务创新等方面予以鼓励和支持, 政府也要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对银行同业好的信用贷款产品, 要予以总结推广;对出现逃废银行信用贷款债务的行为, 要严厉打击。同时, 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席会议制度, 总结信用贷款经验教训、提升信贷管理能力, 并协调相关部门营造信用贷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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