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科技]煤矿机电管理制度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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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通风机管理规定根据集团公司强化管理,严肃问责,坚决控制瓦斯超限事故的二十条刚性规定的要求,为确保主通风机安全可靠运行,特编制此规定。一、主通风机供电系统1、东(西)风井变电所保持现有供电方式不变,即 35KV 供电线路一路投入使用,一路备用;35KV 变压器一个投入使用,一个带电备用(6KV 侧断开,无负荷) ,6KV 母线段联络合上。特殊情况下,必须经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批准方可改变现有供电方式。2、东(西)风井变电所主、备用变压器每二个月切换一次,保证变压器完好。3、机电队编制东(西)风井变电所 35KV 供电线路事故应急预案,保证 35KV 在用供电线路一旦出现断线或断电,备用供电线路能

2、立即投入,恢复东(西)风井供电。4、机电队供电班要安排副班长以上人员加强值班,应急处理东(西)风井供电系统事故,保证供电系统完好运转。加强东(西)风井变电所变电工业务技能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及岗位责任制。5、机电队供电班要加强对东(西)风井变电所供电线路、开关的检修、维护。每年必须对 35KV 供电线路及 6KV 供电母线段至少进行一次检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供电系统的避雷设施进行检查、试验,确保其完好。6、建立供电系统检修、维护记录,确保供电系统各项保护齐全、灵敏、可靠,随时根据负荷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开关继电保护整定。二、主通风机系统7、严格执行大型固定设备“一机一档”管理

3、制度,机电队负责建立东(西)风井主通风机设备档案,做到档案内容齐全,完整。8、东(西)风井主通风机严格执行每月一切换,每次切换必须经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同意,严禁随意切换。对切换下来的风机及供电线路机电队要认真组织检修、维护、保养,并建立记录,确保其完好。9、严格执行设备强制检修、维护和保养制度。对新装及大修后的主通风机应进行一次性能测定,以后每 5 年进行一次;主通风机的的主轴及风机叶片每 2 年应进行一次探伤;主通风机液压站、稀油站每年应进行一次清洗、检查;防爆盖、风机内部流量筒壁每年应进行一次除锈防腐。10、针对突发性的主通风机停机事故,机电队应编制相应应急预案,确保主通风机 10 分钟内

4、恢复正常运转。11、加强主通风机司机业务技能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司机要加强对运转通风机的巡回检查力度,严格按规定巡查周期和项目进行巡查,并详细填写巡查记录。瓦斯抽采系统机电设备管理规定根据集团公司强化管理,严肃问责,坚决控制瓦斯超限事故的二十条刚性规定的要求,为确保瓦斯抽采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特编制此规定。一、地面永久抽采系统1、地面永久抽采系统必须严格执行同等能力备用,并采用双电源供电,主用和备用抽排泵供电必须分别来自工广变电所的两段。2、正常情况下地面瓦斯抽排泵房变电所必须保持现有供电方式不变,即 6KV 两路供电分列运行,中间联络开关断开。特殊情况下,必

5、须经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批准方可改变供电方式。3、机电队要加强对地面抽排泵房两路供电线路的检修、维护,确保两路供电线路、设备完好;抽排队要加强对抽排泵放内供电系统及抽排泵电机的检修、维护,确保其完好。4、抽排队要编制抽排泵房内供电事故应急倒电预案,一旦来自工广变电所的两路供电一路出现断电,另一路能立即担负抽排泵房内所有抽排泵供电。5、严格执行供电系统强制性检修制度,每月由机电队和抽排队同时对瓦斯抽排泵房供电线路、设备及抽排泵电机进行一次检修。重点检查供电线路、抽排泵电机绝缘,开关及保护完好情况,并认真填写检修记录。6、抽排队要认真做好对瓦斯抽采系统其他设备、设施及检测、监控系统的检修与维护;认真

6、做好对设备运转期间的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确保抽采系统完好。7、加强地面抽排泵司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水平,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另外,抽排队机电班要安排对瓦斯泵房供电系统熟悉的电工值班,应急处理供电系统故障,保障供电系统完好运转。二、井下移动抽采系统8、井下移动抽采系统必须严格执行同等能力备用,并采用双电源供电,主用和备用抽排泵供电必须分别来自采区变电所的两段。9、正常情况下向移动抽采泵站供电的采区变电所必须保持现有供电方式不变,即专供、混装两段供电分列运行,中间联络开关断开。特殊情况下,必须经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批准方可改变供电方式。10、保运队要加强对向移动泵站供电

7、的两路供电线路的检修、维护,确保两路供电线路、设备完好;抽排队要加强自移变高压侧起的所有供电线路、设备的检查、维护,确保抽采系统机电设备完好。11、保运队要编制井下跳电应急倒电预案,当井下发生跳电或断电事故时,能及时恢复采区变电所供电,确保对移动抽排泵站的供电。12、严格执行供电系统强制性检修制度,每月由保运队队和抽排对各自供电开关、线路、移变及抽排泵电机进行一次检修。重点检查采区变电所供电高压开关、线路、抽排泵电机绝缘情况;高低压开关接线柱、真空管、保护器及控制系统完好情况;移变高、低压侧开关完好情况,并留有检修记录。13、抽排队要加强抽采系统机电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严格执行日检、周检、月检

8、计划。移变每日要做一次漏电试验;每月要做一次远端点漏电试验;每季度要摇测一次局部接地电阻。14、加强井下移动抽排泵司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水平,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抽排泵司机必须熟悉移东抽排泵站供电情况,能排除供电系统一般供电故障,抽排泵运转期间要加强对机电设备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处理,确保抽排系统机电设备完好运转。小型电器管理制度1、井下使用的小型电器由机电修配中心负责统一保管,统一领发、回收修理。做到帐、卡、物、板四相符。发出的小型电器要件件合格。2、用户领用小型电器及 2.5MM2以下橡套软线外,应提前 3 天资申请经电管班审批后,由小型电器组发给,领取后的小型

9、电器必须在 5 天内安装上(工程安装除外) ,否则按丢失论处。3、小型电器必须在指定的地点使用,并随用随领,严禁随意倒装,杜绝乱用乱领。4、各单位闲置的小型电器及及时回收上井送交小电组,回收工作作如下规定:1) 采煤工作面正常推进过程中拆除的小型电器由本采区机电班负责回收上井交小型电器组。2) 采煤收作的小型电器由拆除设备电缆的单位负责拆除,回收上井送小型电器组。3) 除采煤外其它单位使用的小型电器本着拆除设备电缆谁拆除小型电器并负责回收上井送小型电器组。4) 在使用过程中因用电设备的容量增加,减少或更换电缆而更换小型电器时由电管班落实,由原维护单位负责更换并及时将更换的小型电器回收上井交电器

10、组。5) 小型电器组对于上井的小型电器一律登记建帐。6) 各单位回收的小型电器应及时打上进送交小型电器组做到一次回收,禁止中途存放。7) 各小型电器在安装完移交时应通知小型电器组现场参加共同验收,并填写“小型电器交接单”一式三份,经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5、任何单位不准私自库存小型电器和软线,一经查出没收小型电器,并视情节罚款。6、发出的小型电器必须经防爆检验员贴证。7、发出的 2.5MM2以下的软线电缆无外伤破损,由使用单位当场验收。8、采掘工作面及各井眼信号应采用 KX11-1 型本安型声光通讯信号装置。9、电话接线盒一律采用本安型,禁止电话明接头。10、激光定向仪由地测科统一管理维修和

11、发放,用户使用时提出申请,并通知防爆组派人检验贴证,严禁无证或过期的激光仪,在井下使用,否则要追究责任。无计划停电追查、上报制度第一条 为保证矿井供电安全,杜绝无计划停电事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井下凡需要增减负荷、改变供电线路的停电以及停电处理机电故障、隐患而影响其它单位的,必须履行停送电申请审批手续。第三条 严格停送电管理。停送电申请由电管班统一办理,建立台帐。第四条 停电类型分为两种:(一)计划停电,即按计划停送电的;(二)无计划停电,即应该办理而不履行停送电申请审批手续,擅自进行停送电的,因供电线路、机电设备发生故障或电气保护装置动作而造成被迫停电的。第五条 凡是无计划停电的要认真追

12、查,分析原因,对因工作失职造成停电的,应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处罚。第六条 由于无计划停电造成瓦斯超限事故,其事故追查报告必须由矿机电负责人签字后上报集团公司。潘三矿停送电管理补充规定为规范井下停送电操作,杜绝电气事故,确保人身安全,特补充如下规定,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1、各单位办理停送电申请必须写明停电原因、停电地点、影响范围及停电时间,停电申请由机电办牵头组织被影响单位会签并经矿主值班审批后方可有效。2、停电申请需要注明相关安全措施并绘制准确的供电系统图。3、停电申请审批后,停电施工前必须由停电申请上注明的施工负责人汇报调度所,经调度所同意后方可按停电申请批准时间施工。4、停电操

13、作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闭锁、挂牌,检查附近瓦斯后方可开盖进行验电、放电、挂接地线的操作程序。停变电所内开关,由所内变电工看护;所外任何地点停电均由谁施工谁停电,谁挂牌谁看护,检修下一级开关必须停上一级开关电源,并设人看护,严禁他人随意送电。5、施工完毕后,必须严格执行“谁停谁送” ,严禁约时送电或电话联系送电。6、施工负责人必须跟在现场,负责现场停送电的统一指挥及现场的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必须有机电付班长以上管理人员现场跟班。安监员、电管员加强现场督促。7、停电申请注明的停电开关不属于停电施工单位的,开关维护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协同监护。8、对于牵涉多家停电作业的搭接火及强制性检修,机电办必须安排电气

14、管理人员现场跟班。9、井下回风巷道及封闭墙、栅栏处 5 米范围内监控盲点处杜绝安设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 ,特殊情况下确需安设的,必须安设监控瓦斯传感器,检测此处瓦斯浓度,并能可靠切断此处电气设备的前级电源。10、对上述条款执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从严处罚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井下电气管理,消灭电气失爆、失保,杜绝电气火灾和触电伤人事故,减少无计划停电事故,确保供电安全,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井下三大保护细则及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井下电气管理工作由机电办负总责,具体负责井下供电的用电审批,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

15、电器的管理,现场检查和电气事故追查,参与规程措施的编制、会审、贯彻及电气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保存。第三条 各单位(含井下及井下辅助单位,下同)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电气管理第一责任者,分管机电的副队(科)长对本单位电气管理具体负责,未设机电副队(科)长的单位必须指派一名副队(科)长分管井下电气工作。第四条 各单位机电副队(科)长要准时参加机电例会。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必须向机电副矿长(副总)请假。第五条 各单位机电副队(科)长要带队按时参加矿每月组织的达标和安全检查。同时,定期组织自查,并认真记录备查。第六条 采、掘、开工作面供电系统设计由机电办负责。施工单位提前一周将工作面开工前技术部门提供巷道设计

16、图及工作面地质资料和通风部门提供风流方向、局扇容量、安装位置、瓦斯电闭锁开关位置和控制范围送机电办,机电办按要求及时提供供电系统图。供电系统设计方案须经机电副总组织相关单位会审批准后方可实施,安装单位必须按图施工、机电办负责监督检查,现场如需变动,必须提前向机电办申请,否则,不准送电。第七条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程及检修计划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逐台检修,并认真做好记录。强化“双突” 区域电气管理 ,局扇推广使用“ 双专供”供电; 加强设备检修,移动变电站、 “双专”线路的电缆、开关、局扇及其供电系统每月进行一次强制性检修,确保检修质量。第八条 机电修配中心参与电气设备进厂后的验收,对出厂入井的电气设备进行检修调试,重点对过流、漏电保护进行整定、校验及防爆性能检查,资料备查,机电办负责验收。使用单位领用时要检查验收,不校验或校验不合格的禁止下井使用。第九条 各单位要制定实施井下电工培训计划,提高职工业务素质。井下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第十条 机电办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每月专职电气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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