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合同法条文精解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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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条文精解1第一章 一般规定一、立法目的(第 1 条) 权利本位兼顾社会本位二、合同的定义及适用范围(2 条) 不适用身份合同三、合同的法律效力(8 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1、平等原则(3 条)2、合同自由原则(自愿原则)(4 条)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3、公平原则(5 条)4、诚实信用原则(6 条)5、合法原则、公序良俗原则(7 条)6、合同严守原则(8 条)合同法条文精解2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的主体资格(9 条) 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二、合同形式(10、 11 条) 1、类别:口头、 书面、其他2、选 择 :可 自 愿 选 择 ,但 法 定 或

2、约 定 书 面 形 式 的 应 采 书 面 形 式3、书 面 形 式 的 含 义 :合 同 书 、信 件 、数 据 电 文 等 有 形 表 现 形 式(小 结 :形 式 原 则 不 限 )三、合同内容(12 条,解释二 1 条):1、 内容由当事人自定;2、当事人、 标的和数量为必备条款,其他为一般条款。(小结:内容原则不限)四、合同订立的方式(13 条) 要约、承诺方式1、成立标准(25 条) 承诺生效一般情况:承诺生效之时(25 条)2、成立时间 合同书形式:签字、盖章时(32 条)确认书形式:签订确认书时(33 条)五、合同的成立 一般情况:承诺生效的地点(34 条)3、成立地点 数据电

3、文订约:收件人主要营业地经常居住地合同书形式:签字盖章地(35 条)4、实际成立 (1)未采书面形式的合同因实际履行而成立(2)未签字盖章的合同因实际履行而成立(36、37 条)六、合同订立阶段的义务和责任1、先合同义务(43 条)保密义务2、缔约过失责任(42、43 条):有违背诚信原则之行为恶意磋商 瞒骗(欺诈)泄密 其他。七、特殊合同的订立 1、指 令 性 计 划 合 同 ,国 家 订 货 合 同 :当 事 人 有 订 约 义 务 (强 制 缔 约 38 条 )2、格式合同(格式条款) 合同法条文精解3(1)内 容 确 定 :以 公 平 原 则 定 权 义 ,以 合 理 方 式 醒 免

4、责 (39 条 )(2)无 效 情 形 :除 一 般 无 效 外 ,免 已 责 ,加 他 责 ,除 他 主 权 亦 无 效 (40、41 条 ) (3)解释规则 A 非 格 式 条 款 优 于 格 式 条 款 。 B 通常解释优于非通常解释。 C 不 利 于 格 式 条 款 提 供 若 者 解 释 优 于 有 利 解 释八、要约、承诺规则要约 承诺1、定义 希望订约的意思表示(14 条) 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21 条)2、生效时间 到达主义(16 条) 到达主义(28 条)3、撤回(未生效的)可,但通知应在要约之前或同时到(17 条) 可,通知也应在承诺通知之前或同时到(27 条)4、撤销(已

5、生效的)可,通知应在发出承诺之前到(18、 19 条) 不可(因为合同已成立)5、要件 (1)内容具体确定(14 条)(2)表明一诺即成(14 条)(3)不属要约邀请(15 条)(1)以要求的方式作出(22 条)(2)在要求的期限到达(23 条)(3)与要约内容一致 (30 条)不做完质性变更(31 条)6、失效(生效后又失去效力)拒绝要约,撤销要约,期满,实质性变更(20 条)承诺迟到,对要约实质性变更(28、30 条)另:1、承诺期限的确定及起算(23、24 条)(1)确定:要约确定期限的在确定期限;未确定的,对话方式即时,非对话方式合理期限。(2)起 算 :信 件 载 明 日 期 邮 戳

6、 日 期 ;快 速 方 式 :到 达 承 诺 人2、逾期承诺的后果 (1)一般,为新要约(28 条);(2)未 迟 发 而 迟 到 的 承 诺 :除 要 约 人 及 时 通 知 外 ,为 有 效 (29 条 )3、承诺,对要约的变更(30、 31 条)(1)实 质 性 变 更 为 新 要 约 ,对 一 般 条 款 的 变 更 为 实 改(2)非 实质 性变更,原则有效。合同法条文精解4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一)合同 一般:自成立时生效 (44 条)有效 特 殊 :批 准 、登 记 、条 件 成 就 、期 限 届 至 生 效 (4446 条 )一、 (主体瑕疵) 1、限 制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7、 人 依 法 不 能 独 立 的 合 同 (47 条 )已 (二)合同效力待定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48 条)成 (未追认前不生效) 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51 条)立合 1、损害国家利益的欺诈、胁迫合同同 (内容瑕疵)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52 条)的 (三)合同无效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效 (自始不生效)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3 条)力 (56 条)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状 6、免除人身伤害及故意重大过失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的态 (意思表示瑕疵) 1、重大误解(四)合同可变更、撤销(54 条) 2、显失公平 (未变更撤销前有

8、效,撤销后自始无效) 3、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注 :这 里 的 “效 力 ”指 履 行 效 力 ,不 生 效 指 不 产 生 履 行 效 力 ,但 不 一 定 不 产 生 其 他 效 果 。合同法条文精解5(一)合同 1、恶 意 促 成 或 阻 碍 条 件 成 就 的 后 果 ,发 生 相 反 结 果 (45 条 二 款 )有效 2、附 解 除 条 件 ,附 终 止 期 限 合 同 在 条 件 成 就 、期 限 届 满 时 失 效 。(1)表见代理 (49 条)二、 1、主体有瑕疵 (2)代表行为越权而订立的合同 (50 条)各 (二)效力 但有效的合同 (3)嗣后取得处分权的无权处分 (51

9、 条)种 待定 (4)一般超经营范围的合同 (解释一 10 条)效 2、相对人权利 (1)催告权: 催告期一个月沉默视为拒绝力 (47、48 条) (2)撤销权:追认前有撤销权状 1、撤销权 (1)撤销权期间届满(一年)态 消灭的事由 (2)放弃撤销权 (55 条)的 2、无效被撤销 (1)自始无效(56 条)后 (三)无效 合同的效力 (2)可部分无效的,其他部分仍有效果 被撤销 (1)能且有必要返还 返还财产或 3、无效,被撤 (2)不能或没必要返还 折价补偿处 销的法律后果 (3)造成损失 赔偿损失理 (58、59 条) (4)恶意串通 追缴4、争议解决条款之独立性:(争议解决方法条款独

10、立有效)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其独立存在的争议解决方法条款仍有效 (57 条)合同法条文精解6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的原则 1、全 面 履 行 原 则 (适 当 履 行 原 则 ,正 确 履 行 原 则 )(60 条 一 款 )2、诚实信用原则(包括履行附随义务)(60 条二款)基 本 规 则 :补 充 协 议 按 有 关 条 款 或 交 易 习 惯 确 定 依 法 推 定 (61、62 条 )二、 具 体 推 定 规 则合同 1、质量不明 国标、行标通常标准或合目的标准内容 2、价款、报酬不明 定价合同按定价 市价合同按订约时履行地市价不明 3、履行地不明 (1)给付货币 债权人

11、所在地的 (2)交付不动产 标的物所在地处理 (3)其他标的 债务人所在地规则 4、履行期限不明 随时 但应给必要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 有利方式(有利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6、履行费用负担不明 义务人负担三、定 价 合 同 调 价 时 的 履 行 规 则 按 期 履 行 的 依 新 价 执 行 ,逾 期 履 行 的 价 格 制 裁 (63 条 )四、涉他合同涉他 1、对 第 三 人 不 履 行 或 不 适 当 履 行 仍 向 债 权 人 担 责 (64 条 )违约的责任承担规定 2、第三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 仍由债务人担 责 (65 条 )(即涉他合同不改变违约责任的绝对相对性规则)五、履行

12、困难的处理规则 债权人分立、合并、住所变更未通知而致履行困难的可中止履行或提存(70 条)六、不适当履行之例外 提前履行、部分履行而无损债权人利益的、 债权人不应拒绝,但债务人应负担因此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71、72 条)七、名称及代表人变动的后果 不影响履行 (76 条)合同法条文精解7八、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条(1)双方互负债务 后果:有权拒绝履行双 (要求同时履行) 件(2)没有先后履行顺序 或相应履行(66 条)务 (3)对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合 (二)先履行抗辩权 条(1)双方互负债务 后果:后履行方有权拒绝同 (要求对方先履行) 件(2)有先后履行顺序 履行或相应履行(67

13、 条)履 (3)先履行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行 中 (三)不安抗辩权 条(1)双方互负债务 (1)有 确 证 可 中 止 履 行 否 则 担 责的 (先义务方的权利) 件(2)有先后履行顺序 后(2)及时通知对方抗 (3)后履行方已丧失 果(3)对方担保的恢复履行辩 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4)未 恢 复 能 力 且 未 担 保 的 可 以 解 约权 (包 括 :恶 化 、逃 债 、丧 失 信 誉 、其 他 ) (68 条 、69 条 )(一) 1、债权合法 (合同法 73 条、解释 11 条13 条)【注怠于行使是债 条 2、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指不以起诉、仲权 件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裁方式行使;怠于行使的债权仅指金钱债权】人 4、债 务 人 的 债 权 不 是 其 专 属 权 专 属 权 指 基 于 亲 属 关 系 、劳 动 关 系 人 身 伤 害 产 生 的 请 求 权九、的 1、行使方式:诉讼方式合 代 行 2、行使范围: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合同法 73 条)同 位 使 3、行使费用:次债务人承担(解释 19 条)的 权 4、行使后果:效果直接归债权人(解释 20 条)保 条 1、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或跳楼转让财产(74 条)全 (二) 2、对债权人造成损失制 债 件 3、跳楼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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