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概念与新环境 (八) 洛克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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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旧概念与新环境 (八) :洛克的“自由”梁鹤年 摘 要: 洛克的政治理论是英语文明主流, 强调个人自由, 认为私产是自由的保障, 而保护私产是政府的主要职能。城市规划以公益名义约束私产, 但在自由社会中, 公益只可来自政治博弈, 因此纷争不断。本文以区划法的公安权力去演绎在洛克式个人自由之下私利与公益的死结。结论是, 中国应坚持土地产权国有。关键词: 规划理论; 土地产权; 西方文化; 洛克; 作者简介:梁鹤年, 男, 加拿大女王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学院院长, 教授 (荣誉退休)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荣誉理事, 经常来华讲学并参与国家不同部委的咨询工作。OLD CONCEPTS AND NEW S

2、ITUATIONS (8) : LOCKES “FREEDOM”Hok-Lin Leung Abstract: John Lockes concept of government dominates the English-speaking world, which emphasizes individual freedom, insists that private property is the basis of freedom, and the protection of private property rights the most important function of gov

3、ernment. Urban planning infringes on private property rights in the name of the public interest. But in a free society public interests are products solely of political processes, where private interests compete with one another. This paper examines the police power conception of zoning regulations

4、to expose the deadlock between private property rights and the common good in an individualistic society, and concludes that China should keep land state-owned.Keyword: planning theory; property rights; Western culture; Locke; 宗教改革 (1517) 是西方“现代”的序幕。跟着的两个世纪, 宗教与政治之争不绝, 其实也是反映西方人的宇宙观、伦理观和政治观从统一到分裂的过程

5、。整个 16 世纪是个迷惘的时代。欧洲霸主西班牙以保卫道统为己任, 对抗涌现的民族自主、宗教自主思潮, 终被诸国在 30 年战争 (1618-1648) 打败。法国路易王朝登场, 成为新霸。以笛卡尔为首的理性主义 (Rationalism) 思维成为主流, 提出理性是求真之道, 强调人人拥有内在的“天赋理念”, 具有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乐观。在这一百多年的欧洲大乱之中, 英国虽然没有处身事外, 但国际环境和国内情况使它走向另一个方向。这些, 我在西方文明的文化基因(三联, 2014) 一书中都作了交代。1 洛克式自由英王亨利八世 (在位期 1509-1547) 于 1534 年脱离 (罗马) 天

6、主教, 国内宗教分裂。到伊丽莎白一世 (在位期 1558-1603) 于 1559 年正式成立英国国教, 局势稍趋安定。但她死后, 都铎 (Tudor) 王朝后继无人, 从苏格兰迎入詹姆士一世, 开启斯图亚特 (Stuart) 王朝。天主教仍想复辟, 英国人对苏格兰入主也不放心, 于是乱事再起。一是王朝之内和世族之间分为天主教和国教两派;二是子民之间又分裂为天主教、国教 (温和改革派) 和清教 (激进改革派) ;三是国王与国会之间产生分歧, 而日后国会又分为国会派和国会军。权利与意识形态纠缠在一起, 遂引发英国残酷的内战 (1642-1651) 。在各持己见、互不相容的乱世中产生一种悲观的思维

7、, 强调原则相对, 主张妥协权宜。经验主义 (Empiricism) 出台, 开山祖师是洛克 (John Locke, 1632-1704) 。洛克经历内战后期的余波、共和时代 (1649-1660) 的苛政、恢复期 (Restoration, 1660-1685) 的安定、詹姆士二世 (在位期 1685-1688) 的天主教复辟, 以至他积极参与的光荣革命 (Glorious Revolution, 1688) , 这个英国政治史最动乱的时代肯定影响他的治学与思想。在他出生和成长期间, 泛欧洲 (在当时就是泛世界) 的 30 年战争和英国内战一个紧接一个。成年后, 英国的国内外形势导使他走向

8、以功利为导向、以官能为基础的求知方向。他在哲学上的定位之作人类理解论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 1690, 以下简称理解论) 出版时, 他已经是 58 岁了。因此, 该作品是在他积累了多年的经验、不少的变迁后写出的。洛克登场之时, 笛卡尔的理想主义已是欧洲主流 (见旧概念与新环境 (七) :笛卡尔的天赋理念, 城市规划2016 年第 10 期) 。洛克还是先要打倒笛卡尔的天赋理念, 也即否定内在真理的存在。洛克认为, 唯有通过官能才可以接触现实、认识世界。他把人的脑袋形容为“一张白纸” (tabula rasa, 也有译作一张“白的书写板”)

9、 , 经验把它塑造。不同经验塑造出不同思想。经验就是“官感” (sensation, 也就是官能的感知) 加上“反思” (reflection) , 如下。外界事物刺激官能, 带来“感知” (perception) , 继而经反思产生理念 (ideas) ;反思是脑袋对它内部运作的感知, 例如做出组合、比较和抽象 (也称“内在官感”, internal sense) 。但是, 洛克为“真知” (true knowledge) 下了一个非常严谨的定义:知识是对两个或多个理念之间的异或同、相连或相拒的理性察觉, 例如黑异于白, 黄与金相连等等;因此, 知识关乎理念之间的关系;理念既然只存在于脑袋,

10、 它们之间的关系就很难单靠官能经验去证实了;因此, 他的结论是, 官能经验的科学不可能带来无可置疑的真知。洛克虽然认为万物的本质难明, 但万物的存在可证。有关存在 (being) , 他与笛卡尔的想法差不多完全一样。洛克提出三种存在:个人的存在是最高的自明之理 (self-evident) ;神的存在 (一个永恒、全能和全知的存在) 是可证之理 (demonstrable) ;物质世界的存在要靠官能去感知。最后的一点是他的创新, 也是经验主义的基础。洛克没有证明物质世界的存在, 他是以经验 (官感与反思) 去推理外在世界存在的“可能性” (probability) , 这就是经官感而来的知识

11、(sensitive knowledge) 。洛克把差不多所有的科学和一般日常经验认定为要靠“意见或判断” (opinion or judgment) 来获取的“知识”, 而不当它们是真的知识。真知识的基础是自明或可证;经意见或判断而得的知识的基础是它的“可能性”的高低而已。他的结论是, 通过官能、经验而达到的知识 (包括自然科学) , 只是“近真”, 是一种“仿知识”或“仿真” (pseudo-knowledge) 。但他认为这仍是有意义、有价值的追求, 因为这种追求会使我们越走越接近真的“真”。洛克的伦理观建立在他的经验求真的理论之上。他指出, 经验告诉我们, 人是趋吉 (享乐) 避凶 (

12、痛楚) 的。享乐是道德的基础。人实在没有自由意志, 当他考虑两件事的利、弊后, 人实在没有真的自由, 他一定会选择对自己较有利的事。洛克把人的道德观也是看成“一张白纸”, 经验把它塑造 (洛克相信伦理观必须来自经验, 但不能完全来自经验。但他没有解释清楚道德观的形成) 。问题来了。既然人人经验不同, 怎会有政治共识?我们不知这个悲观的政治观是来自他的个人经历, 还是来自他的知识论。他的理解论写于 1683 年之后, 于 1690 年出版。他的政治理论经典论政府 (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 则早在 1678-1681 年就开始写, 也是在 1690 年出版, 而且

13、是匿名的。我们不能确知他是否先有政治观, 然后用知识论去支撑, 还是先有了知识论, 然后在这基础上创出他的政治理论。但由历史端倪来看, 好像是他的政治意见要先于他的知识理论。第二个问题是, 追求个人享乐既然是天生人性, 怎会有自动为公?因此, 人类和平共处只有依赖制度。在政治思想史上, 洛克的名字代表自由和改革。但他关注的自由主要表现在人身和资产的安全;他提出的改革是君主立宪;他的理想政制是王权与民权相互约束, 不能有高压政府, 也不能没有政府。他建议改革去求国家政权稳定, 但最终还是求得个人安全和自由。洛克的论政府下卷 (Sencond Treatise of Government:An E

14、ssay Concerning the True Origin, Extent, and End of Civil Government) 是西方政治哲学的经典, 代表现今西方世界政治思维的主流。洛克把政治权力定义为:立法、处罚、保护财产、以武力去执行法律和对抗外侮, 最基本是保护个人私产。他提出两个论点:第一, 劳动力是私人拥有财产的源头和理据 (justification) ;第二, 约法或同意 (consent) 是政府权力的基础和界限。他的解释是这样的。在人类的“自然状态” (state of nature) 中是没有政府的。人是受道德法规约束。这些道德法规是神的法规, 包括人生而自由

15、, 享有平等权利。当人以他的劳动力注入任何东西上, 这件东西便归他所有。起码, 在人类原始生活中有足够的东西去供人类使用时的情况是如此。当人口增加, 土地开始短缺时, 原始的天然道德法规不足用, 就需要有更多的法规。在自然状态下, 所有人都有同等的权力去处分犯规的人。人类结社的动机和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执行这些处分。结社是人类把他们天赋的处分犯规者的权力委予 (delegate) 某些官员去执行。国家政权是通过“社会契约” (social contract) 而成立, 为此, 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 而这些权力也有相应的义务。还有, 这些权力是可以被修改或回收的。下文节录有关洛克对“自由”的讨论

16、。(我的翻译) “要正确明白政治权力, 从本源去演绎政治权力, 我们必须考虑人类的自然状态, 也就是, 在自然之法的规范下, 无需经任何人批准, 或依赖任何其他人的意志去安排他们的行动和处理他们的财产和人身。又是一种平等的状态, 在此中所有权力和管治都是对等的 (reciprocal) 。没有一个人比他人多有但自由状态不是指放纵胡为 (licence) 。人虽然对自己的身体和自己的所有有不受限制的自由, 但除非有高贵的理由, 他没有自由去摧残 (destroy) 自己, 或摧残他拥有的受造物。自然状态是由一套人人要遵守的自然之法去规范的, 这自然之法就是理性 (reason) 。人类只要咨询它, 它就会教导我们知道人人是平等和独立的, 因此没有人应该损害任何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因为人是由一个无限智慧、无限能力的造物主所造, 所以所有人都是这个无上之主的仆人, 由他安放在这世上。是他的所有、他的所造、存亡由他决定, 不是任何人的意志而决定每个人有责任去保存自己, 不能任性地放弃。同样道理, 在不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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