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上传人:xzh****18 文档编号:34064848 上传时间:2018-02-20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9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a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a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a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a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a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a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a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食品论坛 http:/ http:/ 为了保护消费者和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并参照国际通行规则,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以及对定量包装商品实施计量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定量包装商品是指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注等标识内容的预包装商品。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全国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四条 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加强计量

2、管理,配备与其生产定量包装商品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备,保证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符合本办法的规定。第五条 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在其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正确、清晰地标注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净含量的标注由“净含量 ”(中文) 、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三个部分组成。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应当符合本办法附表 1 的规定。以长度、面积、计数单位标注净含量的定量包装商品,可以免于标注“净含食品论坛 http:/ http:/ 。第六条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字符的最小高度应当符合本办法附表 2 的规定。第七条 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标注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

3、净含量和总件数,或者标注总净含量。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单件净含量和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件数,或者分别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总净含量。第八条 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应当准确反映其标注净含量,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不得大于本办法附表 3 规定的允许短缺量。第九条 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大于或者等于其标注净含量。用抽样的方法评定一个检验批的定量包装商品,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 4 中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和计算。样本中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标注净含量与其实际含量之差大于允许短缺量的件数以及样本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符合本办法附表 4 的

4、规定。第十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对定量包装商品的允许短缺量以及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本办法执行。第十一条对因水份变化等因素引起净含量变化较大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在规定条件下商品净含量的准确。食品论坛 http:/ http:/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进行计量监督检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计量监督检查时,应当充分考虑环境及水份变化等因素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产生的影响。第十三条 对定量包装商品实施计量监督检查进行的检验,应当由被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按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进行。检验定量包装商品,应

5、当考虑储存和运输等环境条件可能引起的商品净含量的合理变化。第十四条 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在使用商品的包装时,应当节约资源、减少污染、正确引导消费,商品包装尺寸应当与商品净含量的体积比例相当。不得采用虚假包装或者故意夸大定量包装商品的包装尺寸,使消费者对包装内的商品量产生误解。第十五条 国家鼓励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者自愿参加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工作,保证计量诚信。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的要求,对生产者进行核查,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颁发全国统一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 ,允许在其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上使用全国统一的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第十

6、六条 获得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的生产者,违反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要求的,责令其整改,停止使用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可处 5000 元以下的罚款;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拒绝整改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食品论坛 http:/ http:/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者未经备案,擅自使用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处 30000 元以下罚款。第十七条 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未正确、清晰地标注净含量的,责令改正;未标注净含量的,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 1000 元以下罚款。第十八条 生产、销售的定

7、量包装商品,经检验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可处检验批货值金额 3 倍以下,最高不超过 30000 元的罚款。第十九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决定。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本办法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第二十条 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一条 从事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情节轻微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事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验的机构和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

8、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取消其从事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验工作的资格,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检验数据的。食品论坛 http:/ http:/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预包装商品是指销售前预先用包装材料或者包装容器将商品包装好,并有预先确定的量值(或者数量)的商品。(二)净含量是指除去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商品的量。(三)实际含量是指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按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通过计量检验确定的定量包装商品实际所包含的量。(四)标注净含量是指由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在定量包装商品的包装上明示的商

9、品的净含量。(五)允许短缺量是指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标注净含量与其实际含量之差的最大允许量值(或者数量) 。(六)检验批是指接受计量检验的,由同一生产者在相同生产条件下生产的一定数量的同种定量包装商品或者在销售者抽样地点现场存在的同种定量包装商品。(七)同种定量包装商品是指由同一生产者生产,品种、标注净含量、包装规格及包装材料均相同的定量包装商品。(八)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也称 C 标志,C 为英文“ 中国”的头一个字母)食品论坛 http:/ http:/ 本办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定量包装商品计

10、量监督规定 (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 43 号)同时废止。附表 1: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附表 2:标注字符高度附表 3:允许短缺量附表 4:计量检验抽样方案附表 1:法 定 计 量 单 位 的 选 择标注净含量( Qn)的量限 计量单位Qn1000 克 g(克)质量Qn1000 克 kg(千克)Qn 1000 毫升 mL (ml)(毫升)体积Qn1000 毫升 L (l)(升)Qn 100 厘米 (毫米)或者(厘米)长度Qn100 厘米 m(米)Qn 100 平方厘米mm2(平方毫米)或者 cm 2(平方厘米)面积1 平 方 厘 米 Qn 100 平 方分 米d(平方分米)食品论坛 http:/ h

11、ttp:/ 平方米 (平方米)附表 2:标 注 字 符 高 度标注净含量( Qn ) 字符的最小高度(mm)Qn50gQn50mL250g Qn200g50mL Qn 200mL3200g Qn1000g200mL Qn1000mL4Qn1kgQn1L6以长度、面积、计数单位标注 2食品论坛 http:/ http:/ 3:允 许 短 缺 量质量或体积定量包装商品的标注净含量 ( Qn) g 或 ml 允许短缺量( T) g 或 mlQn的百分比 g 或 ml050 9 50100 4.5100200 4.5 200300 9300500 3 5001000 15100010000 1.5 1

12、000015000 1501500050000 1 长度定量包装商品的标注净含量( Qn)允许短缺量( T) mQn5m 不允许出现短缺量Qn5m Qn2%食品论坛 http:/ http:/ Qn)允许短缺量 ( T)全部 Qn Qn3%计数定量包装商品的标注净含量( Qn)允许短缺量 ( T)Qn50 不允许出现短缺量Qn50 Qn1% *注:*对于允许短缺量( T) ,当 Qn1kg(L)时,T 值的 0.01g(ml)位修约至 0.1g(ml) ;当 Qn1kg(L)时,T 值的 0.1g(ml)位修约至 g(ml) ;*以标注净含量乘以 1%,如果出现小数,就把该数进位到下一个紧邻的

13、整数。这个值可能大于 1%,但这是可以接受的,因为商品的个数为整数,不能带有小数。附表 4计量检验抽样方案第一栏 第二栏 第三栏 第四栏样本平均实际含量修正值(s)检验批量N抽取样本量 n修正因子=t 0.995n1样本实际含量标准偏差 s允许大于1 倍,小于或者等于 2 倍允许短缺量的件数允许大于2 倍允许短缺量的件数110 N 0 01150 10 1.028 s 0 05199 13 0.848 s 1 010050050 0.379 s 3 0501320080 0.295 s 5 0大于3200125 0.234 s 7 0食品论坛 http:/ http:/ ( Qns)q式中: 样本平均实际含量 = q1niQn 标注净含量 修正因子s 样本实际含量标准偏差 s= 21()iniq注:1.本抽样方案的置信度为 99.5%; 2.本 抽 样 方 案 对 于 批 量 为 1 10 件 的 定 量 包 装 商 品 , 只 对 单 件 定 量包 装 商 品 的 实 际 含 量 进 行 检 验 , 不 作 平 均 实 际 含 量 的 计 算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