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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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哈尔滨铁路局文件哈铁工2012 34 号关于印发哈尔滨铁路局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单位:现将哈尔滨铁路局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前发哈铁工2008 124 号文件关于印发哈尔滨铁路局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同时废止。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哈尔滨铁路局地震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工作原则1.4 适用范围2 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2.1 组织机构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3 预警预防和信息报送3.1 预警预防3.2 信息报送4 临震应急响应5 应急响应5.1 应急响应标准5.2 应急响应的启动方式5.3 应急响应行动5.

2、4 信息发布5.5 应急结束5.6 事件评估6 后期处置36.1 善后处置6.2 保险7 保障措施7.1 通信与信息保障7.2 救援装备和应急队伍保障7.3 医疗卫生保障7.4 治安保障7.5 资金保障7.6 社会动员保障8 宣传、培训和演习8.1 公众信息交流8.2 培训8.3 演习9 奖励和处罚9.1 奖励9.2 处罚10 术语11 附则11.1 相关要求11.2 预案管理与更新11.3 预案解释部门11.4 预案实施时间12 附录4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提高铁路地震应急能力,高效、有序地开展铁路抗震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

3、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件、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路地震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工作原则1.3.1统一领导:铁路地震应急工作坚持政府领导、统一管理。铁路局的地震应急工作在铁道部和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1.3.2 分 级负责:地震应急工作实行铁路局、基层站段逐级负责制。根据地震破坏程度和波及范围,由相应责任单位组织协调辖区各铁路单位的地震应急工作。1.3.3 紧急处置:各级铁路运输单位在地震应急期应

4、采取紧急处置措施,以保障抢险和运输,减少地震灾害损失。1.3.4 搞好结合:铁路抗震救灾工作应结合自身的特点与行车事故抢险、防洪抢险及战备方案等相结合。同时,铁路抗震救灾自救工作要与社会救灾工作相结合,形成抗震救灾的整体合力。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哈尔滨铁路局管内及哈尔滨铁路局控 股 的 合5资 铁 路 遭受破坏性地震时的应急处置。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组织机构铁路局设 立 抗震救灾应 急 领 导 小 组 (抗震救灾指 挥 部 ),各站 段 成 立 以 站 段 长 为 组 长 的 抗震救灾应 急 组 织 ,下 设 抗震救灾办 公 室 (抗震救灾办 事 机 构 )。哈 尔 滨 铁 路

5、局 抗震救灾应 急 领 导 小 组 (抗震救灾指 挥 部 )构 成 :组 长 :路 局 局 长 、局 党 委 书 记副 组 长 :副 局 长 、总 工 程 师成 员:运 输 、机 务 、工 务 、电 务 、车 辆 、供 电 、财 务 、劳卫 、建 设 、土 地 房 产 、计 统 、人 事 、货 运 、客 运 、物 资 、信 息 、人 防 战 备 处 处 长 ,安 全 监 察 室 、总 工 程 师 室 、调 度 所 、施 工 办 、局 办 公 室 (党 委 办 公 室 )、护 路 道 口 办 、路 外 办 主 任 ,局 党 委宣 传 部 部 长 ,公 安 局 局 长 ,驻 局 军 代 处 主 任

6、 。哈 尔 滨 铁 路 局 抗震救灾应 急 领 导 小 组 (抗震救灾指 挥 部 )办 公 室 设 在 工 务 处 ,办 公 室 主 任 :工 务 处 处 长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2.2.1 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遭受地震灾害后,接受铁道部和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向铁道部和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紧急救援的请求,向铁道部申请组织协调跨局地震应急工作。决定应急响应级别,根据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局应急办提供的信息,综合判断形势。62.2.2 铁路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受灾地区的震情、灾情和铁路运输情况,

7、判断形势,及时向局应急办、指挥部和铁道部、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持联系。向局应急办提供应启动应急响应级别,由局应急办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为领导小组决定应急响应级别提供参考,共同组织落实应急领导小组决策。 按铁道部、铁路局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及时传达部署指挥部的抗震救灾抢险工作,向各站段下达各项命令和有关通知,组织快速评估和审查铁路系统震害损失,收集、汇总各级各部门应急工作情况。 按指挥部要求及时组织各项信息反馈和信息交流,编制内部抢险信息简报。协助新闻主管部门做好新闻发布。 提 出 完 善 本 级 地 震 应 急 预 案 的 建 议 和 意 见 ;指 导 各单

8、 位 制 定 、完 善 应 急 预 案 ,并 负 责 审 核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演 练 计划 并 组 织 指 导 各 单 位 做 好 实 施 工 作 。 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建立相应台账,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负责与本预案有关的各项基础工作。3 预警预防和信息报送3.1 预警预防3.1.1 各基层站段要做好制定和完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工作,做到组织落实、责任明确、工作到位、应急有序、有备无患。3.1.2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抗震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抗震设防,不符合抗震设防标准的工程不得建设。73.1.3 凡在国家规定抗震设防区内未经抗震设防的铁路工程设施和设备

9、,应按抗震鉴定标准和加固技术规定进行加固,以达到应有的抗震能力。3.1.4 铁 路各级宣传教育部门应根据不同对象,采取专业培训与群众教育相结合、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抗震减灾有关知识的宣传,以增强职工和家属的地震应急能力。3.2 信息报送铁路遭受地震灾害后,有关单位应迅速对灾情进行调查,把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情、灾情、抢险情况、援助情况和预计抢通时间逐级上报至铁路局,由铁路局上报铁道部。3.2.1 信息报送内容信息报送内容包括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震级、灾情、处置情况、抢险方案和预计抢通时间。灾情包括线路、桥梁、隧道、涵渠、信号、通信、电力、接触网、机车车辆、房屋建筑物等设备

10、损害的程度,影响列车的车次,人员伤亡情况等。3.2.2 信息报送时限发生地震后,立即按信息报送流程逐级上报,确保在最短时间内传递地震信息。造成特大损失的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和重大地震灾害抢险情况每 3 小时向铁路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 1 次,由铁路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每 4 小时向铁道部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 1 次。3.2.3 信息报送程序灾害信息原则上按照站段、铁路局、铁道部三级逐级上报。遇通 信 故 障 或 其 他 紧 急 情 况 ,可 以 越 级 报 告 。各级铁路抗震救8灾指挥部同时将震情、灾情报相应级别的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3.2.4 地 震 信 息 报 送 流 程 图4临震应急响应铁路局

11、在接到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地震临震预报后,即进入临震应急期。地 震 信 息站 段 应 急 值 班 人 员当 地 政 府 抗 震 救 灾 指 挥 部 站 段 抗 震 救 灾 机 构 领 导成 员局 抗 震 救 灾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省 、铁 道 部 抗 震 救 灾 办 公 室 局 抗 震 救 灾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成 员局 应 急 办 公 室局 抗 震 救 灾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组 长 、副 组 长94.1 迅速启 动哈尔滨铁路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机构,通知震区各站扣发拦停列车,各系统分工检查管辖行车设备、房屋建筑,根据余震和检查情况,确定行车条件。各级领

12、导及工作人员迅速到岗。4.2 根据震情 发展和铁路运输设备抗震能力,发出避震通知,组织避震疏散工作,关闭公共娱乐及公共场所,疏散非必须坚守岗位的运输生产人员。4.3 对运输要害部位、重要设备、不停岗场所采取相应的临时性避震、抗震和保卫措施。4.4 对工程抢险、消防、医疗救护、汽车运输、应急通信等关键部门的人员紧急集结,对相应的物资、机械设备、车辆、器具、药品等进行紧急集中和检查,并实行紧急值班制度。4.5 对严重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4.6 部署各 专业应急保障方案和抢险方案,督促和检查各专业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4.7 进行避震和抗震救灾知识的宣传,平息

13、地震谣传,保障社会稳定。5应急响应5.1应急响应标准地震应急响应按地震震级及其对铁路运输设备造成的破坏程度和救灾规模,分为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级(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级(较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和级(一般地震灾害)应急响应。5.1.1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应急响应标准10地震灾害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启动级应急响应: 在铁路辖区或临近地区(约 50km 内)发生大于或等于7.0 级地震; 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 铁路直接经济损失 1 亿元以上; 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 48 小时以上; 铁路运输枢纽和重要机构所在地发生国家规定的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也视为造成

14、铁路特别重大地震灾害。5.1.2级(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标准地震灾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启动级应急响应: 在铁路辖区或临近地区(约 50km 内)发生大于或等于6.0 级、小于 7.0 级的地震; 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 铁路直接经济损失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 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 24 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铁路行车 48 小时以上; 铁路运输枢纽和重要机构所在地发生国家规定的重大地震灾害,也视为铁路重大地震灾害。5.1.3级(较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标准地震灾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启动级应急响应: 在铁路辖区或临近地区(

15、约 50km 内)发生 6.0 级以下的地震; 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11 铁路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 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 6 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铁路行车 10 小时以上; 铁路运输枢纽和重要机构所在地发生国家规定的较大地震灾害,也视为铁路较大地震灾害。5.1.4级(一般地震灾害)应急响应标准地震灾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启动级应急响应: 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 铁路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下; 中断线路行车,或者繁忙干线限速 8 小时以上。 铁路运输枢纽和重要机构所在地发生的一般地震灾害,也视为铁路一般地震灾害。5.2应急响应的启动方式应急响应的启动,应按照应急响应启动标准,由相应的铁路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以铁路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命令形式发布,命令内容包括地震灾害基本情况、响应级别、响应单位及各自职责等。5.3 应急响应行动5.3.1 应急响应前期处置地震发生后,按地震信息报送流程逐级上报,在应急响应标准未确定前,由铁路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决定是否组织扣发拦停列车、全面检查行车设备及与相关建筑物,以确保行车安全。5.3.2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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