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交通阻塞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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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昆 明 东 管 理 处 工 程 项 目 办 公 室道 路 施 工 交通阻 塞 应 急 处 置 预 案第 一 章 总 则第 一 条 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昆明东管理处工程项目办公室工程项目施工的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第二条 制定预案的目的:发生紧急情况后,能有效防止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环境破坏,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配合当地应急抢险,维护社会稳定。第三条 所称道路交通阻塞是:高 速 公 路 具 有 一 定 的 高 效 率性 , 非 特 殊 情 况 绝 不 允 许 造 成 道 路 交 通 阻 塞 ,

2、当 发 生 车 辆 事 故或 由 于 突 发 性 的 自 然 灾 害 而 造 成 交 通 阻 塞 时 。第四条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昆明东管理处工程项目办公室所属工程路段发生的交通阻塞紧急事件。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启动本预案:5.1 工程项目办公室辖区范围发生车辆事故,超出各现场应急小组应急处置能力的道路交通阻塞事件。5.2、上级主管领导或部门批示、工程项目办公室现场工作组认为需要启动、以及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求配合处置的交通阻塞事件。第二章 交通阻塞应急机构第六条 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组 长:侯兴会 项目办主任副组长:郝永昆 项目办副主任杨 华 项目办副主任许文平 玉溪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

3、巡警大队大队长周乔有 玉元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祖少贤 驻地高级监理工程师母其章 云岭高速公路养护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组 员:卢 麟、张 泽、徐万波、苏正荣、何 艳、朱 林、 钱威助、周鸿煜、胡 勇、崔同德现场工作组是交通阻塞事故处置的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现场应急小组。6.1、办公室设在工程项目办公室,按照现场工作组的工作指示和要求组织交通阻塞事故处置工作,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6.2、现场应急小组设在管理所,玉元、元磨(玉溪境内段)高速公路由现场工作组办公室直接负责。第三章 预警防范机制第七条 现场工作组接到交通阻塞事故报告后,指挥现场应急小组及时赶赴现场查勘,全

4、面了解事故的影响程度。如不在现场应急小组力所能及范围,立即报告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和地方政府与相关部门。以属地政府为主体成立应急指挥机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交通保通工作。第八条 在地方政府应急救援未到达之前,现场工作组采取相应行动,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先期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做好现场保护和维持秩序工作。第九条 在需要采取中断交通或分流交通等措施时,现场工作组须与公安交通部门协商一致,及时对外发布路况信息,配合交警部门做好交通管制的工作。 第四章 交通阻塞应急程序说明第 十 条 应 急 程 序 说 明10.1、 首 先 应 向 高 速 公 路 交 警 及 路 政 人 员 报 警 ;10.

5、2、 作 业 人 员 着 规 定 的 标 志 服 , 按 规 定 放 置 安 全 作 业 标志 牌 ;10.3、 及 时 调 动 一 切 可 用 的 清 排 障 车 辆 和 尽 可 能 多 的 清 障人 员 参 加 清 障 ;10.4、 协 助 交 巡 警 对 车 辆 进 行 分 流 ;10.5、 如 遇 有 司 乘 人 员 伤 亡 则 应 按 人 员 伤 亡 处 置 预 案 方 法进 行 处 置 ;10.6、 尽 快 与 监 控 分 中 心 取 得 联 系 , 让 就 近 的 收 费 站 做 好增 开 收 费 道 口 的 准 备 工 作 。第五章 日常保障措施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办公室必须结合

6、工作实际及工作特点,制定本辖区、本单位具体实施的道路交通阻塞应急处置预案,全面配合本预案的宣传贯彻工作,并进行不断完善和充实,保证实施过程的适应性和有效性。第十二条 工程项目办公室应根据应急救援需要配备相应的通信、摄影和办公器材。第十三条 现场工作组应负责组织交通阻塞事故预防等常识的宣传和学习,做好兼职应急处置队伍的培训,与所在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第六章 附 则第十四条责任追究在交通阻塞处置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追究:14.1、拒绝履行应急处置职责和义务的。14.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14.3、拒不执行应急预案,不服从指挥或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临阵逃脱的。14.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处置资金或物资的。14.5、阻碍应急处置工作人员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14.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程序的。14.7、有其它危害应急处置工作行为的。第十五条 其它事项15.1、本预案由云南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东管理处工程项目办公室现场工作组负责解释。15.2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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