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

上传人:ji****72 文档编号:34015768 上传时间:2018-02-20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关于印发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020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0 年 12月 11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建委),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 现将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关于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办事程序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活跃房地产市场,方便当事人申办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手续,规范市场管理,提高办事效率,现对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行房地产交易管理与房屋

2、权属一体化 各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均应设立统一对外的办事窗口,实行一个窗口收件、一个窗口发证,“一条龙”办公,统一收费,规范服务。涉及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的,当事人只填写一份申请书,申办资料提交全后,管理机构内部传递有关资料,不再重复收件;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管理机构分设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负责初审,机属管理机构负责复审,改变原来分散管理、各自封闭的工作方式。 二、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 调整内部运行环节,确立简捷、必要的工作流程,将测绘及确属必要的评估等服务项目从流程中分离出去,取消核发房地产转让过户单程序。清理审批中没有必要提供的各种证件,原则上取消与权属登记机关法规责任不直接相关

3、的收件审核。 建议地方政府根据程序简化后的工作量,结合机构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重新调整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管理成本。 三、推行服务承诺制度 涉及办理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手续的服务项目,要身社会公开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内容,公开收件范围,明确办事时限,增强工作透明度。要设立投诉台、咨询窗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服务承诺内容落到实处。四、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房地产交易、权属管理要积极采用计算机技术,配备适合现代化管理的必要的硬件和软件系统,以提高工作效率,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加快信息网络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制度,为政府宏观决策和正确引

4、导市场服务。现有房屋权属档案也要创造条件,尽快实现数据化管理。 五、主动争取相关部门联合办公 为方便群众办事,有条件的市、县,要主动邀请税务、金融、中介服务等部门、单位进驻房地产交易中心,联合办公、集中提供配套服务。 附件: 一、办理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办事时限及必收要件 二、程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流程图及程序流程各环节职能 附件一: 办理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办事时限及必收要件 一、初始登记 办事时限:5 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 1、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或土地来源证明;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单位关于房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 4、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

5、报告。 (购买商品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提供) 二、转移登记 办事时限:10 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 1、房屋权属证书; 2、 房地产转让证明材料(房地产转让合同或协议,法院司法文书,房地产赠与、房地产继承公证书等)。 三、变更登记 办事时限:5 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 1、房屋权属证书; 2、 房屋翻建的批件,名称、房屋面积等发生变化的有证明。 四、房地产抵押登记 办事时限:5 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 1、房地产抵押合同; 2、 房屋权属证书(以预售商品房贷款抵押或者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则应提供已生效的预售合同以及其他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等); 3、土地使用权证书或用地证明。 典权登记

6、提交设典协议,其他收件及办事时限同房地产抵押登记 五、注销登记 办事时限:2 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 1、原房屋权属证书; 2、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六、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办事时限:1 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 1、商品房预售合同。 七、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办事时限:3 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 1、房屋权属证书复印件; 2、房屋租赁合同。 说明: 1、 上述必收要件主要考虑共性因素,总的要求是坚持质量与时效并重原则,除了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之外,尽量减少工作环节与受理要件,方便群众办事。但如遇特殊情况,各地仍应区别对待:如产权来源缺乏必要原始证明的,应增加公告程序并延长办件时限;委托代办的,应加收

7、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等。 2、 为明确有关法律责任,在窗口受理时,应验证当事人的身份及申请输的服务项目。 3、复印件均需交验原件。 附件二: 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流程图及程序流程各环节职能 一、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流程图(略) 二、程序流程各环节职能 (一)受理 1、收验证件齐全; 2、初审证件真伪; 3、进行录入登记; 4、填写收件受理单。 (二)初审 1、核验证件; 2、现场勘察(必要时); 3、查档审核; 4、提出初审意见。 (三)复审 1、复核初审意见; 2、对疑难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提出复审意见。 (四)审批 1、全程审核; 2、疑难问题终结处理; 3、签署审批意见。 (五)缮证 (六)收费发证 (七)归档 说明:房屋权属注销登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不需采用三审审批制度,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予以适当简化。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