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酚测定仪使用说明说

上传人:ldj****22 文档编号:33965770 上传时间:2018-02-19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挥发酚测定仪使用说明说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挥发酚测定仪使用说明说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挥发酚测定仪使用说明说》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挥发酚测定仪使用说明说(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挥发酚测定仪使用说明说1、应用领域适用于受污染的生活饮用水、水源水和蒸馏后的污水中挥发酚的定量测定。2、技术指标 测定下限:0.10 mg/L 测定范围:0.105.00mg/L 精 度:5 测量方法:国标方法(GB/T5750.4-2006)4氨基安替吡啉直接光度法 光 源:波长为 520nm 3、所需试剂 试剂订货号: 4S103SK-2-1 去离子水或蒸馏水 挥发酚试剂(一) 挥发酚试剂(二):一支固体粉末(塑料管)与液体(塑料方瓶)混和。 挥发酚试剂(三):一支固体粉末(塑料管)与液体(塑料方瓶)混和。 挥发酚试剂(二)和试剂(三)的使用和保存:反复捏压挥发酚试剂(二)管的大肚端,使

2、其中的固体粉末全部润洗至挥发酚试剂(二)瓶中的溶液中,然后摇匀使固体粉末充分溶解混匀;挥发酚试剂(三)配制方法与试剂(二)相同。挥发酚试剂(二)和挥发酚试剂(三)需要临用前现配,混合后的试剂每次在使用后需避光保存在冰箱中,半年内有效。4、操作步骤 配制挥发酚试剂(二)和(三) ,如果已经配好,直接进行下面操作。 样品测定:用 3mL 塑料吸管移取蒸馏水和被测样品分别至空白比色瓶和样品比色瓶的 5mL 刻线处,然后再向空白比色瓶和样品比色瓶中加入挥发酚试剂(一)各 0.1mL,摇匀,加入挥发酚试剂(二)各 0.2mL,摇匀,加入挥发酚试剂(三)各 0.2mL,分别旋紧比色瓶定位器,摇匀,擦净比色

3、瓶外壁,将空白比色瓶放入比色槽中锁定,静置显色 10 分钟。 按“开/关”键开机,仪器显示“-” ,表示处于待机状态。 按“调零”键进行空白测量,仪器显示“0.00” ,表示校零完成。 取出空白比色瓶,将样品比色瓶放入比色瓶槽中锁定。 按“浓度”键进行样品测量,仪器上显示的数值即为被测样品中挥发酚的浓度。5、结果判定5.1 当样品比色瓶中溶液颜色为红色时,表明被测样品中可能含有挥发性酚类,而且颜色越深,说明其含量越高。5.2 根据所测结果与相关国家标准进行比较,判断样品中挥发酚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附录 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和附录 3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

4、-2005 )可供参考。6、干扰 含有浑浊固体物或较深颜色的污水不适于直接检测,必须按国标蒸馏处理后再进行检测。 氧化剂(如有效氯) 、油类、甲醛、硫化物芳香胺类和亚硫酸盐等有机或无机还原性物质干扰测定。7、注意事项 本法只适用于受污染的生活饮用水、水源水和蒸馏后的污水中挥发酚的含量大于 0.10mg/L 现场快速定量测定。 水样中挥发酚的含量小于 0.10mg/L 时,用户应按国标 GB/T5750.4-2006 氨基安替吡啉三氯甲烷萃取法进行样品蒸馏、三氯甲烷萃取等操作方法;用户自备该方法所需的器具、试剂和标准溶液;在使用本仪器提供的自建工作曲线功能时,可在厂家指导下完成。 其它注意事项详见“客户敬览 9 使用仪器须知”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