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综合考核评估方案(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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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金阳中心学校中小学教职工综合考核评估方案(讨论稿)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和引导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科学、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每位教师的工作实绩,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具有 创新意识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依据上级 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金阳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考核对象1、金阳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2、经批准的县内借调人员在借入工作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原工作单位造册备案。未 经县教育局批准擅自流动的人员不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3、符合阳教发20063 号阳信县中小学教师管理暂行办 法规定并经批准的病休、内退人员不参加考核,可直接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二

2、、考核内容教学人员的考核内容为德(300 分)、能(150 分)、勤( 100 分)、 绩(450 分)四个方面(金阳办中小学教学人员考核操作指导细则附后)。非教学人员的考核内容为德(300 分)、能(100 分)、勤(100 分)、 绩(500 分)四个方面。 (金阳办中小学非教学人员考核操作指导细则附后)三、考核办法(一)组织与管理1、中心学校和各学校分别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原则和分工负责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小组 一般应由 57 人组成, 专任教 师不少于 3 人,考核小 组组成人员或由领导提名经全体教职工表决产生,或经民主推荐产生,各校考核小组组成人员应在对教职

3、工综合考核启动之前上报中心学校。考核小 组成员连续推报不得超过一学年,每学年改选不少于三分之一。2、各学校要根据教职工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严格界定教学人员和非教学人员,不得相互 挤占,对既担任管理工作又承担一定教学任务的“双重身份”人员,应按其担任的主要工作进行考核,周课时数达到专任教师周课时数一半的管理人员可按教学人员考核,教学人员、非教学人员名单确定后,要逐级上报,并向教职工公布。3、教职工考核采用“得分”和“等次” 两种形式同时确定成绩,得分实行千分制,根据得分多少和比例,从高到低相应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等次分配比率分别为优秀 10%、基本合格 5%、不合格比率

4、由各校根据教职工考核情况自行确定。4、各学校要实行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建档制度。逐人建立考核档案,主要内容包括教职工综合考核花名册、 教职工学年度综 合考核登记表、 教职工学年度综合考核结论追踪记录表、 中小学教职工综合考核统计表。考核基础 材料至少保存五年以上,主要包括实施方案,考核 标准,考核计分办法,考勤、常规检查记录,个人总结,教 师、学生、学生家 长评议的原始材料,社会反映的意 见,考核结果公示影印件等。档案属于重要材料,由校长亲自保存,调动工作时搞好签名交接。中心学校实行教职工学年度综合考核督查制度。对组织不力、弄虚作假、考核结果不公开的,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单位,主要负责 人不得评优评先

5、。情 节严 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主要 负责人的责任。5、中学教职工的综合考核由中学依据本方案规定的原则制定实施细则,自行组织考核,但不得突破各等次核定比率。(二)考核程序教职工考核的实施程序是:先由学校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常规考核,经由本人签名认可后上报中心学校。常规考核的内容是:德 300 分、能 150 分、勤(工作量)100 分、绩(工作效果)450 分,其中 绩(450 分)包括德育工作水平(50 分)、学生成长档案(20 分)和个性发展(30 分)实行捆绑式评价 、学生学业水平检测(300 分)、教科研成绩(50 分)。2任课教师“教育教学效果” 中的“ 教学质量(300 分)”一项

6、由中心学校组织“教学质量测算”工作组实施考核,中心学校将测算成 绩下达到各学校,再由各学校完成综合考核,最 终确定考核分数和考核等次。学校实施考核的具体程序:1、宣传动员。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年度考核工作,在 实 施考核之前,要向广大教职工做好宣传,明确考核的目的,端正态度,增强参加考核的自觉性。2、教职工个人总结。教职工对自己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回顾总结, 实事求是的撰写个人工作总结,并向学校提交有关原始材料。3、确定考核等次。根据教职 工考核量化分数。优秀、基本合格等次比率为 10%和 5%。4、单位审核与公示。单位对考核小组提供的材料和考核计分、考核等 级等逐一审核。考核结果正式确认前要进行

7、一周的公示。公示期间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向考核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应在公示期内认真核查,提出复核意见,并通知被考核人复核结果。四、考核要求1、考核工作必须坚持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坚持组织评鉴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学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考核工作的严肃性、科学性、公平性和准确性。2、考核时间:上年度 7 月 21 日起,本年度 7 月 20 日止。3、中心学校对教职工的综合考核每学年安排一次。学校每学期考核一次,学年结束两学期考核结果汇总上报中心学校。五、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结果是评价教职工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要与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结合起来,要与

8、干部选拔、评优树先、职称评聘、 兑现职称工资、落实绩效工资、晋升工资、住房分配结合起来。考核 结果作为当年度党政群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依据。1、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干部选拔、评优树先、 职称评聘、晋升工资、住房分配等方面优先考虑。2、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确定等次人员在干部选拔、评优树先、 职称评审中实行“一票否决”。 3、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干部选拔、评优树先、 职称评聘、晋升工资、住房分配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当年不予办理调动手续,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 不合格”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调整工作 岗位。不服从 组织安排或重新工作后年度

9、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直至辞退。4、考核成绩“优秀”的教师,作为推报县级以上“优秀教师 ”、“政府园丁奖”等荣誉称号的必备条件。连续两学年综合考核成绩“基本合格”的学校中层干部自行去职。5、在全镇范围内考核评估居末位的小学校长和全县范围内考核居末位的初中校长,第一年给予黄牌警告,并通报到各中小学,连续两年自行去职。六、政策规定各中小学对教师的阶段性评价实行月检制度,月检结果即是对教职工实施综合常规考评的主要依据。考勤实行周公示月汇总制度,工作量根据中心学校出台的指导意见核定基础工作量,并于学年初公示,额外补充工作量根据学校教代会通过后的办法在一定时间内公示。七、教育教学效果(450 分)测

10、算办法:(一)德育工作水平(50 分)1、班主任(50 分)。按班主任综合考核(学校制定)结果,由考核小组按三分之一的比率分别给出优、良、中三个等级,各级最高分分别为 50、45、40 分。2、任课教师(非班主任,30 分)。按所有任教班 级综合考核分数的算 术平均值为依据,由考核小 组按照得分多少依次按三分之一的比率分别给出优、良、中三个等级,各级最高分分别为 30、25、20 分。(二)学生学业水平检测(300 分)1、教师个人得分(200 分)教师个人得分=200(教师学科平均分/中心校同级同科个人最高平均分)。32、教师集体得分(50 分)教师集体得分=50(本单位学科平均分/中心校同

11、级同科学校最高平均分)。3、优秀率得分(50 分)优秀率得分=50本班优秀率/中心校最高(教学班)优秀率4、艺体教师由学校考核小组按照学生艺体技能测试办法考查转化,最高 300 分,在市、县、镇组织的相关活动中成绩突出者可酌情加计 2050 分;劳动、活动、健康、安全等任课教师由学校考核小组对所学知识进行抽查测试,最高 280 分。说明:(1)、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得分= 教师个人得分+教师集体得分+ 优秀率得分。(2)、跨学科或跨班级任课的教师:教师个人得分、教 师集体得分、 优秀率得分分别取其平均值。(3)、优秀率:依据学生总分选取统计人数的 30%测算。(4)、统计测算学生数:设定标准班额为

12、 35 人/班。 标准班 额按学生人数 90%统计测算,超班额部分下浮 10 个百分点统计测算,缺班额部分按 10%追加统计测 算人数。标准班额统计测算学生数=X90%,(X,指中心校平均班额)超班额统计测算学生数=(X90%)+(本班实有学生数-X)80%缺班额统计测算学生数=(本班 实有学生数90%)+(X- 本班 实有学生数)10%(5)、由于上报人数不实(漏报、 瞒报)、 辍学等原因造成本班 测算学生数不足的,虚拟学生成绩(单科)。虚拟学生成绩=本班学科最低分 -(本班学科最高分-本班学科最低分)/(学生人数-1)、3、学生成长档案及个性发展(50 分) 学生成长档案(20 分) 依据

13、学生成长档案材料计分。个性发展(30 分) 依据辅导学生成绩考核操作指导细则二次转化 (四)教科研成绩(50 分)教师教科研成果(30 分) 依据金阳中心学校教科研成绩核算办法二次转化教师业务称号(20 分) 依据金阳中心校业务表彰计分办法二次转化附:1、金阳中心学校教科研成绩核算办法2、学生成长及个性发展考核操作指导细则3、金阳中心校业务表彰计分办法4、金阳办中小学教学人员考核操作指导细则5、金阳办中小学非教学人员考核操作指导细则6、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议表金阳中心学校教科研成绩核算办法一、教师业务比赛(30 分)1、班主任综合素质大赛:市级一、二、三等奖分计 20、16、14 分;县级一、二

14、、三等奖分计 12、8、4分;镇级一、二、三等奖分计 6、4、2 分;校级一、二、三等奖分计 4、2、1 分。 (不重复计分)2、教学设计大赛:市级一、二、三等奖分计 20、16、14 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计 12、8、4 分;镇级一、二、三等奖分计 6、4、2 分;校级一、二、三等奖分计 4、2、1 分。 (不重复计分)3、说课大赛:市级一、二、三等奖分计 20、16、14 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计 12、8、4 分;镇级一、二、三等奖分计 6、4、2 分;校 级一、二、三等 奖分计 4、2、1 分。 (不重复计分)4、学校自行组织的其他比赛活动由学校自行制定办法完善。以上成绩可累加,

15、计分最高为 30 分,二次 转化。二、公开教学科研成果(30 分)4公开教学(指教研室及中心校教学办组织的,含电教、 仪器课):(1)、 优质课:国家级 30 分、省级20 分,市级 10 分,县级 8 分, 镇级 5 分。 (2)、公开课、示范课:国家级 25 分、省 级 18 分,市级 8 分,县级 5 分,镇级 3 分。 (中心校教学办组织的集体备课等活 动归于此类)(3)在中心校教学办组织的集体备课发言者计 1 分。此项成绩 不分等次可累加,最高不超过 30 分。3、论文论著(40 分)(1)、正式出版专著计 30 分,正式出版与所任学科相近教学参考书任主编计 20 分,副主 编 10

16、 分。(2)、发表的文章(需有 CN 或 ISSN 的编码刊物,每篇不少于 1500 字),国家级 20 分,省级 10 分,市级 8 分。(3)、评选获奖论文(需附评选时的论文稿件)国家级 10 分,省级 8 分,市 级 7 分,县级 5 分,镇级 3 分。(第一作者按上述标准记分,第二作者按 1/2,第三作者按 1/3,依次 类推) 。(4)、课题研究并结题:国家级 20 分,省 级 12 分,市 级 10 分,县级 8 分。 (5)课题立项:国家级 5 分,省级 4 分,市级 3 分,县级 2 分, 镇级 1 分。(5)、参加过市级以上教学资料编写或统一考试命题者,省级计 10 分,市 级 8 分。此项成绩可累加,最高不超过 40 分。凡 课题论文须经中心校教学办及县教研室批准且在县督导评估中经认定加分者方可计入本人考核分。学校根据中心校指导意见补充完善。辅导学生成绩考核操作指导细则1、学科竞赛、抽考竞赛:全县统一组织的指定年级的质量检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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