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班级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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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热能与动力工程 092 班管理细则(草案)2010-8-20 拟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班级正常的运行和生活秩序,保障我班同学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我班同学综合素质,依规制班、规范行为,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的栋梁之才,一句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 2005 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结合我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班所有人员。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第三条 1.参加班级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本班提供的硬件资源,了解班费去向及详细使用情况;2.申请符合自己条件的各项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项目;3.对学

2、校、学院、班级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先向副班长(权益委员)反映,班长向辅导员报告并提出解决办法;4.监督班委工作。第四条1.积极主动配合各班委,搞好每次的班团活动,在班级建设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3.遵守学校管理制度;4.努力学习,修完学校规定的学分,并积极争取奖学金;5.按规定缴纳班费及相关必须支付的费用,若家庭确实困难不能支出费用者,可向班费借用并在二月之内还清;6.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第三章 请假与销假第五条 1.非工作日请假一天以内(当天可返回学校) ,须向班长及任课教师说明并递交请假条;2.工作日请假三天以内,须亲自

3、经辅导员老师批准;3.三天以上,由辅导员老师审核,上报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4.事假不得超过 10 工作日,特殊情况报学校批准,病假不得超过该学期总学时 1/3,否则办理休学。第六条 1.请假期满,应到学院办公室办理销假;2.若请假期满仍不能返校学习,应按第五条提前办理续假手续。第四章 违反校规、校纪的处分第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视其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开除学籍纪律处分的相关事项,按照昆明理工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执行。第五章 违反考场纪律的处分第八条 1.无故或请假未准不参加考试,或参加考试

4、不叫考试卷者,在成绩报告单“缺考”字样,该课程以零分计;2.对作弊的学生,取消考试资格,成绩以零分计,并根据情节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3.对作弊行为中代考及被代考者、第二次作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二次违规者加重处分。第六章 旷课的处分第九条1.旷课达本课程学时的 1/5 的学生,由任课老师给予警示; 2.旷课达本课程学时的 1/4 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给警示;3.旷课达本课程学时的 1/3,或缺交作业、实验报告累计达学期1/3 的学生,任课老师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的资格,成绩以零分计,并在成绩报告单上注明“取消考试资格”字样。第七章 不参加班级集体活动的处分第十条 1.无故请假未批准,

5、或参加活动未待活动结束擅自离开者,本次考勤以“缺勤”计,期末综合测评中“参加班团组织的活动全勤者”一项酌情扣分;2.在每学期的班团活动考勤表中,记录达 3 次者,给予班级警告处分,记录达 5 次者,不得参与班级任何优秀个人奖项评比以及宿舍的先进宿舍评比。第八章 奖励第十一条 1.在本学期获得各类奖学金者,奖励阿尔卑斯棒棒糖一颗;2.参加班团活动连续 2 学期全勤者,奖励碳素笔一支;3.参加院级活动,并在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奖励牙刷一支;4.参加校级活动,并在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奖励毛巾一条;5.参加省级活动,并在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奖励笔记本(纸质)一本;6.参加全国大

6、赛,并在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奖励水杯一个。第九章 班委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1.班委应无私为班级做贡献,完成辅导员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做好老师与同学间的纽带作用,严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好模范带头作用;2.班委团结好每一个本班同学,不搞小集体;3.勇于承担,不怕苦不怕累,不推卸责任,不抢功劳;4.分工明确,但有事大家一起做,合理分配任务,做最擅长的事,让每一个同学都可以得到展示自己的机会,为本班同学打造一个锻炼自我的平台。5 有班费出资,每学期支付每位班委 50.00 元话费补贴。第十三条1.同学有监督班委的权利,若发现问题,以恰当形式提出,经长期教育仍不改正错误者,同学有权利撤销其班内

7、职务;2.班委不得以任何班级名义牟取个人利益,但凡发现核实者,撤销其班内任何职务,并不得参与以后的班级评优推优;3.班委须虚心接受同学的各种建议,定期做自我反省工作。每月 5 号前召开班委会,成员由班委及 7 名指正各班委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正建议,以便工作的更好进行。第十章 评优推优管理法则第十四条 1.评优推优需由本人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经班委核实,辅导员老师审核,并在班会时民主投票,选举出优秀个人;2.在学习、班团活动、院级活动、校级活动以及各级学生会活动中表现突出,有杰出贡献者,列入评优推优名单,并予以重点发展对象;3.受处分者,本班都会记录,不予以评优推优资格。第十一章 附则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 2010 年 9 月起试行,适时进行修改。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热动 092 班委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第十七条 作为本班管理细则,旨在将班级同学紧紧团结在一起,把我班打造成为团结向上的优秀班集体,望各位同学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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