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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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总合同编号 :内部合同编号:库尔勒上华城百货有限公司联合销售合同甲方:库尔勒上华城百货有限公司(盖章)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乙方:(盖章)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供应商类别: 工厂 代理商 批发商 商贸 2甲方:新疆上华城百货有限公司乙方:前言:为规范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在乙方已对本合同做了充分阅读、了解并保证完全同意本合同项下所有条款的前提下,自愿同甲方签定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乙方经营品牌入

2、驻程序品牌选择:乙方选择的经营品牌必须符合国家认可的质量标准、具备“五证” (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商标注册、检验报告及授权委托书)资格;须与商场品牌定位、价格定位、品类、区域风格相符,并具有甲方认可的市场知名度。1、品牌审批:乙方须携带品牌画册、商品“五证”及书面申请,报甲方经营部审批,甲方根据该经营者的理念、品牌风格、单品价格、知名度及甲方引进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核。2、确定经营位置:甲方对品牌核准,确定经营位置后,乙方七日内交纳设柜保证金,双方签定合同。第二条 经营场地、甲方将位于 号, (上华城名品广场) 层 号为乙方设置经营专柜,经营本合同所确定的商品(以下简称为乙方专

3、柜) 。、在本合同期限内,如甲方基于统一管理,经营需要,而改动乙方所设专柜的位置、增减面积或作其他改变时,乙方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积极配合甲方进行调整;如甲方需要提升商场品牌定位而做局部调整,对乙方柜位进行调整或其他改变时,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提前十日通知乙方。第三条 经营范围与经营方针1、乙方专柜内陈列及销售的商品为下表所列项目品牌 商品种类 其他说明2、乙方专柜不得私自更换经营品牌,如乙方需要增加或更换经营品牌时,必须提前七日以书面的方式报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陈列出售。如未经甲方批准而擅自上柜及销售,甲方有权并处或单处:(1)按每次贰仟元/品牌的违约处理,并立即将此品牌撤柜。(

4、2)直接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3、乙方须保证在甲方书面通知和规定的时间内到货。经营品牌货品:该专柜秋冬季(九月至次年一月)每月货品总件数不得低于 件、春夏季(二月至八月)每月货品总件数不得低于 件、其中当季应季货品占总件数的60以上,同时保证款式、尺码齐全,中间两个尺码(即 码到 码)必须各加定三件以上并按甲方货品管理规定执行;专柜有两个以上品牌,其主打品牌货品款数/件数需要占到两个品牌货品总数量的60以上;如一方无法达到上述条件,甲方有权并处或单处:(1)书面通知限期整改 3(2)处贰仟元/次违约处理(3)直接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4、甲方给与乙方品牌支持的专柜(如:流动资金借

5、款支持、装修支持、分成扣率低于其他专柜、无保底、免促销费及各项费用、甲方分摊/承担二次用电等)若在合同期内终止合同或在合同期满不在与甲方续约者,乙方须归还甲方所有支持(一次性归还流动资金借款并按12%利息率承担全部利息,全额归还装修资金支持,甲方按合同期同品类、档次品牌保底、分成扣率、各项费用追索全部应得收益) 。5、 甲乙双方合作条件中没有约定保底任务考核条款者,甲方则根据同品类、同档次品牌保底任务确定乙方需完成目标考核任务,如乙方每季度实际销售额未达到目标考核销售任务时,甲方有权调整经营位置或可单方解除合同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若乙方在本市专卖店或其他卖场开设与甲方合作经营相同品牌的专柜,需

6、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自甲乙双方合作之日起甲方利润分成增加1%,甲方有权对双方合作条件予以调整。6、乙方专柜销售收入由甲方统一收银方式7、乙方须遵守甲方有关品牌提升规范之规定。第四条:装修工程1、乙方必须使用品牌厂家统一形象、品牌公司统一制作的形象专柜,不得在我商场使用非厂家道具的仿制货柜,否则甲方将对乙方做一万元的违约处理,同时单方解除合同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甲方提交品牌厂家出具的装修三图(平面图、效果图、电路图)及装修材料表,甲方在三日内审核确认,甲方要求乙方修改装修方案时,乙方应积极与厂家沟通,配合甲方进行修改3、乙方的装修方案核准后,须交纳装修保

7、证金贰仟元,签订“装修管理协议” 、 “专柜装修、开柜时间确认表”方可进行装修。装修管理按双方签订“装修管理协议”之约定条款执行。(1)乙方需保证装修及布置达到与甲方整体规划协调一致的风格与标准,装修要求按甲方装修管理规范执行。(2)乙方须按照甲方审核确认的装修方案进行施工,装修结果如有不符,造成的整改、拆除、延误工期的损失,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在实际装修中,如需修改装修设备、设施及房屋构造时,按双方签订的“装修管理协议”条款执行。(4)乙方在实际装修中,如需修改装修方案,必须向甲方书面说明,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修改装修方案,否则不得继续施工(5)乙方因装修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装

8、修材料、政府部门的相关费用、物业管理费、装修垃圾清运费、电费等,均由乙方承担。(6)乙方装修材料必须使用国家绿色环保材料、防火材料,及符合甲方对使用材料的要求,不得现场喷漆,否则,按双方签订的“装修管理协议”条款执行。(7)乙方装修须符合消防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保证消防器材正常使用。4、装修施工及验收:乙方须严格按“装修管理协议”约定进行施工,严格按照装修验收审核后的装修三图、装 4修材料表及签订的“装修时间、开柜时间确认表”之约定条款执行。由甲方及相关部门对装修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开柜销售。5、经甲方验收合格,在没有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并符合甲方审核过的装修方案,甲方将在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无

9、息返还乙方所交装修保证金。装修过程中及装修结果验收时,如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时,此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处理不予退还;如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的损失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3日内将差额部分补齐,否则不得开柜销售。6、乙方在开柜后,如需对专柜内的装修进行改装或重新装修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施工三图,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按本条第3、4、5项条款约定执行,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做贰仟元/次违约处理。7、乙方装修结束后在本合同期内须对货柜、装修细节进行维护,按季更换橱窗陈列、道具及形象画,甲方检查如有不合格处,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商场营业时间外整改,逾期未按要求整改,对乙方做伍拾元/日的违约处

10、理,至整改合格;在营业时间内整改者,甲方有权制止并对乙方做贰佰元/次违约处理。8、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甲方设备,如发现乙方擅自移动或拆除,甲方有权对乙方做贰仟/次的违约处理,并由乙方将设施设备恢复原状。9、合同期满终止后,专柜装修不可活动部分,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拆除,否则,由此造成甲方建筑相关的设施损坏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无论拆除与否,甲方对乙方装修均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亦不承担拆除费用。10、合同期内,乙方要求撤柜,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撤柜并不得拆除任何装修设施,否则,乙方支付甲方壹万元赔偿金用于补偿甲方品牌招商过度费用。第五条 消防、用电、安全保卫1、 乙方须

11、对所聘用的员工进行定期消防/治安等安全教育,并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各类消防/ 治安培训、演习,如乙方所聘用的员工违反消防/治安法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2、 乙方及上岗员工不得在甲方商场内吸烟,需阻止顾客、朋友、亲戚等人员在商场或专柜内吸烟,否则甲方对乙方做二百元/每次的违约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3、乙方有责任教育所聘用员工爱护消防器材,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将商品或杂物放在消防器材、防 火卷帘下,过道、消防通道处,影响消防器材的使用及消防规定、要求,经检查发现违反此规定对乙方做五十元/次的违约处理,再次检查未改者,按照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4、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对

12、自己专柜、库房及商品展示区的开关、灯具、插座和其他用电设备、工具进行自查并按时开启、关闭电源、拔掉插座,如发现有异味、异响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断电,并通知甲方管理人员或设备部人员。否则经甲方查出则对乙方做五十元/次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5、乙方及所聘用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甲方商场内进行销售、存放、使用,若有违反对乙方做伍佰元-五千元/次的违约处理,或根据造成的影响或后果,按照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6、乙方如需安装二次用电或改装电路,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设备部申请,批准后乙方自行在一个自然日内按甲方要求购买材料,甲方设备部验收材料合格后进行统一安装接线,安

13、装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随意 5安装、接驳二次用电或不按规定用电,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切断电源,并处一千元/次违约处理,造成火灾后果的,由乙方负全部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7、乙方如需更换灯具,需甲方设备部审核批准设备的规格、安全合格证、功率、数量和国家监制标志等相关内容,并由甲方设备部进行统一安装,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8、甲方设备部有责任和权力,对不合格用电提出整改通知并要求限期整改,若乙方拒绝整改,甲方设备部有权立即切断电源和用电设施,并处二百元/次的违约处理。9、乙方在营业中须严格遵守消防/安保制度,配合消防/ 安保检查。营业结束后,需对专柜内的厅房 /货架/库房/试衣间上下、高低、内外

14、进行仔细检查。10、乙方专柜内的任何垃圾需在营业结束时清理完毕,自行带出场外,不得存放过夜,不得从窗口抛掷垃圾、物品,否则对乙方做二百元/次的违约处理11、乙方需与甲方签订书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治安保卫责任书” 。并严格执行,遵守甲方的消防/安保制度,积极配合甲方的日常安全用电检查工作,积极参加并配合甲方的各项消防安保制度的学习与实施。发生违约行为时按双方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治安保卫责任书”条款执行第六条 联营销售分成、定额租金及有关费用一、联营销售分成方式为降低乙方风险,激发双方积极性,甲乙双方商定,联营销售分成按以下方式计算: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年保底销售额为 元,本合同期内保底销

15、售额为 元, 甲方销售分成比率为 ,乙方销售分成比率为 2、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年目标销售额为 元,本合同期内目标销售额为 元3、乙方年实际销售额超过目标销售额,甲方按实际销售额与保底销售额差额部分给与乙方 的返利。4、乙方年销售任务按甲方统一和同期(本年八月一日至次年七月三十一日)内按淡旺季 进行季度考核,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当年的八月一日至次年的一月三十一日)销售按年销售任务的 核算;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次年二月一日至次年起月三十一日)销售按年销售任务的 核算如乙方每季度实际销售额未达到考核销售任务时乙方须按其差额支付甲方 赔偿金;自乙方结算款中暂扣,合同期结束时进行统一结算。5、如乙方的月结款额不足以保证甲方的月保底收益时,甲方可直接从乙方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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