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查报告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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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1 / 15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查报告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查报告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呈易发多发态势,而且由于纠纷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导致农民土地上农作物财产权甚至农民人身权等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形大量存在,由此引发的信访、群体性事件也较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这不仅严重影响了农村的和谐稳定,也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全面掌握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状况,寻求解决此类纠纷的途径和措施,笔者对*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搜集整理相关案件审理情况、赴基层走访调查等方式,认真分析了此类纠纷的特点、成因,并提

2、出对策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基本情况2011 年至 2014 年,*法院审理的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如下:1、案件受理情况。共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 171件。其中 2011 年受理 14 件,2012 年受理 56 件,2013 年受理 51 件,2014 年受理 50 件。案件类型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共受理 160 件,占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总数的%。其中 2011 年受理 9 件,2012 年受理 54 件,2013 年受理 47 件,2014 受理 50 件。在土地承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

3、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2 / 15包经营权纠纷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1为 49 件,2011 年至 2014 年分别受理 8 件,13 件,23 件,5 件;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为 4 件,2011 年至 2014 年分别受理 1 件,3 件,0 件,0 件。另一类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共受理 11 件,占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总数的%。其中,2011 年受理 2 件,2012 年受理 2 件,2013 年受理 3件,2014 年受理 4 件。2、诉讼主体情况。从统计情况来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主体主要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双方当事人均为公民。此类案件数为122 件,占纠纷总数的%,占

4、比较大;另一种情形是当事人一方为公民,另一方为村委会。此类案件数为 47 件,占纠纷总数仅%。3、案件处理情况。目前,受理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已结 168 件,其中调解撤诉数为 121 件,调撤率为%;判决数为 47 件,判决率为%;上诉案件数为 17 件,上诉率达%;发改案件数为1 件,发改率达%。与其他民事案件相比,农村土地纠纷案件调撤率较低,而上诉率、发改率显著较高。二、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主要特点从法院审理情况以及走访调查的情况来看,当前*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3 / 151、纠纷范围具有广泛性

5、。以往,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多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等。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迅猛发展,农村人口流动频繁,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增值效应变得更加突出,新类型的纠纷与冲突不断出现,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外嫁、进城、丧偶等户籍变动引发的纠纷等,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范围更加广泛。在调查中还发现,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主体除村委会、村民外,不少纠纷还涉及乡政府、土地征用的相关单位、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呈现主体多样化的趋势1。2、纠纷矛盾具有激烈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由于涉及农民“命根子”利益,一旦形成纠纷,当事人之间对立情绪

6、大,互不相让。如得不到及时、有效地处理,很容易引发其他纠纷、信访甚至突发事件。一是民事纠纷,主要是财产损害、人身损害类侵权纠纷。当事人之间因争抢土地,抢种抢收,导致毁坏庄稼,甚至打架斗殴,引发财产、人身损害纠纷。此类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约占人民法庭受理的这两类案件的 20%左右。二是刑事纠纷。在争地过程中,一些当事人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做出故意伤害、破坏生产经营等极端行为,构成刑事犯罪,其中以故意伤害罪居多。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4 / 153、纠纷规模具有群体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大多涉及人员多,群体性特征明显。不少纠纷虽尚未进入

7、诉讼程序,但许多农户对正在审理的案件处于等待和观望中,一旦正在审理的案件有了结果,大量相同情形的案件蜂拥而至,很快都进入诉讼程序。此外,实践中,乡政府侵犯农民承包经营权、村委会违背民意暗中向外发包土地、土地征用过程中强征强拆或补偿款不到位等,因涉及较多人的切身利益,一般为大多数村民所关心,极易引发群体性纠纷。4、纠纷处理具有复杂性。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中,大量纠纷系通过村组协调、诉前调解等途径处理,协商、调解不成的才进入诉讼程序。由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涉及的一些问题,有历史原因、乡土习惯,相关政策与法律规定存在一定冲突,法律与法律之间也未能完全衔接,导致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过程中陷入“认定事实难,

8、适用法律难,化解矛盾难,服判息诉难,强制执行难”的“五难”境地,案件处理结果呈现“调撤率低,判决率高,上诉率高、发改率高”的“一低三高”局面。三、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多发的主要原因探析1、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是引发纠纷的自然原因。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土地的总体供应充足与个体分摊的稀少是一对长期、深刻的矛盾。特别是东部农村的土地由于受到工业化进程加剧的影响,实际可耕地面积正在日益减少,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5 / 15而城乡二元化的体制尚未打破,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仍十分强烈。土地二轮承包结束后,一方面是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9、,而另一方面是婚育生娶、生老病死等人口变化,部分人群人多地少、占地不均衡的问题突出,这些为土地纠纷的产生埋下了隐患。2、利益驱动是引发纠纷的根本原因。一方面,农业政策调整使种地有利可图。2005 年 12 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随后国家又采取具体的农业补贴政策和措施,种地收益明显增加。之前因种地收入低、税费重,不规范的将土地流转、将土地交给亲朋耕种、 “以租代征” 、将承包田硬性交还村组甚至将土地闲置、撂荒的农民现在又反悔,纷纷想要回土地;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化与工业化对土地需求的快速增长,城郊土地征收补偿给农民带来巨额受益,在补偿款的利益驱动下,所征

10、地范围内曾有互换、代耕等土地流转形式的农户,纷纷欲收回土地,然而现在的经营者又不愿放弃,逐渐演化成大量的土地承包纠纷。如:青墩镇修建高速公路征地时,不少农民得到了二、三十万元的巨额补偿收益,听说还将继续征地,当地农民土地观念极强,要求返还承包地的纠纷案件也较多。3、基层土地管理不规范是引发纠纷的普遍原因。在调查中发现,基层土地管理工作不规范现象普遍存在,主要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6 / 15表现在:(1)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档案管理混乱。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时工作不严谨、细致,出现了一地双证、错填、漏填证件、地亩四至不全、记载的四至、面积与实际

11、情况不符等情形,不少农户至今尚未领到经营权证书。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内容记载错误的,未能及时进行变更;对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耕地的,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收回、注销经营权证书。有的村土地承包档案保管不当甚至丢失,导致相关内容无法核查。这些均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利不清晰、不明确,为纠纷发生埋下隐患。(2)土地流转手续不完善,程序不规范。主要表现为自行流转多,报批准、报备案的少,申请变更登记的更少;口头协议多,书面协议少;约定不明的多,约定明确的少;书面协议内容不规范的多,规范的少等,而镇、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的管理普遍不够到位,未能提供示范性合同文本,也未能及时进行登记、备案、监管。一旦

12、发生纠纷,农户之间各执一词,土地流转的性质、合同权利义务的内容认定缺乏有力的证据,处理难度较大。4、法律和政策的衔接不协调是引发纠纷的制度原因。我国对农业土地承包纠纷的解决,走过了主要依靠政策调整到以政策调整为主、法律调整为补充,到政策调整与法律调整并重再到目前主要依靠法律调整的历程。多年来农村土地政策不太稳定,几经变化,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7 / 15而农村土地承包法立法滞后,与现有政策并不完全衔接,导致诸多问题。如: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

13、同,收回发包的耕地。但 2005 年 9 月 1 日起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2对该问题作了不同的规定,承包方请求返还承包地的,应予支持。两者规定存在不一致。发生纠纷后,捡拾土地的这部分农民,甚至当时重新安排种植的村组还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坚持认为不应返还承包地。再如,以前对“集体”这一概念的理解曾包括村小组,现行法律对于承包地所有权的归属规定为集体所有,该“集体”是指村集体,还是村小组,模糊不清,发生土地征收涉及补偿收益时就容易引发谁是受益方的争议。这些问题的存在给法院协调、化解矛盾以及服判息诉工作带来困难。5、矛盾解决机制不畅是纠纷涌入法院

14、的社会原因。社会转型期使人情社会逐渐走向理性社会,人的组织认同感、归属感逐渐淡化,基层组织的凝聚力、社会控制力明显弱化。在调查中发现,对一些历史原因存在争议的土地纠纷,村集体采取回避的态度,使得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导致矛盾激化或进一步扩大;一些原本争议不大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因没有及时处理妥当而矛盾加深、影响加剧;还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8 / 15有许多纠纷虽经集体经济组织协调处理,表面上平息了纷争,但未从根本上予以解决,随时可能酿成新的纠纷。此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已经于 2010 年1 月 1 日施行,但我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

15、委员会前不久才刚设立,仲裁工作尚未能正常开展,实效也尚未显现。诉讼外调解、仲裁机制的不畅,导致大量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涌入法院。四、预防和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路径探索(一)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从源头上消除隐患。1、完善承包经营权登记,明确土地权属。目前,我区新兴镇三里村作为全市唯一试点,已经按照中央意见3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换证工作,而其他地区尚未开展。针对当前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不彻底、不到位的普遍情况,建议区农村工作办:(1)制定切实可行方案,抓好延包扫尾,加快全区土地确权发证工作;(2)对已完成延包工作的村,依照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权属清查,进一步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等情况,对权属不明或错证、漏证的依法确权,避免权属争议;(3)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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