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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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内容及要求1. 居民医保门诊包括 和 。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上的普通门诊费用在 以内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 ,个人支付 ; 以上的,由个人自理。2. 参保居民在门诊进行重症疾病治疗,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管理,居民医保基金和个人各支付 50%。3. 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起付标准以下的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的,由居民医保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担: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元)医保基金支付个人支付 定额标准(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一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4. 参保居民按规定使用体内置放材料,置换人工器官和血液制品的医疗费

2、用,医保基金支付 ,个人支付 。5. 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居民医保基金累计支付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 元。 , , 的居民在惠民医院住院,不设起付标准。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两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6. 居民医保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内容及要求1. 参保人员入院应诊时必须验证参保人员的 及 ,否则将按非参保人员对待;收费室按规定办理医保住院登记手续,并保管好患者的 ,待出院办理结算手续后返还本人,住院处须收取病人 , 。2. 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付的有:3. 门诊治疗重症疾病所

3、用药品,检查治疗必须与审批确定的 相关。4. 门诊重症人员按在职 ,退休 的比例支付。如使用乙类项目,参保人员要先自付 再按上述比例支付。5. 参保病人出院带药不得超过 日量;在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带药不得超过 日量。带药情况应详尽记载病历记录中。6. 参保病人不得住家庭病房,不得挂床住院。住院费用的支付: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统筹支付(在职)统筹支付(退休)个人自付(在职)个人自付(退休)定额标准一级二级三级如病人使用乙类项目需先自付 10%,再按上述比例支付。7. 退休人员自付的比例为在职人员自付比例的 。8. 参保人员进行手术时,术中需使用置入,置换材料的,必须由主治医师填写医保病人手术用特殊材料申请表,经科主任签字批准后,连同材料进价发票送医保办审批,并告知病人材料费用收取比例(国产材料病人自付 ,进口材料病人自付 ,否则费用全部由科室承担。9. 参保病人住院,管床医生应尽量使用“三大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如需要使用 或 ,必须经得 同意,并在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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