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说课讲课实施办法5

上传人:mg****85 文档编号:33733860 上传时间:2018-02-17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3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职称说课讲课实施办法5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职称说课讲课实施办法5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职称说课讲课实施办法5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职称说课讲课实施办法5》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称说课讲课实施办法5(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河南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讲课答辩实施办法一、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丰富和完善人才评价方式,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不断提高评审质量,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中小学教师讲课答辩是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第三条 讲课答辩坚持公开、公平原则,社会、业内认可原则,知识与能力并重原则。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以能力业绩为导向,以岗位设置为基础,以标准条件为依据,突出对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和能力水平的考察评价。第四条 单位推荐申报中小学正高级、高级、一级教师职务的人员均须参加讲课答辩并达到相应要求。讲课答辩

2、成绩不合格不再进行专家评审。二、组织机构2第五条 省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负责组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讲课答辩工作。各试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组织中小学高级、一级教师讲课答辩工作。第六条 中小学教师讲课答辩须由 3 名以上单数同行专家组成讲课答辩组,设 1 名组长,负责本组的讲课答辩工作。第七条 每个讲课答辩组须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讲课答辩过程中的引导、记录、计分、核分、监督等工作。第八条 专家评委的组成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评委与讲课答辩人员的分组顺序采取现场抽签的方法确定。第九条 讲课答辩的准备和进行过程中,要对参加讲课答辩工作的专家及有关工作人员实行集中全封闭管理。三

3、、讲课答辩内容及办法第十条 讲课答辩采取分学段(高中、初中、小学、幼教)和分学科的方式进行。内容以现行各年级、各学科的教材内容为准,职业中学以本校现用教材为准。第十一条 讲课答 辩分备课、讲微型课和现场答辩三个环节,其中备课 20 分钟,讲课 10-15 分钟,答辩 5-8 分钟。讲课课题由申报人从上学年所任学段授课课本中抽签决定,答辩内容由专家根据申报人所从事学科及教学情况随机提问,着重考核答辩者的业绩能力和知识学术水平。3第十二条 讲课答辩成绩由讲课和答辩成绩两部分组成。讲课和答辩均按百分制打分,成绩各按 50 % 折算,折算后的分值相加为讲课答辩成绩。面试人员讲课和答辩有一项成绩不合格的,最终成绩即为不合格。第十三条 每个讲课答辩组评委所打分数的平均分为讲课答辩人员最后成绩。如评委的评分结果不一致(评委评分既有合格,也有不合格),取多数评委评分的平均分为最后成绩。90 分以上为优秀、7589 分为良好、6074 分为合格,59 分以下为不合格。五、附则第十四条 讲课答辩按照统一原则,采取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时间进行。第十五条 参加中小学教师讲课答辩人员要遵守有关规定,专家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规则和保密、回避等制度。第十六条 本实施 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