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工程逆变器检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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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皇明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HM/QBHM/QB-J-JS-09.45-2007代替: / HM ZY-J-JS-09.45-2007光伏工程逆变器检验要求2007-11-10 发布 2007-11-15 实施皇 明 太 阳 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委 员 会 发 布HM/QB-J-JS-09.45-2007I前 言本标准在皇明集团企业标准HM/ZYJJS09.452007 光伏工程逆变器进厂检验要求的修订。本标准主要根据家用太阳能光伏电源系统中逆变器执行标准一般检验要求与试验的标准。 主要变化内容是:将检验项目细化,分为入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并增加不合格分类和逐批检查抽样方案内

2、容。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HM/ZY-J-JS-09.45-2007光伏工程逆变器进厂检验要求作废。本标准由皇明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皇明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支持部光伏系统研发处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现伟、许建存HM/QB-J-JS-09.45-20071光伏工程逆变器检验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集团光伏工程逆变器的检验技术要求、检验规则、试验方法、包装标志和贮存运输。本标准适用于光伏工程用逆变器的进货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3、,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9064-2003 家用太阳能光伏电源系统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GB/T 2423.1-200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A: 低温(idt IEC 60068-2-1:1990)GB/T 2423.2-200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B: 高温(idt IEC 60068-2-2:1974)3 技术要求3.1 外观a) 标签内容应符合技术要求中的规定;b) 应标明蓄电池和负载的连接点和极性;c) 外观有不应损坏,受潮现象;

4、d) 元器件不应松动或丢失;e) 机壳表面漆面匀称,无剥落、锈蚀及裂痕等现象;f) 机壳面板平整,所有标牌、标记、文字符合要求,功能显示清晰、正确。3.2 输出电压范围在输入电压以额定值的 90% 120%进行变化、输出为额定功率时,输出电压变化范围应不超过额定值的 5。3.3 输出频率输 入 电 压 以 额 定 值 的 90% 120%进 行 变 化 、 输 出 为 额 定 功 率 时 , 其 频 率 值 应 为 50 Hz 1Hz。3.4输出电压波形失真度如使用正弦波逆变器,输入电压及输出功率为额定值时,最大波形失真度应5%(正弦波) 。3.5静态电流断开负载后,用电流表在逆变器输入端测量

5、其输入直流电流。逆变器自耗电的电流值不应超过额定输入电流的 3%或自耗电功率1W (取两者中的大值)。3.6 安全要求3.6.1 绝缘电阻逆变器直流输入与机壳间的绝缘电阻50M。HM/QB-J-JS-09.45-20072逆变器交流输出与机壳间的绝缘电阻50M。3.6.2 绝缘强度逆变器直流输入与机壳间应能承受频率 50Hz,正弦波交流电压 500V,历时 1min 的绝缘强度试验,应无击穿或飞弧现象。逆变器交流输出与机壳间应能承受频率 50Hz,正弦波交流电压 1500V, 历时 1min 的绝缘强度试验,应无击穿或飞弧现象。3.7 保护功能3.7.1欠压保护 当输入电压低于标称值 90%(

6、单格电池 1.8V)时,逆变器应能自动关机保护。 3.7.2 过电流保护 当工作电流超过额定值 150%时,逆变器应能自动保护。当电流恢复正常后,设备应能正常工作。3.7.3短路保护 当逆变器输出短路时,应具有短路保护措施。短路排除后,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3.7.4极性反接保护 输入直流极性接反时,设备应能自动保护。待极性正接后,设备应能正常工作。3.8 低温储存-25C, 16h。3.9 低 温 工 作-5C, 2h。3.10 高 温 储 存+70 ,2h。3.11 高 温 工 作+40C 2h。4试验方法4.1 外观检查目视。应符合 3.1 的要求。4.2输出电压范围试验测试电路见图1。用

7、电压表测量电压值应符合3.2的要求。可变直流电源 功率计A可变负载被测逆变器AV V图 14.3 输出频率试验用频率测试仪测量其输出频率值,应符合 3.3 要求,。4.4 波形失真试验用失真仪测量输出电压的最大波形失真度应符合3.4要求,4.5 静态电流试验用电流表测量其静态电流应符合3.5要求HM/QB-J-JS-09.45-200734.6 保护功能试验 太 阳 能 电 池 输 入控 制 器 输 出蓄 电 池 输 入直 流 电 源 VRAV图 2欠压断开(LVD)和恢复功能测试4.6.1欠压保护 使输入电压低于标称值 90%时,逆变器应能自动关机保护。 4.6.2 过电流保护 使逆变器工作

8、电流超过额定值 50%时,逆变器应能自动保护。4.6.3 短路保护当 逆 变 器 输 出 短 路 时 , 应 具 有 短 路 保 护 措 施 。 短 路 排 除 后 , 设 备 应 能 正 常 工 作 。 通 过 降 低可 变 负 载 电 阻 至 0( 或 移 出 负 载 电 阻 而 短 接 终 端 ) , 使 逆 变 器 交 流 输 出 短 路 , 逆 变 器 应 能 自 动 保护 。4.6.4 极 性 反 接 保 护逆变器的正极输入端连接到直流电源负极,逆变器的负极输入端连接到直流电源正极,逆变器应能自动保护。待极性正接后,设备应能正常工作。4.7 安 全 要 求 试 验4.7.1 绝缘电

9、阻用综合性能测试仪,其电阻值应符合 3.7.1 要求。4.7.2 绝缘强度用综合性能测试仪,其绝缘强度应符合 3.7.2 要求。4.8低温储存试验在试验温度为-5C 2C条件下,通电加额定负载保持2h,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后,逆变器应能正常工作。4.9低温工作试验在试验温度为-5C 2C条件下,通电加额定负载保持2h,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后,逆变器应能正常工作。4.10高温储存试验产品无包装、不通电。试验温度为+70 2C,试验持续时间为2h,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后,逆变器应能正常工作。4.11高温工作试验产品无包装。试验温度为+40C 2C,通电加额定负载保持2h,在标准大气条件

10、下恢复2h后,逆变器应能正常工作。HM/QB-J-JS-09.45-200745检验规则5.1进货检验5.1.1 必须经由供货方提供质量保证书与合格证。5.1.2 进货检验按 GB/T 2828.1 中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实施,不合格分类、检验水平、AQL 值见表1 中相应条款执行。表 1不合格分类 逐批检查技术要求 项目 试验方法 A 类 B 类 类 检验水平 AQL样品处理3.1 外观 4.1 6.5 可用3.2 输出电压范围 4.2 S-1 4.0 可用3.3 输出频率 4.3 S-1 4.0 可用3.6 保护功能 4.6 S-1 2.5 可用5.1 型式检验5.2.1 供货商产品有下列

11、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首次供货时;b)连续供货每半年至少1次;c) 当入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时;)质量管理部门要求进行检验时。5.2.2 型式检验按 GB/T2829 中判别水平的一次抽样方案进行,不合格分类、RQL 值见表 2。表 2不合格分类 周期检查技术要求 项目试验方法 A 类 B 类 C 类 判别水平 RQL样本数量样品处理3.1 外观 4.1 6.5 n=3 可用3.2 输出电压范围 4.2 S-4 2.5 n=3 可用3.3 输出频率 4.3 S-1 4.0 n=3 可用3.4 波形失真 4.4 S-1 4.0 n=3 可用3.5 静态电流 4.5 S-1

12、 4.0 n=3 可用3.6 保护功能 4.6 S-3 2.5 n=3 可用3.7 安全要求 4.7 S-3 2.5 n=3 可用3.8 低温储存 4.8 S-1 4.0 n=3 可用3.9 低温工作 4.9 S-1 4.0 n=3 可用3.10 高温储存 4.10 S-1 4.0 n=3 可用3.11 高温工作 4.11 S-1 4.0 n=3 可用5.2.3 型式检验按本标准 3.13.11 进行。5.1 抽样5.3.1 进货检验为抽样检验。5.3.2 型式检验应在进货检验合格产品中随机抽样进行检验, 当进货少于等于 3 个时,实行全检。3.1判定规则5.4.1 进货检验符合本标准 5.1 规定的要求者为合格。HM/QB-J-JS-09.45-200755.4.2 型式检验符合本标准 5.15.11 规定且 5.1 外观检查中只有一项不合格,型式检验为合格;5.2外观检查中有两项不合格,或 5.25.10 检验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型式检验不合格。6标志、包装、贮存6.1标志合格证、装箱清单、牌号、生产厂家等各类标志应齐全。6.2贮存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仓库内,远离热源、防止阳光照射、不得露天存放或与有腐蚀性化学物品混放。6.3 运输逆变器在装卸和运输时,不得抛掷、曝晒、玷污和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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