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研究的设计教学及其对我国建筑教育发展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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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为研究的设计教学及其对我国建筑教育发展的意义顾大庆摘要:设计教师的日常工作设计教学是不是可以被看作为一种学术研究的特殊方式?这个问题的解答取决于设计教学是不是具有发展设计观念和方法的潜能。我国建筑设计教学的发展在“布扎”之后正面临着一个教什么和怎么教的学术真空,其解决之道就在于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来重新界定设计教学,把设计教学当作为设计研究的重要工具。关键词:研究;学术研究;建筑学研究;设计研究;设计教学;中国建筑教育1 大学固有观念中对研究和教学的不同功能的界定把设计教学作为学术研究,这似乎是一个伪命题。这主要出自于我们对现代大学的研究和教学两大基本功能的认识,即通过学术研究来发展知识和推进学

2、科的发展,通过教学来传授知识。把设计教学也当作为一种学术活动,就混淆了研究和教学的本质区别。现代大学之固有观念有几个源泉。欧洲的古典大学把大学作为纯粹的教学机构,其中尤以英国为典型。大学作为学术研究机构的概念开始于十九世纪末的德国,大学的功能重在发展知识,这个德国模式最终影响到世界各地。而美国的大学体制一方面兼融德国和英国的模式,另一方面又有所超越,强调研究为社会服务,学术与市场结合。1如此,在研究和教学之间逐渐形成了重研究轻教学的固有观念。但是,情况也不是一成不变的。现在已经被国际上普遍接受的卡内基模式(Ernest Boyer, 1990)把学术活动分为相互关联又各自独立的四种,即发现、运

3、用、综合和教学。 所谓的“发现”最接近于传统概念的“研究”,重在发现新知识;“运用”是指把知识和方法推广运用的工作,设计实践应该属于这一类;“综合”则是指将已知的知识和方法加于综合整理,从而建立知识体系的工作,如编著教科书这类的工作;其关键点是将“教学”,即教师在课堂上授课的活动也作为学术活动的一种。2在本质上,卡内基模式仍然把发现(传统意义上的研究)和教学作为两种不同的学术活动,前者的功能是发展知识,后者则是传授知识。卡内基模式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把教学提升到与研究同等的地位。它为大学的各种学术评估建立一个更加合理的体系提供了一个理论依据。但是在发现、运用、综合和教学这样一个学术“链”中,人们还

4、是把发现新知识、新方法的活动作为一切学术活动之首。很明显,设计教学作为学术研究这个论题的前提是设计教学是不是也具有发现新知识和新方法的功能。2剑桥大学建筑系险遭关闭以及 arq 关于建筑学研究的讨论:设计即研究?现代研究型大学之重研究轻教学的倾向对建筑教育的冲击,最典型的莫过于英国剑桥大学建筑学系在几年前的遭遇。英国受政府资助的大学普遍实行所谓的研究评估考核(RAE),每四年一次,根据学系的研究表现评分定级,进而影响到经费划拨。而研究表现的评定依据主要是论文发表的数量(后改为数篇最重要的论文,更强调质量)和合约研究经费的数量。名次排列以 1 为最低,5 为最高,5为特高。剑桥建筑系在 1996

5、 年的考核中得 5分,意指个别领域居世界领先,其余领域国内领先。3即使如此,与剑桥大学其他学科普遍得 5的结果比起来,建筑系的国内领先地位在大学内反而成为最没有地位的少数。这样的情况在以后的几年并没有得到改进,建筑系的“不良”表现超越了剑桥大学当局能够忍耐的限度,终于在 2004 年底传出大学欲关闭建筑系的消息。大学的关闭决定其实是对建筑系的最后通牒,迫使建筑系作出实质性的改变。最终的结果是建筑系依然存在,作为改善研究表现的主要措施之一就是保留建筑学专业教育前三年的 Part I(相当于非专业本科学位),关闭 Part II(相当于专业硕士学位)。同时,建筑系明确以可持续性设计作为研究的主要方

6、向,通过师资重组来充实研究队伍。查看有关教学资料,似乎设计教学全由不属于大学学术编制的专职设计教师担任,由此估计这些设计教师是不纳入 RAE 考核的。4剑桥大学建筑系的遭遇无疑是建筑教育的恶梦,这一个别事件其实反映了当今研究型大学中建筑教育所面临的普遍问题。我们可以从这个案例的分析中得到很多的启示。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如果发展研究必须以放弃建筑教育的根本任务为代价,岂不是本末倒置?如果研究并不能推进建筑教育的发展,它对建筑学的意义又何在?进一步而言,什么才是建筑学的研究?英国剑桥大学筹办的建筑学术刊物建筑研究季刊在 20 世纪 90 年代中曾展开了一个关于建筑学研究的专题讨论,可以作为我们的一

7、个借鉴。讨论的目的在于为英国的建筑教育在大学的研究评估体制方面的整体落后表现寻找出路。丁豪克斯(Dean Hawkes,1995)在“中心与边缘关于建筑学研究的本质和实践的反思”一文中指出英国在 20 世纪 60 年代以“牛津会议”为转折点,开始确立建筑教育作为大学教育的一部分,并大力发展建筑学研究。作为这一转变的主要推动者的莱斯利马丁(Leslie Martin)意识到建筑学欲在大学立足,必须要做研究,而研究的方式则来自于理科学科模式。问题是,在这一学术方针的指引下,教师对建筑学以外的学科所表现出的兴趣甚于建筑学学科本身,结果是建筑学研究的边缘化。作为对这段历史发展的回顾与反思, 豪克斯认为

8、这些研究偏离了建筑学的中心建筑设计,并没有真正起到推动建筑学发展的作用。因此他提出“批判性实践(Critical Practice)”作为建筑学研究的主要方式,即“大学的学者以一种必要的和合理的批判态度进行设计创作实践,并且其实践的客观性和方法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教学起到促进作用。”5豪克斯的观点在大卫尤曼斯(David Yeomans,1995)在“设计是否可以被认为是研究?”一文中又得到进一步的发挥。尤曼斯指出在 RAE 中表现突出的一些建筑院系,他们的成绩其实并非完全出自与建筑设计相关的研究,而是来自于建筑技术和环境技术的研究,其结果是造成了设计教师和研究人员之间的两极分化。为了应付研究

9、评估的压力,有些学校不得不聘请兼职教师来上设计课,好让全职教师有时间去作研究,如此必然导致设计教学水平的下降。这些问题的一个结症就是没有能够区分建筑物研究(Building Research)和建筑学研究(Architectural Research)。“建筑学校所传授的是设计过程,因此,设计过程才应该是研究的主题。”6但是, 尤曼斯也认为不是所有的设计实践活动都可以被视为学术研究,只有那些提出新问题、创造新形式、发展新方法的设计实践才可以被视为具有学术价值。3关于建筑学研究的再思考:设计教学作为研究设计实践作为学术研究的一个合理的替代方式反映了建筑学仍然是一个以设计实践为基础的学科的本质。但

10、是在大家的注意力集中在设计实践上时,还是有人把思考的方向转向了设计教学本身,开始探讨设计教学作为研究的可能性。艾瑞克派瑞(Eric Parry,1995)在“设计思维工作室作为建筑设计研究的实验室”一文中以 AA(Architectural Association)的毕业设计教学作为案例,指出设计的新想法和新形式先在设计教学中进行实验,要到若干年后才影响到设计实践。在 19781979 年的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名单上有着库哈斯、哈迪德、屈米等如今已经脍炙人口的名字。这些年轻人当时还不为外界所熟悉,也并没有多少实践的机会,设计教学就成了他们发展探索性想法的理想实验室。7大卫鲍特(David Port

11、er,1996)的“黑板上遗存的草图设计教学作为设计研究”一文则在柯布西耶的设计研究工作室(ASCORAL)和 AA 的毕业设计工作室之间作一比较。前者是柯氏为自己设立的一个专注于设计研究的机构(同时还有一个专门负责实际项目的事务所),其目的在于探讨一些与手头的实际设计项目没有直接联系但是对设计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这些研究后来被收集在他的两本模数中。 鲍特还引用了派瑞关于 AA 毕业设计工作室的分析,并对这类研究性的设计工作室的特点作了归纳:一,超越单纯的解决个别设计问题;二,关注建筑设计的基本问题;三,发展出相应的设计方法;四,具有发表的成果。8用一句话来概括,这种研究性的设计教学其主要目的

12、在于通过教学的手段来发展知识和方法。在这个过程中教学和研究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教学既是手段(研究的手段),也是目的(学生的学习过程)。回到文章开头所提到的大学传统观念中教学和研究的分离问题,建筑设计教学中这种教学即研究的特点是发展符合建筑教育自身规律的研究方向的关键。这不仅超越了研究型大学教学和研究分离的固有观念,也超越了卡内基模式对学术性的四种方式的定义。以 AA 的毕业设计工作室作为一个案例,说明在派瑞和鲍特的心目中这类研究性的设计教学比较适合于建筑教育的某个特定的阶段,也即学生的设计能力相对来说比较成熟的阶段。如此,这个设计教学即研究的概念就太过狭窄了,这也是派瑞和鲍特的观点的局限性。如

13、果我们把眼光放开来,设计即研究的概念其实贯穿于建筑设计教学的全过程。而在设计教学的不同阶段,研究的特点有所不同。我们不妨借用传统研究中的基础研究和运用研究的概念,把设计基础教学(这个基础教学的概念不限于设计入门教学,而是建筑教育的基础教育阶段。)中的研究称为基础研究,把高年级或研究生的设计教学中的研究称为运用研究。笔者以为设计基础研究才是建筑设计教学中核心之核心。4设计教学之基础研究和运用研究毋庸置疑,设计教学之基础研究和运用研究的共同点在于它们的目的不是传授书本上现成的知识和方法,或者是单纯的设计技巧和方法的训练,而在于发展新的设计知识和设计方法。设计运用研究所关注的是当前建筑设计实践中所面

14、临的热点问题,比如城市化问题、绿色建筑问题、居住问题、旧城改造问题,等等。在设计教学中研究这些问题有着较之于实践事务所更为有利的条件。教学机构没有实践事务所那样的经济压力,在课题的设定上有很大的自由度。而且教师作为学者更具有广阔的视野,以教师的学术兴趣为中心,可以通过连续的教学研究达至积累知识和发展方法的目标。学生在参与这类研究性教学的过程中所学到的不仅仅是解决当前设计焦点问题的特定方法,而且学到了进行设计研究的工作方法。MVRDV 作为一个实践事务所同时也参与设计教学活动,他们的教学观是对设计运用研究的最好注释:“这些年来对于设计教学的态度有多种,其中之一就是强调研究而不是设计。比如说,FA

15、RMAX 这个课题就是研究极度高密度的问题。关注当前社会中的焦点问题并试图提供答案,如此我们便进入了研究领域,是为解决城市和建筑问题的特定方式。”9 我们可以看到这类研究性的设计教学正成为一种流行的趋势,不但在大学的环境中有研究型的设计教学,也有很多的设计事务所以研究的方式来运作,两者在本质上是相通的。这样的例子不仅在国外有,在国内也有。这些研究型的设计事务所其实就是一所所设计学校。顾名思义,设计基础研究关注的是建筑设计的最基本的问题。在一般的大学学科中这类基础知识和方法都是已经发展完善的知识体系,教学的任务就是传授既定的知识和方法。如果要研究,也只是以提高教学的效率为目的的教学法研究。为什么

16、说在建筑设计教学中这类基础研究有所不同呢?建筑设计教学的运作方式是设计教师通过辅导学生的设计把自己的设计经验传授给学生。设计教师由于所受教育和个人设计偏好的不同而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具有不同的设计态度和方法。一般的设计教学会在每个设计课题时重新调换设计教师,使得学生有机会接触不同的设计态度和方法。所以设计教学的本质是以设计教师个体为基础的经验传授。建筑学作为大学体系的一个科目虽然由来已久,但是它的教学方法还是传统的师徒制,与大学追求知识的基本精神不相符合。从这一点来说,本文所强调的设计教学基础研究,它的出发点就是要超越个别的经验和偏好,关注于设计的基本态度和方法。建筑设计的基本原则并不复杂,但是如何来运用这些基本原则,却有着不同的诠释,于是就存在不同的设计态度和方法。某个历史阶段或某个特定的建筑师群体分享共同的设计态度和方法,如何来总结和归纳这些设计态度和方法就是设计基础研究的任务。我们要特别注意设计教学研究与理论和历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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