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山东大学计算机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学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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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山东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实现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根据 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山东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一)坚持育人为本,德育 为先的原则;(二)坚持学业为主,全面发展的原则;(三)坚持定量与定性、记实 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四)本办法适用于具有山东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正式学籍,在校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生。二、组织机构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

2、组:组长:贺平(副书记)副组长:张迎春(学工办主任)、董兴(团委书记)组员:何萌(辅导员)、张华忠(计算机系主任)、 孙宇清(电子商务系主任)、学生代表 5 人(学生会主席、每年级代表一名)年级评定小组:组长:各年级辅导员组员: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学生代表(5-8 人)注: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于新学年开学后二周内完成。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本学院测评工作。辅导员、班主任为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导班级做好测评日常材料的记录及组织测评工作的实施。测评小组成员应实事求是、 严谨仔细,对本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2的准确性、公正性负责。三、实施流程测评工作分

3、班级测评、年级(专业或班级)排名、学院审查和学校终审四个步骤进行。(一)班级测评:根据每名同学的日常表现和相关证明,班级测评小组按照测评办法进行测评。基础性素 质成绩根据记实和评议得出,发展性素质成绩根据学生实际参与各类活动情况(包括相关考核成绩、活动证明等)及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得出。辅导员对基础性素 质测评和发展性素质测评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发现问题 ,进行修正。(二)年级(专业或班级)排名:辅导员带领各班级测评小组,结合学业成绩,计算得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并根据测评成绩进行年级、专业或班级排名。(三)学院审查:辅导员将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报送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审核

4、确认无误后,公示 3 天,确保 测评结果的公平公正。若学生对测评过程、结 果存有疑义,可在公示期内向辅导员、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学生工作处反映,如发现弄虚作假 现象将取消学生评奖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综合素 质测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 结果造册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同时将原始材料整理归档,妥善保存。(四)学校终审:学校对各学院上交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四、实施细则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学习成绩、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和发展性素质测评成3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计算公式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习成绩*80%+ 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 *10%+发展性素质测评成绩*10%。注: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一)

5、学习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学习成绩为教务处计算出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根据学生实际考分和相应学分按下面方法计算得出学习成绩:每一门的课程成绩乘以这门课程的学分的总和再除以总学分得学习成绩。(二)基础性素质(不出现小数点,取整)基础性素质主要包括思想道德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日常行 为规范等测评指标, 测评成绩由“记实”分值与“评议” 分值加和 组成,满分为 100 分,分为“优”、 “良 ”、“中” 、“差”四个等级。成绩 90 分(含 90 分)以上评定等级为“优”;成绩 80分(含 80 分)以上评定等级为“良” ;成绩 60 分(不含 60 分)以下评定等级为“差”,其它成绩评定等

6、级为“ 中”。41、“记实”是指对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过程的行为进行记录,并根据此记录得出记实分值。需记实的主要行为包括“课堂纪律”、 “宿舍表现” 、“集体活动” 、“体育达标”等方面,最高分计 60 分。课堂纪律(满分 20 分)是对学生上课情况的考察,主要从学生是否迟到、早退、旷课 及遵守课堂秩序等方面进行认定。任 课教师 提供学生到课信息,班委成员进行课堂秩序情况记录, 辅导员定期听课了解学生上课情况。每旷课一次减 2分,减完为止。宿舍表现(满分 20 分)是对学生宿舍情况的考察,主要从学生宿舍卫生、遵守校规校纪等方面进行认定。学院学工办提供学生宿舍卫生成绩;班委、舍长记录学生宿舍表现

7、情况,对使用 违章电器、留宿外校人 员 等违纪行为进行上报和记录;辅导员定期到宿舍检查,掌握学生宿舍表现信息。 实际得分以每周公布成绩(学期内取平均值)为准。集体活动(满分 10 分)是对学生参与各项活动情况的考察,主要从学生参与组织活动、团体活动表现等方面进行认定。班委 针对 各项集体活动对学生进行考勤,记录 学生参与情况。体育达标(满分 10 分)是对学生身体素质情况的考察,主要以体育学院的体育达标测试成绩为准。体育学院做好学生体育达标测试工作,将学生体育测试成绩反馈给学院,学院结合成 绩对学生体育达标情况进行认定打分。对未达到学校要求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予以减分:受学院通报批评的,每

8、人次减 1-2 分;受学校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的,每人次减 24 分;受学校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每次分 别减 18、24、30、60 分。各项减分可以累计,减完 为止。52、“评议”是指学年末,依据“思想道德”、 “身体素质”、 “心理素质” 、“日常行为规范” 等方面内容,对学生的现实表现做出的评议。 评议要着重体现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体现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 义精神以及团结协作精神和诚实守信品质。 “评议”最高分计 40 分。具体分为网上评议(满分 20 分)、班级评议(满分 10分),教师评议(满分 10 分)实施如下:网上评议:利用软件园管理信息系统,由各班测

9、评小组组织开展班级同学内的民主评议工作,每位同学(包括自己)依据“思想道德”、 “身体素质” 、“心理素质” 、“日常行为规范”等各方面的内容相互进行评价,给出成绩 (满分 20)。班级评议:由班级班委及舍长组成班级评议小组,对班内所有同学针对“ 思想道德”、“身体素质”、 “心理素质” 、“日常行为规范”等各方面的内容相互进行评价给出成绩(满分 10)教师评议:辅导员与任课教师沟通班级学生日常表现情况,对学生平时表现情况给出成绩(满分 10)。(三)发展性素质发展性素质主要包括学术与创新、实践与服务、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等四类测评指标,以学生实际参与各 类活动情况(包括相关考核成绩、活动证明)

10、及所获得的荣誉、奖励作为主要测评 依据, 满分为 100 分。每 类测评指标加分最高不超过 50 分。1对于在学术与创新、实践与服务、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等四个方面,学院认为特别能体现专业特色,特 别有助于提高学生某一方面能力的重要活动,学院可根据学生的参与程度(而非获奖情况),制定相应的加分激励办法,具体可参考6以下标准:学生积极参与相关科技、学术、技能、文化、知识活动和竞赛,需提供相关参加活动及参赛证明,如无证 明材料需附参与活动心得体会(不少于 1000 字);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一定实践成果,形成文字材料,得到 实践单位好评;学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且服务不低于一定时限, (

11、标准由学院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得到服 务单位好评;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社团等各级学生组织 ,参与组织管理工作,并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效(标准由学院结合工作类型、工作内容及工作业绩情况确定);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活动和体育活动,需提供参加活动相关证明材料。2对于学生在学术与创新、实践与服务、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四个方面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荣誉、成绩和成果,由学院根据学生所获荣誉、 奖项的等级和成果质量确定加分标准。同一类 指标中同一项目获奖按最高项进行加分,不重复加分。原则上, 对各类专业技能资 格证书不再进行加分。具体学生发展性素质测评参考标准见附表。评定过程中主要以学生实际获得的荣誉称号

12、、奖励、及成果鉴定证书等为主要测评依据,按照学校制定的加分项目计算,学院 级活动加分项由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确定和解释(JAVA 程序设计竞赛、ACM 竞赛、数学建模、院级社会实践团队和报告等)。(1)每位同学按照附表中发展分的评定办法,主动向班级评定小组提交申请和相应的证明原始件,班级 予以审核登记(2)评定小组按照此实施办法列出各个学生的加分项明细及总分,提交辅导7员审核五、解释执行本办法由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处、山东大学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党委负责解释,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年级评定小组负责具体执行与落实。本办法的实施细则从 2010 级学生开始施行,2009 级以上学生的综

13、合素质评价仍按原办法(山大学字【2005】125 号)执行。8附表:学生发展性素质测评参考标准(文、理、工、医科)分值指标 内容文科 理科 工科 医科 备注国家级竞赛(一二三等、优秀奖 、未获奖) 50/40/35/30 40/34/28/22 50/42/36/24/3 50/45/40/30省级竞赛 (一二三等、优秀奖 、未获奖) 35/30/25/20 31/25/22/19 24/20/16/12/2 40/35/30/20校级竞赛 (一二三等、优秀奖 、未获奖) 25/20/17/14 22/19/18/17 12/8/6/4/1 30/25/20/15院级竞赛 (一二三等、优秀奖

14、、未获奖) 3/2/1/0.5/0科技学术竞赛学生参加学院认定的国际性竞赛、专业类竞赛或参与各类 科技学术竞赛但未获奖者(需提供相关参加证明),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加分 标准。CSSCI(第一二及第三以后作者)/CSSCI 扩展版(第一二及第三以后作者)(50/15/5)/(30/10/3)学术论文SCI、EI(第一二及第三以后作者) 40/28/25 50/5/1.5(35+3X)/(20+3X)/(5+3X) X 代表影响因子国家发明专利 40发明创造国家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 15 1510 与所学专业有关/3 与所学专业无关10学术与创新 科研及学术立项国家级立项(第一、二及第三以后立项者

15、) 30/20/5-109省级立项 (第一、二及第三以后立项者) 25/15/3-8校级立项 (第一、二及第三以后立项者) 15/8/2-4社会实践团队获国家级/省级 /校级表彰/校级立项/院级表彰/院级立项第一负责人 30/15/10/5/4/3;其他成员 25/10/8/3/2/1社会实践个人国家级/省级/校级表彰/校级立项/院级表彰/院级立项30/15/10/5/4/3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国家级(一二三等) 30/25/20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省级 (一二三等) 20/15/10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校级 (一二三等) 15/10/5表彰与立项不重复加分社会实践调查报告院级 (一二三等) 5/4/3社会实践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但未获奖者 取得一定实践成果,形成文字材料,得到实践单位好评,个人提出申请,经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加 3 分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国家级/省 级/校级表彰 40/30/20 40/20/1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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