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2005年度厅各单位工作责任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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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5 年度厅各单位工作责任制目标办 公 室一类目标:(一)认真做好厅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和厅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的筹备保障工作。(二)认真做好浙江林业门户网站的完善维护工作,并通过省政府验收;完善并启动厅机关 OA 系统 ,在试运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逐步实现省林业厅网上无纸化办公。(三)加强对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精神及领导批示、指示的督查督办,全力抓好落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单位、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二类目标:(四)加强林业信息编报工作,向省委、省政府及国家林业局报送信息被录用 150 条以上。(五)做好重大活动、会议、事件的宣传报道工作。重点筹划完成“ 绿 化造林月 ”等一

2、系列宣 传活动;完成 2 个科教兴农电视片的摄制工作;制作刻录浙江林业对外宣传光盘;继续加强浙江林业杂志办刊工作。(六)试行网上档案查询;指导 2 家厅直事业单位完成档案初级达标。(七)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牵头做好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各市林业局的考核工作。(八)认真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满意率达到 90%以上; 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厅级以上领导批示件办结率达到 90%以上。(九)完成厅领导交办的事项。人 事 教 育 处一类目标:(一)继续贯彻落实好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继续组织选派农村工作指导员赴龙泉市龙渊镇村

3、头村和开化县黄谷乡指导工作。(二)根 据 省 里 的 统 一 部 署 ,做 好 厅 直 事 业 单 位 机 构 改 革 工 作 。二类目标:(三)认真贯彻落实人才强林战略,认真实施关于加强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才工作的意见,做好人才的管理、使用、培养和考核等工作。(四)组织举办林业局长培训班、分管县长研修班、专题知识讲座,支持配合业务处室举办各种类型的教育培训班,指导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五)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深化事业单位技术职称评聘改革,做好林业对外交流工作。(六)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调工作;指导做好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社保

4、工作。(七)指导、督促、检查厅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八)加强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九)完成厅领导交办的事项。计 划 财 务 处一类目标:(一)组织开展浙江省“十一五” 林业发展 规划和林业生态安全体系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二)积极争取林业建设资金投入,加大林业专项资金的整合力度,研究制订“十一五 ”林业经济扶持政策。(三)认真开展“资金安全年 ”活动,不断 强化资金和项目管理;开展对省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探索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绩效评估机制,规范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的使用和管理。二类目标:(四)组织开展“十五 ”林业专项资金及林

5、 业重点工程(国债)项目的资金稽查。(五)做好林业联合业务综合楼建设资金的筹集工作。(六 )组 织 开 展 对 林 业 后 勤 管 理 服 务 中 心 、林 业 基 金 管 理 服 务 中心 、森 林 资 源 保 护 管 理 总 站 和 林 业 科 技 推 广 开 发 服 务 中 心 等 单 位2002 年 -2004 年 财 务 收 支 情 况 的 审 计 。(七)完善森林植被恢复费等林业规费的征缴管理工作。(八)修改和完善国有森林资源产权管理的有关规定。(九)完成国库集中支付、网上银行支付等有关试点工作;举办二期财政、金融等专业知识培训班。(十)完成厅领导交办的事项。绿 化 造 林 处一类

6、目标:(一)切实抓好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进一步把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落实到小班地块,建立档案,实行定期考核;落实管护责任和监管责任;开展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的动态监测并向社会公布。(二)确保 13 个以上的县完成高标准平原绿化达标任务,如期实现“ 十五 ”规划目标 。(三)认真开展“迹地更新年 ”活动,完成 50 万亩迹地更新任务,探索建立迹地更新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建立 7 个阔叶林发展工程试点示范区;完成 7 个高速公路沿途县的退耕还林任务;抓好 27个县的海防林、长防林工程国债项目建设任务。二类目标:(四)指导并督促各地继续开展“绿化示范村” 创建活动,做好第二批“省 级绿化示范村 ”的申报

7、、考核 验收工作,完成 50 个以上“省 级绿 化示范村 ”创 建任务。(五)开展以“香榧南移 ”和油茶低改为重点的 “林业富民计划”的调研和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好毛竹低产林改造项目。(六)继续加强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基层林业站建设,根据省政府部署加快基层林技推广体系改革。(七) 总 结 国 有 林 场 改 革 经 验 ,深 化 国 有 林 场 分 类 经 营 改 革 。(八 )完成厅领导交办的事项。森 林 资 源 处一类目标:(一)组织完成“浙江省 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方案”的编制工作;2005 年全省森林采伐限额比“ 十五” 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减少 50 万立方米。 (二)进一

8、步依法规范林地的使用和管理。指导临安市、柯城区开展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的试点;组织完成浙江省低丘缓坡土地利用研究课题;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林地使用监管制度。(三)组织开展生态道德教育,加强生态道德教育基地建设,增强全民的生态保护意识。二类目标:(四)组织开展全省森林资源综合监测和年度公报工作;指导协调 5 个县(市)建立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五)组织在全省逐步开展县级以上林业部门实行电脑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工作。(六)组织开展木检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推进木检行风建设,进一步防止公路“三乱 ”行为的发生;加 强木检执法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木材运输巡查大队执法条件,树立良好执法形象,提升综合执法能力。

9、(七)完成厅领导交办的事项。森 林 公 安 局一类目标:(一)继续实施浙南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启动浙 西和 杭 州 地 区 森 林 重 点 火 险 区 综 合 治 理 工 程 建 设 。全省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 25 次/10 万公顷、受害率控制在 1以内,森林火灾控制率控制在平均每起森林火灾受害面积 10 公顷以内,森林火灾原因查明率达到 85%以上。(二)组织开展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专项整治和严打斗争。全省森林案件查处率达到 85%以上。厅以上领导批示和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的森林案件查处率达到 90%以上。二类目标:(三)继续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认真组织各类考核培训,不断提高

10、森林公安民警的综合能力和整体素质。(四)继续抓好“固本 强基” 工程建设,不断 强化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五)做好全省森林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促进派出所正规化建设。(六)全面执行森林公安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林业行政案件办案标准,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推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七)做好森林防火值班调度和信息传递工作。(八)继续深化森林公安信息网络建设和森林火险预测预报工作,完善地理信息系统、信息管理系统。(九)完成厅领导交办的事项。科 学 技 术 处一类目标:(一)组织完成浙江省林业现代化发展战略研究项目,形成浙江省林业现代化发展总体规划。(二)大力推进林业标准化建设,完成制(修)订省级林

11、业地方标准 5 项,抓好 4 个国家林业局标准化示范县建设,实施省级林产品安全标准示范项目 8 项。二类目标:(三)组织开展第二届林业科技周活动,实施“一、百、千、万”科技下乡行动,即一周科技下乡活动、百名科技专家和技术人员送科技下乡、培育千户科技致富示范户、培训万名基层林业技术人员和林农。(四)指导各地建设森林食品基地 50 万亩,争取 5 个林产品通过浙江名牌认定;完成可食性林产品质量安全抽检 500 批次。(五)编制浙江省林业现代化科技支撑专题研究报告和浙江省“ 十一五 ”林业科技 发展计划;研究制定 关于加强林业人才和科技工作的意见(科技部分)、 2005-2007 年浙江省林业科技行

12、动方案、 关于加强科技成果鉴定管理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六 )认真组织实施在研的 16 个重大重点林业科技研究项目;做 好 森 林 食 品 试 点 工 作 的 总 结 、成 果 评 审 和 申 报 工 件 。(七)完成厅领导交办的事项。产 业 办一类目标:(一)研究制定鼓励和引导林业企业建设工业原料林的政策措施,帮助大庄地板等林业龙头企业开展原料林基地建设试点。(二)建立我省主要林产品价格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发布市场信息。二类目标:(三)加快森林旅游业发展,加强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森林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的推介和招商力度。(四)继续抓好林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和发展工作,加快林业产业“ 引 进来

13、 ”、“走出去” 步伐。(五)继续加强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已建协会的作用,积极组建一批新的协会。(六 )完 成 厅 领 导 交 办 的 事 项 。政 策 法 规 处一类目标:(一)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做好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二)贯彻全国依法治林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林业局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制定出台浙江省依法治林实施意见。二类目标:(三)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林业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四)积极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指导建德市开展流转信息平台建设试点;继续指导各地开展二轮山林延包工作。(五)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做好浙江省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 浙江

14、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 和 浙江 省 重 点 生 态 公 益 林 管 理 办 法 等 规 章 的 立 法 调 研 工 作 。(六)根据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做好全年普法工作。对无证执法人员及时进行执法培训。(七)完成厅领导交办的事项。直 属 机 关 党 委一类目标:(一)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理论武装,认真组织厅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活动,抓好处级干部和全厅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提高素质。(二)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支部工作管理。二类目标:(三)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改进

15、机关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林业行政能力。(四)开展党内监督意识的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五)进一步加强厅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公德、从政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继续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宣传教育;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六)加强统战工作和工青妇工作。密切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和沟通;推进工会“职工之家 ”建设,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支持共青团开展“青年求知读书 ”活动;支持妇委会继续开展“ 巾 帼建功 ”、“学习型家庭”和“ 文明家庭 ”创建活动。(七)完成厅领导交办的事项。监 察 室一类目标:(一)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

16、任制和反腐倡廉防范体系实施意见的落实,促进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干净干事。(二)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二类目标:(三)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和事项。(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抓好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意识,规范干部从政行为。(五)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使广大党员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六)完成厅领导交办的事项。林 业 科 学 研 究 院一类目标:(一)加大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工作力度,积极参与省重大科技招投标项目的投标工作和其它项目的申报和立项,争取研究总经费达 400 万元以上。鼓励产业化研究和原创性研究,促进自主知识产权的形成,加大科技产业化转化力度。(二)强化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抓好省重点实验室立项申报和现有实验室的改扩建,改善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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