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法律监督对古代监察制度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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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今法律监督对古代监察制度的借鉴一、当代法律监督基本含义与基本任务当代的法律监督也可以称为法制监督,具体的定义众说纷纭,概括的说可以分为广义、狭义两个方面。广义上的法律监督是具有监察职能的机构对国家社会管理的参与者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而进行的监察或监督。另外,狭义上的法律监督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国家权力、权力行使、立法、执法、司法活动各主体的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监督。二、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发展沿革及其特点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发展沿革中国古代监察制度随着规范化的法律制度建立而建立的,在古代的规范化法律是从战国时期开始萌芽产生的,到了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时期监察制度逐渐萌发建立、产生,同时又随着君主专

2、制及中央集权的不断强化而逐步发展、严密、完备的。我国古代监察制度或者监察体系的发展历程基本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雏形阶段。 监察制度的产生可以追溯到战国到秦汉时期。战国时期,负责管理文书材料和编撰史籍的御史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扮演者监察职能的角色。为什么这样说呢,古代官制在早期不是很多,御史官到地方上收集史籍见闻的时候,也同时了解了下面的情况,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体察民情。回到君主身边时很自然的就会把他们的见闻汇报到君主处,因此说具有了一定程度御史官是兼有监察的部分性质的。但是,很明显,这个时期并没有产生真正意义上的专职负责的监察机构和监察官员,因为御史官的主要职责是编撰史籍,即使通过

3、汇报的方式把地方情况反映到君主处,也是非正式的,首先律法是没有明确其有这方面的职能,其次战国的御史官是没有诤谏的权利的,因此,真正或者说当代意义的监察制度并未建立起来的。到了秦汉时期,则属于监察制度的形成阶段联盟了。由于秦朝建立起了一统的中央高度集权的君主专制政权后,把中央政权进行了分化,分成了监察机构、行政机关、军事机关“三权分立 ”的中央内部权力设置,在当时来说可以说是一件创举。秦代负责管理的监察机构是御史大夫,另外,还有一些在郡县设置了郡监御史,这标志着监察制度的形成,有了官员的等级分化,中央与地方,还有制度上的明确,那么就形成了所谓的监察体系或者说是监察制度了。由于汉承秦制,汉代建立之

4、后很多制度都是抄袭了秦代的制度,监察制度基本上抄袭了秦朝的做法,因此在这里不再重复叙述。不过值得提到的是,汉代在秦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就是制定了中国古代的第一部专门性的地方监察法规刺史六条 ,秦代虽然也有关于御史大夫职权的规定,但是只是皇帝的“令” ,没有上升到律法的程度。第二阶段是发展成熟阶段。魏晋南北朝到隋唐时期,尤其是唐朝时期,监察制度得到了完善的发展,在历史上第一使监察机构形成统一,正式确立了官署名称为御史台。在权力分配上也完善司法权力把御史台的职能与大理寺的职能区分开来,监察权得到了扩大。到了隋唐时期,设置了多层机构如隋设御史台、司隶台、谒者台,御史台管理全国的监察情况,司隶台负责中央

5、区域有点类似于首都范围内,谒者台则是管理传达地方的监察情况,三个机构的设置分别负责管理内外的监察工作,分工层级有点像我们的现行的检察院制度。唐代时期又在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将监察官员们的分工进行了更为的明确的划分,互相配合。在管辖的范围上,也进行了变革,在地方则分十道,后来增加到了十五道监察区,至此形成了一环扣一环的严密监察网,为了君主监察地方提供了重要的线索和情报。第三阶段是强化阶段。这一时期主要为古代君主制末期宋元明清。唐代台官、谏官分立,到了宋代又开始趋向合并,到了清朝的时候全部都归属到了都察院,职能是一样的,虽然清朝还是称作台谏,实际上与宋代的台谏已经是不一样的了。相比我们当代

6、的监察制度而言,当时的监察权的范围要比我们当代的要大的很多,监察官可以向皇帝体意见,可以监视官员,可以弹劾官员,当然,最终的决定权是在皇帝一个人的手里。另外,监察权职能的扩大也就标志着监察权不再那么的纯粹,逐渐的与行政权合一,成为皇帝监视控制的手段。到了清代,监察官甚至可以“ 风闻言事” 意思就是说没有任何的真凭实据就可以对官员提出弹劾,这个也是皇帝位了加强控制的手段,这明显与当代的法制理念是不符合的,当代法制讲究的是证据。到饿了清末,新政的实施原来专制的监察制度被就被撤销了。在古代社会历代的监察制度,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对加强君主的中央集权控制,加强对内部官员的控制,维护君主专制的两个方面一个

7、是对被统治着的管理,一个是对统治阶级内部的监督控制,以此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矛盾,虽然曾经起到过一定的作用,但是不断的强化集权也阻碍了近代中国的民主法制的产生。在中国古代设立监察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强化集权、巩固封建统治的一个重要手段。无论怎么调整完善,在专制制度下,监察制度只是专制的附属品,它能否发挥正常作用,或者说发挥的好与坏,完全依赖皇帝的个人,如果是贤能的皇帝,那么他能发挥好的效果,如果是昏庸的皇帝掌权只会成为加深统治内部矛盾的工具,最终导致王朝的衰落与灭亡。纵观中国古代历史数千年,经历过四百多个帝王的同志,但是真正能做得贤明的帝王寥寥可数。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第一,君主掌

8、握最高监察权。在古代的历史上的很多制度,包括监察制度一直在一定的范围内不断的调整,这些制度也一直在推动着统治的手段不断的改变,在自我完善。但是,这些制度的调整的根本的目的都是为了强化专制和加强皇权。在这种专制体制下,最高监察权、裁决权在于皇帝。第二,监察机构具有独立性。从魏晋南北朝开始监察主体机构与行政机关分离,主要从两个方面,一个是官制的编制时一个独立与衙门的系统,也就是与行政分离开来;另一个方面就是运作系统过程也是不对地方的长官汇报,直接向监察部门负责,甚至到了清朝,地方的监察官可以直接向皇帝本人汇报,不需要经过自己的监察系统长官。这样设立监察体制可以有效的让监察机构独立的行使监察权,免受

9、其他因素的干扰。第三,重视监察官的选任,严格考核监察官。中国古代的历代统治者都是非常重视对官员的遴选和考核的,在官员的选拔上,中国古代也创新了许多的制度。对于监察官也不例外,古代对监察官的性格品质、为官经验、文化素质都有着严格的要求。此外,对监察官还有一套独立的量化考核标准,这样的目的是为了有效的促使监察官能过鞠躬尽瘁、尽职尽能。第四,允许风闻言事。这是中古代监察制度中非常有益的一项规定,意思说的是监察官可以只是通过传闻而没有实质的证据就可以进谏或弹劾官吏。这样提高了监察权三个方面的效能:强化监察权独立、提高监察的效率、加强君主对群臣的控制。总之,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发展与变革折射出了君主专制时

10、期对政治体制的延续性与稳定性的变化与调整,由于不同的时期时代背景及其他原因,监察制度的运转必然有所变化,然后,不论其如何完善、周密,都没办法解决君主专制本身内在矛盾,它不是制度问题,是体制问题,因此,无论古代监察制度如何概念也挽救不了君主专制其必然灭亡的命运。但是,在监察制度的发展过程中,对于有利于国家的统一与发展、有利于当今政治体制改革与纪检监察制度建设的做法,仍然是值得我们对其研究与借鉴的。三、古代的监察制度对当今司法改革的启示司法是维护社会主义的一道关口的守护神,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涉及社会的稳定、经济发展和国家政权的巩固,我们司法改革所努力的主要目的是在于实现司法公正。那么,

11、古代的监察制度的变化和发展,对于我们当今的司法改革有何启示呢?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的创新并没有能把中国带向近代的法治,虽然在中国古代的法制体系中也有许多的监察制度方面的创举,但是毕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分权牵制,也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检察权,而且宋代之后的政治制度也缺乏发展,到了明清甚至出现了倒退的现象。在君主皇权专制的体制下把监察权与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又从何谈起。这种体制下,不管是监察官也好监察制度本身也好都不能真正的发挥其自身的作用,只能真正依赖的是皇帝一人的开明与贤德。但是,我们学习古代的制度目的,是为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代的监察制度对我们当今还是对我们当今具有非常重要

12、的借鉴意义的。第一,保证监察机构的独立性。监察机构的作用不同于行政机关,其特殊的职能很大程度是监察监督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在当今我国现状,行政权力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因此,行使监察职能的机构应该借鉴古代的做法既排除地方的行政长官的干扰,也同时排除上级行政长官的干扰。我们现行的监察制度比较倾向于横向的权利体系,受地方和行政影响大。因此,监察制度的改革从领导体制上来说,要充分发挥监察部门的自主权,使监察人员能够独立行使监察权,而不受其他权力不合理、不合法的干涉而影响了监督的效果。第二,建立和完成轮岗制度。为了使得监察权免收地方的影响除了不受地方或上级的行政长官影响之外,另外就是排除监察人员在某地待

13、了太久而形成的小圈子,与地方形成特殊关系。在古代监察制度有长驻监察制度和巡回监察制度,借鉴古代的做法就是对监察人员或者监察官实行换岗制度或者说异地换岗制度,一方面可以防止监察官因为长期在某一个地方工作、生活而可能带来的徇私枉法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监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第三,重视建立独立的监察人员选拨和考核制度。现行的监察人员考核制度实际上是与普通公务员是一致的,并没有实质上的区别,区别在于专业化的监察人员需要具有专业的资格,例如,我国的检察院行使着大部分监察职能,检察官需要同时通过公务员考试和国家司法考试才能具有检察官的资格。但是监察人员毕竟与普通的行政官员具有不同的性质。借鉴古代的做法都是非常重视监察官的考核,区别于科举考试,重视监察人员“德望” 和能力的建设,最重要的是在选任过程中排除了行政机关的决定权,强化了上层监察机构的决定权。总之,古代的监察制度是中华法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时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都起着重要作用。研究古代的制度,从中借鉴合理部门,对当今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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