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的刑事纠纷起诉状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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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1 / 10经典的刑事纠纷起诉状范例 导语: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起诉状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 CNFLA经典的起诉状【范文一】:上诉人(原审被告人)_,男,现年_岁,汉族,_市_区人,_区供销社干部,住_区_路_8 号。上诉人因收受贿赂一案,不服_区人民法院(_)_法刑字第_号判决,提出上诉。请求:撤销_区人民法院_年_月_日第_号刑事判决;宣告上诉人_无罪。上诉理由:原审判决书认定我“身为一国家

2、干部,不务正业,利用职务之便推销商品”是没有根据的。我帮助推销商品,一没有打着供销社干部的旗号,二没有利用工作关系,三没有利用自己的身份、手中的权力强求任何一方出售或购买商品,与自己的职务没有任何联系。只不过是利用业余时间,传递商品供销的信息,以中间人的身份介绍双方业务,促成双方成交,与刑法第 185 条关于利用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2 / 10职务之便收受贿路之规定明显不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打击经济犯罪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答(试行中规定:工作人员没有利用职务之便而为他人推销、购买物资,联系业务,以“酬劳费”等名义索取、

3、收受对物的,不应定受贿罪,而属于行政处罚的范围。上诉人帮助_公司推销了大批积压饰布,为_公司的地毯找到了销路,加快了上述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了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也满足了买方的需要。我们现在缺乏有效的交易市场,商品信息交流不发达,我的活动客观上对商品经济活动有利。上诉人并没有索取“酬劳费” ,帮助推销商品,对公司有利,一般都有奖励措施。上诉人接受“酬劳费” ,虽然是错误的,但根据“两院” 解答的精神只是一般违反党 政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可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理,不应以受贿定罪。一审判决书对上诉人的行为适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显属不当。适用这一决定是以犯罪为前提的。上诉

4、人的行为并不构成受贿罪,自然不能比照受贿罪论处。综上所述,特提出前列上诉请求。鉴于上诉人已在本案宣判之前被捕,实属无罪受押,恳请二审法院尽快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3 / 10依法作出无罪的终审裁判。此致_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典的起诉状【范文二】:上诉人: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被上诉人:焦*,女,汉族,1937 年 10 月 30 日出生,住*县*镇*行政村*自然村。被上诉人:蔡*,男,汉族,1954 年 5 月 24 日出生,住址同上。被上诉人:蔡*,男,汉族,1963 年 5 月 29 日出生,住址同上。被上诉人:蔡*,男,汉族,196

5、4 年 3 月 2 日出生,住址同上。被上诉人:蔡*,男,汉族,1968 年 2 月 26 日出生,住址同上。一审被告人:毕*,男,汉族,1977 年 5 月 27 日出生,住*市*区*镇*村,现羁押于*看守所。上诉人因被告人毕*交通肇事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县人民法院(2008)*刑初字第*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现依法提出上诉。上 诉 请 求请求撤销*县人民法院(2008)*刑初字第*号刑事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4 / 10附带民事判决民事部分,并依法改判上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事 实 与 理 由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其

6、认定保险条款为格式条款且条款无效的行为严重背离了交强险的立法精神和旨意,严重侵犯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系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制定的强制性保险条款,依法具有合法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交强险条款)是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保险法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授权保险行业协会审批制定的强制性保险条款,条款编号为中保协条款20061 号。保监会作为国务院部门,其审批的强制保险条款应当具有法律效力,该条款未经法定程序审批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变更或补充。2、 交强险条款不应被视为保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理由如下:(1)保监

7、会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其职能包括拟定有关商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等。 交强险条款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不是投保人单方无条件接受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5 / 10的结果,作为保险人同样没有选择权,保险人仅仅是在形式上提供了签订保险合同所需的基本条款,因此, 交强险条款并不符合单方拟定之格式条款的特征。(2)采用商业运作的机动车强制保险作为一项金融服务类产品,同样必须以文字描述说明其保障范围,然而要直接说明保险人打算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是比较困难的。规定除外责任的基本作用是为了明确保险人所承

8、担的保险责任,而不是为了剥夺被保险人享受的保障的权利。和一般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不同,保险合同条款中的责任免除条款是从外延上对承保风险范围的具体界定,是保险产品的具体表述方式,不属于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不公平条款。肇事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范文由书村提供!(3)保监会不仅代表保险人的利益,同样也代表了被保险人的利益,保监会审批的交强险条款原则上体现了国家意志,因此,不能以对待格式条款的处理原则对待交强险条款。在本案中,被告人与被上诉人均对保险合同和交强险条款的真实性不持异议,参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 15 条 “保险监督管理

9、机构制定的强制性保险条款不属于保险合同的格式条款,保险合同当事人对其内容发生争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6 / 10议时,对保险人不应当适用不利解释原则 ” 的规定,可以明确, 交强险条款不应视为保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也就不应依据合同法及保险法的规定,对保险人作出不利的解释。3、该条款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和过错方承担责任的原则,完全符合交强险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的立法精神和旨意。机动车是高度危险的交通工具,上道路行驶对驾车者、乘客和社会公众人身及财产安全都有较大威胁,因此,驾驶机动车应当具备合法的驾驶资格,这是对驾驶人最基本的要求。在未取得驾驶资格情况

10、下上道路行驶是对人对己极不负责的行为,应由驾驶人本人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本案被告人严重违反交通法规,无证驾驶,是造成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一审判决判令上诉人为被告人的严重过错行为买单,显然违反了交强险的立法精神和旨意,客观上鼓励了无证驾驶人员违规上路行驶的行为。因此, “无证驾驶”属于交强险的法定除外责任,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二、被告人无证驾驶车辆,依据交强险条例和交强险条款的相关规定,属于免赔事项,一审法院判令上诉人承担赔偿责任明显属于判决错误。1、首先,根据交警队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7 / 10的事实,

11、以及侦查机关经向车辆登记主管部门进行的调查,均已明确被告人系无证驾驶车辆。庭审中,被告人也主动供述在交通事故中系无证驾驶。因此,可以确定作为被保险人的被告人严重违反交通法规,无证驾驶,是造成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2、 交强险条例仅规定保险公司对无证驾驶垫付抢救费用,对于受害人的其他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垫付和赔偿,本案并不存在垫付抢救费情形,被上诉人请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没有法律依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

12、)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 号)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规定, 条例所指“财产损失”与该条规定的“财产损失”含义一致,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8 / 10是指与精神损害相对应的广义上的财产损失,包括因人身伤亡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如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因此, 条例第 22 条所指“财产

13、损失”包括因被上诉人主张的因人身伤亡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如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3、根据上诉人与被告人签订的保险合同内容之一的保险条款的规定,被保险人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属于免赔的约定事项。根据交强险条款第九条之规定, “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生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多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

14、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该条明确了保险公司在抢救受害人需要且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保险公司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可以予以垫付。但抢救费用已由附带民事原告方在入院时予以支付,并不需要保险公司再行垫付。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9 / 10此处所指的“其他损失和费用”是指除抢救费以外的其他损失和费用,当然包括受害人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人身伤亡费用。保险公司对被上诉人方所诉请的其他费用和损失依法不予赔偿,完全符合保险合同双方的约定。交强险条款制订的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 、 保险法和交强险条例 ,是对上述法律法规的细化和补充,同时, 交强险条款又是保险公司与本案中作为被保险人的被告人之间的合同约定,是双方均予认可的免赔事项,因此应依法作为处理本案的事实依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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