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无偿划拨土地的涉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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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母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无偿划拨土地的涉税规定自然人向一人有限公司、母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无偿划拨土地的涉税规定2010-10-8来源互联网问题:1、自然人向其开办的一人有限公司(房地产公司)无偿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否征收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如何征收?其开办的一人有限公司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他们的交易是否是关联交易?2、母公司(非房地产公司)向子公司(全资房地产公司)无偿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否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如何征收?子公司收到土地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他们的交易是否是关联交易?答复:A: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

2、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因此,自然人向其开办的一人有限公司无偿划拨土地使用权以及母公司向子公司无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征收营业税。计税依据为无偿划拨土地的价值,税率为5%。B: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的规定,自然人向有限公司(房地产公司)无偿转让土地使用权,属非免税的赠与行为,应视同销售,征收土地增值税。应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减除扣除项目(土地成本、税金等)的余额(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乘以税率,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

3、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的规定,母公司(非房地产公司)向子公司(全资房地产公司)无偿转让土地使用权,属非免税的赠与行为,应征收土地增值税。应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减除扣除项目(土地成本、税金等)的余额(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乘以税率,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C: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自然人与其开办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其转让土地使用权应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之间的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税务处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按独立交易原则取得土地使用权行为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关联方之间未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价款的,税务机关有权予以调整。2、母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母公司要准确核算其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并入转让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母子公司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价款的,税务机关有权予以调整。个人所得税管理处: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自然人无偿提供土地使用权没有取得所得的,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之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MSN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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