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简介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3287812 上传时间:2017-08-01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简介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简介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简介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简介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简介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简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简介(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附件 6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简介一、 保险费: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为西部计划志愿者,集中在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公司),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 费每人 200 元人民币。二、 投保时间:年度西部计划服务时间(每年 8 月 1 日至次年 7 月 31 日,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培训派遣期间即 7 月 1 日至 8 月 1 日在投保范围内)三、 保险责任:1、意外身故责任:每人保 额 110000 元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身故导致身故,平安保险公司按约定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累计最高赔付金额 1100

2、00 元。2、疾病身故责任:每人保 额 110000 元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平安保险公司按约定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累计最高赔付金额110000 元。3、意外残疾责任:每人保 额 110000 元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导致残疾、平安保险公司按照平安附加残疾保障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 的规定比例,乘以其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累计最高给付金额以约定保险金额为限,累计最高赔付金额 110000 元。4、意外 伤害医疗责任: 每人保额 5000 元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

3、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平安保险公司公司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 100%给付“意外 伤害医疗保险金,累计最高赔付金额 5000 元。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 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本公司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5、普通 门诊医疗责任: 每人保额(300 元 2000 元)在本保险有效期间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疾病进行门诊、急诊治疗所发生的符合国家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规定的由个人自负的合理且必要门急诊医疗费用,年累计支付 300 元以

4、上的部分保险公司按照 100的比例赔 付,累计赔付以保险金额 2000 元 为限。6、基本住院医疗责任: 每人保额 60000 元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注:就诊医院须公立医院),平安保险公司就其实际支出的床位费、手术费、药费、治疗费、化验费、放射费、检查费等合理的医疗费用按 100%给付“ 基本住院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7、高额住院医疗责任: 每人保额 60000160000 元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住院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以及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并延续至合同到期日后一个月内的合理且必要

5、的住院医疗费,包括检查费、药品费、治疗费、床位费、护理费、救护车费、手术费等,平安保险公司就其累计超过住院医疗 6 万元的部分按 100%的比例给付“高额 住院医疗保险金” ,累计支付金额以 16 万元为限。四、 责任免除身故及残疾责任免除:一、 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 为:二、 被保险人犯罪、吸毒、自 杀或故意自伤;三、 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 被保 险人酒后 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五、 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 爱滋病毒(HIV 呈阳性)期间;六、 战争、军事行动 、暴乱或武装叛乱;七、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八、 被保险人从事

6、潜水、跳 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发生上述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保险费。医疗责任(基本住院、高额住院)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费用,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五、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六、被保险人因矫形、整容或康复性治疗等所支出的费用

7、;七、被保险人支出的挂号费、膳食费、陪住费、取暖费、交通费等;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九、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十、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十一、首次投保的既往症、精神疾病、艾滋病、性病、先天性或遗传性疾病及并发症;十二、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发生的医疗费用;十三、被保险人怀孕、流产或分娩;十四、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自费项目和药费;五、 志愿者保险理赔指南一、直接向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理赔室报案:报案电话: 010-59731678,010-59731679联系人:宋庆锋,010-59731677 手机:13501118061传真:010-6621

8、7688二、理赔应备文件住院医疗A 身份 证复印件B 医 疗费用收据原件(注:住院收据)C 住院病历或出院小 结D 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处方E 事故经过 及证明(若是交通事故则需出具公安交通部门事故证明)普通门诊A 诊疗费原件B 门诊收费 收据原件C 治疗/检查/化验报告原件D 处方原件E 病 历 原件或复印件(必须有病情诊断)意外身故A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法医鉴定书B 户 口注销证 明C 丧葬火化证明D 有关部 门出具的意外事故 证明(如发生交通事故,须出具公安交通部门的事故证明)E 受益人的身份证明F 受益人与事故者户籍关系证明疾病身故A 身份 证复印件B 门诊 病历C 住院病历或出院小 结D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书或法医鉴定书E 户 口注销证 明F 丧葬火化证明G 受益人的身份证明H 受益人与事故者户 籍关系证明意外残疾A 事故者身份证明B 门诊 病历C 住院病历或出院小 结D 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 证明E 残疾 鉴定 报告三、证明材料:被保险人若有理赔发生,将理赔资料汇总后,由服务县项目办出具事故经过证明并盖章后,附上被保险人联系电话、指定的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的详细名称)四: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23 号平安大厦九层 915 室,宋庆锋 收,邮编 :10003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