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招标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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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 标 文 件中央空调招标技术规范项目名称: 保康县供电公司办公大楼维修招 标 人: 保康县供电公司二一一年十一月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第四部分 投标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第六部分 附件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保康县供电公司对其办公大楼及宾馆中央空调设备购置、安装工程等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供货能力及安装能力的公司参加投标。1、招标编号:2、投标人可从 2011 年 月 日起 7 天内,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00,15:00-17:30 时(北京 时间)到* 领取招标文件。另外,投标人应

2、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按有关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元人民币,否 则不予办理投标手续。领取招标文件详细地址地 址:*邮 编:*联系人:*电 话: *3、具备以下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1 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企业法人;2 a.投标人 须具有机电设备 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b、生产厂商须具有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c、经销商( 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中的风冷模块机组的原厂授权书。3 近三年成功安装单项中央空调 20000 平方米以上,并运行效果良好的项目证明;4 具有空调设计能力和资质;5、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月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投

3、标地点同开标地点。6、开标时间:2011 年 月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地点如有变动,招 标方将另行通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1、工程概况:保康县供电公司办公大楼维修。本工程供冷、供 热面积为 7000 m2,空调主机数量由投标人计算设计。1.1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到位1.2 工程名称:保康县供电公司办公大楼及宾馆中央空调设备购置、安装及新风换气系统安装工程1.3 工期要求:工期为 70 日历天,宾馆 40 天, 办公楼 30 天。2、投标费用2.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2 投标人应按规定购买招标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未中

4、标单位开标结束后一周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2.3 投标人编制报价时,应将办理建设手续时投标人缴纳的有关费用事先考虑在投标费用之内,应向相关部门缴纳招投标管理费、施工管理费。包括 项目安装现场发生的一切费用、安装结束后的试车费用、有关 检测部门的检测费用以及环境检测费、保险费等可能在交工之前发生的各种费用。上述费用因素应包含在投标报价及有关优惠项目之内,无论投标文件中是否体现上述计费,招标人均认为本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之中。3、定义及解释3.1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而提供的设备、工具、备品备件、 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3.2 服务:系指投标人提供的安装、 调试、

5、 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3.3 招标人:保康县供电公司3.4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的法人3.5 评标委员会:是指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的临时机构。3.6 日期:指公历日。3.7 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 ,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或印刷的通讯,包括电报和传真。4、合格的投标人:4.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应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主机设备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4.2 投标人拟报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4

6、.3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货物及安装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一种或几种货物和安装投标。4.4 投标人应获取设备制造商授予的对本项目授权证明。4.5 投标人须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注册 资金不低于 800 万元,并有银行开具具有良好信誉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6 设备生产企业须通过 ISO9001 系列质量体系认证,通过 ISO14001 环境体系认证,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7 投标人所投货物应为 2011 年 5 月 1 日以后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4.8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9 具备“投标 邀请” 所要求的条件。4.10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才具有资

7、格购买招标文件。4.11、保证投标人应保证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B 招标 文件说明5 招标文件的构成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等内容;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招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技术规格及要求(4)合同条款(格式)(5)附件投标文件格式6 招标文件的澄清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招标方进行澄清的,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及时通知到招标人;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潜在投标人。7 招标文件的修改7.1 招标方保

8、留修改招标文件的权利,并将修改的部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7.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在必要时,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7.3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或澄清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C 投标 文件的编写8 要求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并提供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并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9

9、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9.1 投标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在未获得招标人特别要求时, 应以中文书写。9.2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 投标文件的构成:(至少包括)10.1 投标书10.2 投标报价汇总表 10.3 投标设备技术参数一览表10.4 工程预算书详细10.5 证明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文件10.6 投标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10.7 维修措施及售后服务承诺10.8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10.9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0.10 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10.11 如果是经销商必须有

10、其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授权(原件)10.12 投标方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资料(如优惠承诺等)11 投标文件格式11.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投标汇总表,并附工程预算书。12 投标报价12.1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报价应为目的地交货价格,其中包含标的物价格和伴随服务费,伴随服务费是指运杂费、保 险费、安装调试 和培训费等。12.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 5-3),并按要求填写其中标的物及部件的单价和总价。12.3 填写上述价格时,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 单价为准。投 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

11、报价,招标方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2.4 投标报价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2.4.1 投标报价中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等分项价格。12.4.2 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伴随服务费用。12.5 投标人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的报价供招标人进行评标,但投标人不应限制买方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13 投标货币13.1 投标文件中所有报价的币种一律采用人民币填报。14 投标人必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自行编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投标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 须提供以下内容:

12、(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2)一份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3)货物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15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15.1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见附件 5-6),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制造、运输、 财务能力;(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安装、保修(应提供在交货地点的售后服务情况)、供 应备件、培 训和其它技术服务。16 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6.2 投

13、标人应在 2011 年 月 日以前,向招标机构提交 3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16.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6.4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6.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签定合同以后予以退还。16.6 投标保证金,在扣除银行手续费及相关费用后,予以无息退还。16.7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7.1 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16.7.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擅自修改投标文件或调整其投标报价;16.7.3 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按规定签订合同。17 投标有效期17.1 投标文件

14、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10 天。17.2 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8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8.1 投标文件的数量为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8.2 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打印,副本可由正本复制;正本及副本均分别装订成册并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15、。18.3 除正本、副本外,投标人应以正本为依据(包括投标报价及详细分项报价)。18.4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签字。18.5 招标人不接收以电报、电话、 传真、邮件形式的投 标。投标文件的递交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结实的、不透明的纸质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包装外面清晰地标明招标编号、投 标货物名称、投标单位及“正本”或“副本”。19.2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以下文件单独密封,并在密封件外标明“ 开标文件”字样:(1)投标书 1 份(加盖公章);(2)投标汇总表 1 份(加盖公章);(3)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 1 份。19.3 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XXXX(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 样。19.4 投标文件应由专人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内送交开标地点,并交到招标人处。19.5 所有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包装物中不得夹带投标保证金,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20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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