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中医医院(田家炳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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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梅州市中医医院(田家炳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工程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梅州市中医医院(田家炳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工程由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市发改审批函2016236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梅州市中医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 13 号(梅州市中医医院内) 。2.2 建设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 25296 万元(其中:工程费 21189.68 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门诊综合大楼一栋,建筑面积 48345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02

2、65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8080 平方米) ,地下三层地上六层以及配套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化、给排水、供电等配套实施,新增床位 180 张。2.3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即完成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详见工程设计任务书) 、施工等(详见工程设计任务书) 。2.4 工期要求:勘察、设计周期为 90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2 年。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

3、或岩土工程勘察专项甲级;注:按建200182 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 (建市201520 号)执行。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 证) ;拟派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勘察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建

4、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3.3 投标人报名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4 信誉要求:自 2016 年 3 月 1 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 ,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

5、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 、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或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公示期)限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 ,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内关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对联合体成员投标的,应对联合体成员各方均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5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

6、各方的权利和义务。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4.2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5.2 请有兴趣的投标人由牵头人企业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委 托 人 及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施工)凭二代身份证原件亲自持 5.2.1 至 5.2.15 要求提供的报名资料,于2016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0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 32 号综合楼)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5.2.

7、1 建设工程投标申请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盖章) ;5.2.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 ;5.2.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 ;5.2.4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5.2.5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5.2.6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5.2.7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 证) 、身份证、劳动合同

8、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5.2.8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5.2.9 拟派设计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5.2.10 拟派勘察负责人的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5.2.11 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内关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 ;5.2.12 联合体协

9、议书复印件(格式二) ;5.2.13 省外建筑企业提供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5.2.14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2.15 投标人已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信息登记的截图(以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报名时,工作人员将现场进入社会公布的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跟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不一致,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上述 5.2.1 至 5.2.15 的相关资料装钉成册(加有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0、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传真机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邮政编码)并每页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属于联合体成员方的材料还要加盖成员方单位公章,提供一式二份(一正本、一副本)报名。报名时,以上资料除 5.2.13、5.2.15、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按要求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5.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投标报名申请人于 2016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6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9:00

11、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到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地址: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 12 楼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每份500 元,售后不退。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5 日上午 9:30 时,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 32 号综合楼)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7.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

12、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9. 联系方式招标人(盖章):梅州市中医医院办公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 13 号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753- 2336101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 99 号科汇金谷二街 7 号梅州办公地址: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 12 楼联系人: 袁工、黄工 联系电话:0753-2259923日期:2016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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