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房管人强化用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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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以房管人 强化用工管理积极做好流动人口服务控制工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适应 需求、控制 规模、提升素质、服务发展” 的流动人口管理思路,现将“ 以房管人” 的主要做法和措施 汇报如下:一、坚持以房管人(一)严格房屋租赁管理据统计,截止到今年九月份全区共有出租房屋 47712 套,总建筑面积 187.31 万平方米,出租房屋 124873 间。其中流动人口租住房屋 41584 套,占全区租赁房屋总数的 87%。在流动人口管理方面,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一是从强化属地监管入手,建立周密细致的租赁管理体系。按照“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的原则。我 们与 25 个街道办事处及镇签订了出租房屋专项

2、工作授权委托书,将出租房屋备案工作的重心下移,由各镇、街道、居委会和村,根据职责分工做好辖区内出租房屋管理工作。自属地管理工作开展以来,各镇、街道及基层管理部门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也积累了不少经验,但从目前情况看,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1.注重宣传引导。基层管理单位应当会同当地派出所大力宣传贯彻房屋租赁政策,通过发放材料、开展房主座谈会、举办2法制培训班等形式,加强教育,科学引导,确保出租人对有关政策认识到位、落实到位。2.注重日常监管。各基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房屋租赁行为的监督检查,对不办理登记备案私下出租房屋的当事人督促其尽快办理备案手续,对不符合备案条件强行出租房屋

3、的,由辖区公安派出所配和进行及时制止。3.注重掌握情况。底数清、情况明,是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基础。各基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出租房屋进行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本地区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用工单位管理档案,实行一户一档、一人一卡,对本地区流动人口实行周查月报,每月将相关数据报区级主管部门,做到上下沟通,情况互通。二是严格落实房屋租赁制度,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方面要严格实行房屋出租登记制度,对于不办理登记擅自出租的,要找出典型进行宣传教育,对于党员干部出租房屋,带头登记的要表扬、宣传,对不办理登记,在房屋租赁期间发生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利用媒体及时曝光,对群众进行教育。另一方面要加

4、强备案审查,各基层房屋管理部门在备案审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顺义区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管理办法(试行),并引导租赁人做到:承租人违法经营不租,危险房屋不租,租赁双方的责、权、利不明确不租,审查未通过,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房屋不3租。三是从强化中介管理入手,建立规范有序的房屋租赁市场。近期,我们对 117 家中介企业经营行为进行了集中检查,取消无资质企业 6 家,并对中介机构的租赁行为进行了进一步整治,要求房屋中介机构必须在经营场所悬挂经营许可证和资质证书,向承租人介绍的出租房屋必须符合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中的出租条件,必须使用统一、规范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并通知和协助承租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

5、基层管理组织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提供房屋租赁基本信息的房产中介机构,必须将所掌握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定期报送给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主管部门。对拒不执行上述规定的中介机构,将记入企业不良信息系统。四是从强化协调配和入手,探索物业企业参与流动人口和房屋出租管理的新机制。要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情况清、信息灵的优势,全面配合基层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做好外来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对于未成立社区居委会的居住区,物业企业接受各镇、街道的工作指导,在辖区设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站,承担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职责。对于已成立社区居委会的居住区,物业企业接受基层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的监

6、督和指导,并配合基层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4为便于物业企业和房屋中介机构顺畅开展各项流管工作,我们建议依据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第 194 号令)由各基层服务站向物业企业委托授权,由物业企业办理本小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相关登记、信息录入等相关手续。物业企业要全面动态掌握房屋居住状况,做到对本社区流动人口数字清楚、情况明晰,各项统计数字报表及时准确,并建立与服务站的交流平台,接受服务站的指导和监督。同时,区住建委负责监督物业企业和房屋中介机构参与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建立指导制度和考核机制,将物业企业和房屋中介机构参与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年

7、度考核范围。(二)规范农村租房行为一是引导村民依法出租。在当前行政法规尚不完善,一些管理措施无法出台的情况下,利用村民自治的方法抓好农村地区房屋租赁管理是非常值得探索的,我们建议各镇指导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组织村民制定村民自治公约,从社会治安、环境卫生、计生、消防等各方面提高房屋出租门槛,明确哪些房屋可租、哪些房屋不租,以及租给哪些人,不租给哪些人,避免将房屋出租给无固定工作的外来人员和流动小商贩,做到有选择、有针对性地出租房屋,这样既与上位法不冲突,又能达到控制流动人口的目的。二是严厉打击违建乱租。各镇要对农民改建、扩建住房加5以规范化管理,对挤街占道、改变承包土地使用性质、违规建房出租

8、谋利的现象坚决予以制止、拆除,管住“铺板子” ,从源头上控制人口无序流入。(三)科学发展住宅产业 一是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用于解决本区居民住房。根据我区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审核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好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控制好开发节奏和时序,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用于解决我区居民住房。二是解决外来工作人员居住问题,为产业发展创造条件。预计到 2012 年顺义产业园区外来务工人员将达到 10 万人,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居住问题已成为二三产业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同时也是规范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减少各类社会问题的客观要求,对此我们已进行了专题研究,计划按照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分期实施、按需投放的原则,统一建设

9、集体宿舍和小面积公寓,以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和中高级人才住房问题。三是通过调控房地产市场,控制区外低收入、低素质人员购房。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通过保障性住房最大限度地解决区内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在商品房建设方面,坚持高品质建房,严禁建设低品质廉价房和小产权房,避免区外低收入、低素质人员购房。三、规范劳务用工管理6据统计,全区建筑业每年有外来务工人员超过 30000 人。这些务工人员为我区城市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也给我区社会治安带来了诸多问题。对此,区住建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整治管理:(一)注重源头治理,引入正规劳务队伍。我们要求总承包单位在进行劳务分包时,必须采取招投标的方式,选择在北京市建筑

10、业管理中心办理进京备案的劳务企业,禁止将劳务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施工队伍,上半年区内 25 家劳务队伍,全部进行了招投标,100%实现了规范化用工。此外,对劳务队伍坚持四证管理,即:市住建委的颁发的进京备案许可证、各省驻京建管处颁发的上岗技能证书,市承发包交易中心颁发的实名备案证、公安部门的暂住证。通过四证管理,一能摸清流动人口数量;二能对工人身份进行有效验证;三能有效避免恶意讨要工资现象的发生。(二)强化日常监管,避免各类问题发生。一是完善管理机构。经市建委批准,区住建委今年成立了劳务专业承包发包交易中心,负责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合同备案及督查工作,并计划将其建成顺义、密云、怀柔、平谷、通

11、州等东五区县劳务管理综合平台,目前正在积极运作过程中。另外,在每个建筑工地也建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建设、监理、分包三方共同参与的劳务保障体系,配备了专职劳动7力管理员,对劳务分包企业及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并要求每月向区建筑劳务中心报送劳务用工情况,包括人数、人员变更情况、教育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二是建立实名登记制度。要求各用工单位实行实名制管理,在市建委交易中心做实名制备案,要求项目部为每名工人建立劳务档案,记录工人的基本情况及身份证号、职业资格证书号、劳动合同编号以和奖惩记录等。三是加强居住管理。要求各用工单位按建筑业工人居住标准集中建设生活临时用房,为工人统一安排住宿,不准许工人租

12、住民房,同时对工人进行封闭式管理,工人外出要进行登记。工程完工后,农民工立即撤场,临建设施立即拆除。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定期与区劳动保障局、区公安局开展联检工作,对各工地安全防范情况、用工管理情况和劳务费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同时,与外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设立的驻京建管处进行联合检查,督促企业依法用工,共同解决因农民工流动性大造成的相关问题。五是注重隐患排查。在各工程项目部设立信访投诉站,协调处理信访投诉,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将各种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务工人员素质。借助农民工夜校,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着力培养8外来务工人员树立四种意识,即首都意识、安全意识、守法意识、文明意识。一是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进行防灾应急演练等。二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信访条例,使外来务工人员知法、懂法、守法。 三是开展文明宣传教育。教育工人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随地吐痰、扔废弃物,不扰乱公共秩序,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二一 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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