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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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七 章 劳 动 保 护,本 章 简 介,劳动保护是我国劳动者应当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为了保证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必须规范劳动安全和卫生。劳动安全卫生法律制度是我国劳动者应当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的保障。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应了解劳动安全卫生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劳动安全技术规程,掌握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以及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第 一 节 概 述,【学习目的】1.掌握劳动保护的概念和特征2.掌握劳动保护的基本方针3.了解劳动保护制度的意义【学习重点】1.劳动保护的概念和特征2.劳动保护的基本方针,一、劳动保护的概念和特征劳动保护是指国家和单位为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

2、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立法和组织、技术措施的总称。劳动保护包括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两个方面,因此,劳动保护也被称为劳动安全卫生。其特征有以下三点:1. 劳动保护制度的实施具有强制性2. 劳动保护以劳动过程为其保护范围3. 劳动保护以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为主要途径,二、劳动保护制度基本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三、劳动保护制度的作用1. 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2. 有利于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3. 有利于企业生产的健康、有序运行,第二节 劳动安全卫生技术规程,【学习目标】1.了解劳动安全技术规程的范围及基本内容2.了解劳动卫生技术规程的范围及基本内容【学习重点】劳动安全卫生技术规程的

3、基本内容,一、劳动安全技术规程劳动安全技术规程是指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伤亡事故发生所采取的各种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的规章制度。我国各行业需要共同遵守的劳动安全技术规程,主要包括工厂、矿山、建筑安装工程等安全技术规程。,(一) 工厂安全技术规程1.厂房、建筑物和通道的安全要求2.工作场所的安全要求3.机器设备的安全要求4.电器设备的安全要求5.动力锅炉和压力容器的安全要求,(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三)矿山安全技术规程 1.矿山建设的安全要求 2.矿山开采的安全要求 3.矿山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二、劳动卫生技术规程(一) 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危害(二) 防止粉尘危害(三) 防

4、止躁声和强光刺激(四) 防暑降温、防冻取暖和防潮湿(五) 通风和照明(六) 生产辅助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第三节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学习目的】 1.掌握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2.掌握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3.了解特殊劳动保护的意义【学习重点】 1.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对女职工产期及哺乳期的保护 2.未成年工的最低就业年龄、未成年工的定期健康检查,一、特殊劳动保护的概念和意义特殊劳动保护是指专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这两个特殊劳动者群体而设立的劳动保护法律制度。其意义有以下两点:(一)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二)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二、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又称

5、母性保护,是指根据妇女的身体结构、生理机能特点,以及生育、哺育、教育子女的需要和劳动条件可能产生的影响,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对其采取的特别的保护措施。(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劳动法第59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二)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高处作业2.低温、冷水作业3.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三)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禁止怀孕女职工在有毒有害、放射性元素的工作场所劳动,禁止怀孕女职工从事有可能导致胎儿伤害的其他体力劳动。,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86983(国家标准局体力

6、劳动强度级别 劳动强度指数 15 20 25 25,2.1级体力劳动 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3558.8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61%,即净劳动时间为293分钟,相当于轻劳动。2.2级体力劳动 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5560.1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67%,即净劳动时间为320分钟,相当于中等强度劳动。,2.3级体力劳动 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7310.2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73%,即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相当于重强度劳动。2.4级体力劳动 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11304.4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77%,即净劳动时间为370分钟,相当于“很重”强度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

7、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产前检查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怀孕期间的女职工如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适当照顾安排较轻的劳动。,(四)产期保护,1、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盘点世界各国的产假,北欧国家瑞典在产假方面可谓是最慷慨的国家。瑞典法律规定,所有有工作的父母每生育一个子女都享有16个月(480天)带薪产假,期间的费用由国家和雇主分摊。其中,前

8、390天的薪水为原工资的77.6%,后90天为固定薪水(每天补助180克朗)。为了鼓励父亲参与养育子女,瑞典法律规定,16个月中有两个月必须由父亲享有。,挪威在产假方面的慷慨也不输瑞典。在挪威休产假,可以有两种选择:其一,夫妇可休47周育儿假,拿全额工资;其二,可休57周,拿原来工资的80%。这些费用全部都由国家承担。其中,父亲必休的育儿假为12周。到2013年年底前,会进一步将父亲必休的育儿假推进到14周。,英国的带薪产假2010年4月从原本的39周延长为52周,其中的头六周可以拿到原工资90%的薪水,以后的33周每周可以领取最多125英镑,最后的13周无薪,父亲的带薪陪产假则为两周。德国:

9、父亲带薪产假1年 父母可享3年不带薪假德国父亲可以休12月的带薪产假,工资每月为原工资的65%,但上限不超过1800欧元,单身父亲则享有14个月的此类带薪假。可享有长达156周(3年)的不带薪育儿假。,美国“无情”12周不带薪产假在美国,雇主必须给予新生儿父母不带薪产假各12周,但这个假期还附设了一些限制,比如之前必须受雇于50人以上的企业12个月,其间至少工作1250个小时等。由于缺少给产妇提供带薪产假的法律保障,美国有超过半数的新妈妈在生育后6周即恢复工作了。,日本带薪产假为期14周。女职工可以在孩子出生前休假6周,出生后休假8周,如果是多胞胎还可以适当延长。产假期间的薪水为原工资的60%

10、.此外,父母亲一方还可以选择休一年的无薪育儿假,如果是父母轮流休育儿假,还可以多延长2个月。,产假的国际立法,国际劳工组组织生育保障公约 规定,妇女产假应该不少于14周。我国的产假新规(2012.4.18)正是在生育保障公约的大背景下制定的,不过是接轨到了国际最低标准。,2、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3、医疗费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11、(五)哺乳期保护,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练 习 题,下列关于女职工特殊保护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对于怀孕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B.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C.对于哺乳期内的女职工,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 D.女职工生育享有不少于90天的产假,参考答案:,答案:ABC,三、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龄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一)最低就业年龄劳动法第15

12、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练 习 题,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从事的工作有 ( ) A文艺工作 B个体经营活动 C建筑工作 D餐饮服务工作,参考答案:,答案:A,(二)未成年工的禁忌劳动范围我国劳动法第64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三)未成年工的定期健康检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1)安排工作岗位之前;(2

13、)工作满1年;(3)年满18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四)未成年工登记保护制度1.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2.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须按劳动法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审核体检情况和拟安排的劳动范围;3.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4.未成年工登记证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第四节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学习目的】 1.了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制度、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制度、生产安

14、全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2.掌握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分类和“三同时”制度【学习重点】 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分类“三同时”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主责任制是指企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作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各自职务或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的制度。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措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三、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是企业帮助职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安全技术法规知识,教育和培训职工掌握安全技术常识的一项经常性教育制度。劳动法52条、53条规定,

15、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四、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制度是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制度五、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制度是指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惩罚的制度。 我国劳动卫生检查制度分为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监察、专业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和群众劳动安全卫生监察三项。,六、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是指对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

16、的和生产有关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的统计、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制度。目的在于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或减少劳动生产中的伤亡事故。(一)伤亡事故等级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四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7月12日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令第13号令公布,2011年9月1日修改。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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