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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地区土地监督检查整顿方案/整改方案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实现我县土地管理和利用秩序的根本好转,确保例行督察顺利通过验收,根据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例行督察反馈意见和上饶市政府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例行督察反馈意见为主要内容,以消除违法用地状态、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为重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集中开展专项整改,确保土地例行督察和卫片执法检查顺利通过验收,进一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县委
2、、县政府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张新华为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郑华森,县政府副县长、鄱阳镇党委书记叶文华为副组长,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县发改委、县规划局、县建设局、县国土局、县房管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湿地公园管委会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整改的组织领导和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国土局,由县国土局局长黄志刚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监察局副局长陈亚华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此次土地例行督察整改落实第 2 页查处阶段的协调、联络、督查等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通力协作、
3、齐抓共管,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三、整改内容及办法(一)南京督察局反馈问题全县总体态势良好,但违法用地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总量大,全县违法用地面积1164.75亩(含耕地面积373.39亩),仅次于市本级信州区。其中未整改到位19宗,面积611.55亩(含耕地119.17亩);已整改到位42宗,面积553.20亩(含耕地254.22亩)。对未整改到位的违法用地,按照“一个图斑一整改措施,一个问题一整改办法”原则,逐一清理,逐一核查,逐一落实。实行县级领导包案牵头抓,责任单位“一把手”直接抓的组织方式,各乡镇和有关责任单位要明确1名党政班子成员负责1个整改图斑,实行“一对一”、“点
4、对点”的工作模式,在全县上下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1.对未报即用、边报边用、未供即用违法用地问题的整改。(1) 未报即用(违法占地1) :9宗,涉及县人武部、湿地公园管委会、鄱阳镇、田畈街镇、石门街镇、四十里街镇、团林乡等7个单位,占地面积250.8亩(含耕地25.42亩)。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立案率、查处率、结案率达到100%要求,在处理办法上,要做到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罚款的要罚款,该追究党纪政纪处分的应当予以处分,该移送的要移送。确保罚没款收缴到位、责任人员处分到位,真正做到“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对按原地类地貌复耕复绿到位的,落实耕
5、作和经营第 3 页主体,及时申请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在6月30日前对占用耕地的要积极向省、市争取用地计划指标补办用地手续,降低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具体整改办法与责任分工详见附表一。各乡镇政府要强化乡(镇)、村、组三级土地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新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为防止违法用地加剧,必要时应采取措施,组织相关力量予以强拆。(2)边报边用(违法占地2):2宗,分别为田畈街镇牌楼分场卫生服务中心、芦田园区海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面积共48亩耕地,已补办了用地报批手续,但案件未查处到位,未办理立项、规划、供地手续。整改措施:6月底前要抓紧查处结案到位,依法没收建筑及土地,处以罚
6、款,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同时发改、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完善有关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供地手续。具体整改办法与责任分工详见附表二。(3)未供即用(违法占地3):8宗,涉及工业园区、湿地公园管委会、鄱阳镇、田畈街镇、四十里街镇、柘港乡等6个单位,占地面积3175亩(含耕地45.75亩)。整改措施:6月底前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并处罚款及处理有关责任人,并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规定尽快供地。发改部门要完善项目立项、规划部门要完善规划许可、建设部门要完善施工许可,建立规范供地卷
7、宗和项目建第 4 页设卷宗,既提高供地率,又整顿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具体整改办法与责任分工详见附表三。对违法用地查处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2宗,分别为柘港乡的环鄱湿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四十里街镇的毕鑫印刷厂,占地面积共计19.85亩(含耕地35亩)。整改措施:6月底前对地上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没收到位,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到位。具体整改责任分工详见附表四。为严格规范执法,从重从严依法查处各种违法用地行为,坚决按照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对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到位,做到应拆除的拆除,应没收的没收,该罚款的罚款征收到位、应给予责任人处分的处分到位、该移送的移送等。3.对国土部门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12
8、宗,其中芦田工业园区8宗,田畈街镇1宗(鄱阳顺发实业有限公司),鄱阳镇3宗,面积共计694.85亩,出让合同未约定投资强度、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占地比例,不符合工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要求。整改措施:各有关单位要抓紧配合国土部门,严格按照工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有关要求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并注明投资强度、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具体整改详见附表五。4.对规划部门履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8宗,其中芦田工业园区7宗,田畈街镇1宗(鄱阳顺发实业有限公司),面积共计397.64亩,规划指标中绿地率不符合工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要求。整改措施:由县规划局严格按照工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规定重新出具规
9、划指第 5 页标,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并注明绿地率不得超过20%。具体整改详见附表六。今后县政府将加强土地供应和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建设。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发改委、国土、规划、建设、环保等部门协调一致的土地供应和项目建设立项规划、开工许可工作运行机制,使项目立项、土地供应、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环境评估相互协调,确保土地供应和项目建设合法合规。监察部门要做好对土地供应过程的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凡因职能部门未履职或违规履职导致违法用地产生或查处不到位,要依法追究相关部门责任。5.对土地登记不符合规定问题的整改。1宗,为鄱阳县西河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为分割登记发证抵押
10、,整改措施:对该公司原办理分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收回、注销,再以宗地为单元进行登记办证。与抵押权人银行衔接,将已办理他项权利登记的抵押土地证收回,同时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同一宗地多次抵押的,以抵押登记申请先后为序”再办理抵押登记。详见附表七。为了防范风险,今后对此类抵押融资的要明确土地使用权人按以下三点要求作出承诺后方予办理:一是在土地证备注栏中注明此证属分割登记发证,仅限用于抵押融资,不得转让;二是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期限;三是在房屋对外销售前必须解除土地抵押关系。6.对土地出让金征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欠交出让金10宗,金额4.475亿元。未按合同追
11、缴违约金和滞纳金7宗。整改措施:第 6 页冻结办理欠缴单位有关的用地、建设、土地登记等手续;并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催缴欠款进县财政专户。对于无故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可以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舆论渠道予以公开,实行催告。仍不按时缴纳的,要启动司法程序,申请法院强行征缴。力争在7月底前,除因政府原因难以交地外,要100%征缴到位。具体整改责任分工详见附表八。下步将利用土地出让网上交易,把土地交易全面纳入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土地供应程序,供地方式和供地标准,坚持净地出让。切实加强合同的履行管理,督促受让人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上缴土地出让价款,不得以任何形式减免土地出让金。(二)实际
12、整改还存在的问题经对卫片监测图斑梳理,除土地例行督察发现的问题外,全县还存有76个地块整改不彻底未到位的问题,总面积1123.74亩(含耕地面积344.53亩),分以下三种类型处理:1.整改要求复耕复绿的地块有33宗,面积458.58亩(含耕地57.13亩)。整改措施:复垦复绿整改成果必须巩固,坚决防止未批即用行为反弹。并在7月底前向上饶市国土局申请验收。具体整改责任分工详见附表九。未报即用12宗,面积258.09亩(含耕地117.2亩)。整改措施:对已有建(构)筑物实际确实难以拆除的,涉及到耕地的要积极向上级争取,酌情安排一定量的用地指标组织补办报批,完善用地手续。具体整改责任分工详见附表十
13、。3.未供即用31宗,面积407.07亩(含灾毁重建21宗,面积195.27亩;项目用地10宗,面积211.80亩)。整改措施:第 7 页由发改委、规划、国土等有关部门配合尽快完善供地手续。具体整改责任分工详见附表十一。四、时间安排(一)动员部署(4月22日-30日)。县政府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学习落实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例行督察反馈意见。将存在的问题逐件逐宗制定具体的整改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工作步骤、整改措施、完成时限。(二)核查整改(5月1日-6月30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分析,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存在的根源,查缺补漏。能及时纠正的,按照政策规定立即纠正。对该完善手
14、续的,组织人力抓紧补办,完善手续。该规范的,按照政策要求立即予以规范。复垦复绿整改成果必须巩固,坚决防止整改反弹。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重点是查处到位,并采取有力措施消除违法现状,特别是消除违法占用的耕地,确保不被约谈和问责。(三)建章立制(7月1日-8月30日)。针对核查整改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出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护、土地征收、报批、出让、供应、执法等管理制度和办法,形成管控措施严格、运作程序规范、方式方法正确、执法监察到位的长效机制,使土地利用和管理走向规范化轨道。(四)迎检验收(9月1日-9月30日)。整改期间,省、市将不定期对我县整改工作开展督查。整
15、改工作结束后,我县开展自查,自查达到要求后,向省、市提交整改第 8 页工作自查报告,9月接受省、市初验,同时做好迎接10月份国家土地例行督察交叉验收工作。五、工作要求土地例行督察内外业核查完毕绝不是违法违规用地的分水岭,违法违规用地主体必须承担相应违法违规用地责任,而绝不仅是国土局长、政府分管领导和县长要被追责。各乡镇政府及有关单位务必严格依法依规管地用地,保持对违法违规用地的高压态势,坚决维护好土地管理正常秩序。(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这次整改行动,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宏观调控的要求上来,统一到确保例行督察顺利验收上来
16、。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研判形势,坚决摒弃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在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责任目标,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整改按时限、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工作取得实效。(二)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对反馈意见书中提出的问题,各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要负责牵头,抽调专人,采取强硬措施,逐个整改。真正做到“三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并将各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三)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对各类违法用地行为,要及时立案依法严肃查处,彻底消除违法违规状态。坚决杜绝产生新的违法用地行为,实现依法依规管地用地。对在建项目供地手续不齐全,无立项批复、规划许可的,要立即停止施工。对查处的违法用地问题严重的地第 9 页方,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严格整改责任追究。在8月15日省、市初验前县政府将组织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督查科、县国土局成立督查机构,加强对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