栋川镇开发办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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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栋川镇开发办上半年工作总结(2011 年 9 月 1 日)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县城建设步伐,着力打造“中国福地、福禄之城” ,全面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姚安对外开放水平、改善投资环境,推进县委政府“扩城、活商”战略的顺利实施,根据姚安县城总体规划,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我镇顺利完成了一序列的征地工作。2011 年,栋川镇开发办主要推进县教育园区附属工程(北街七组 39.77 亩)征地和县城南片区开发建设二期(程家桥 62.39 亩、胡家屯 108.38 亩)工程的征地工作,目前共完成征地 210.54 亩。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汇报如下:一、县教育园区附属工程征地工作情况(一)基本情况县教

2、育园区附属工程依法拟征用长寿村委会朝阳三组、北街七组、西街七组集体土地共 107.7 亩(其中:朝阳三组 42.5亩、北街七组 23.2 亩、西街七组 42 亩)。(二)政策执行情况县教育园区附属工程北街七组征地执行的相关政策: 一是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片区综合补偿标准(试行)的规定,统一年产值为 2213 元/亩,征地补偿安置补助倍数为 30 倍,每亩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为 66390 元。二是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按照楚雄2彝族自治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 姚安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由县人民政府按照被征地面积每亩 2 万元的标准支

3、付养老保障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直接兑现给乙方,由乙方一事一议决定。三是享受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从征地签订协议下季度起,北街七组凡年满 50周岁人员,不论家庭贫困与否,每人每月享受不低于 100 元的失地农民城镇居民低保金,直到死亡为止;今后凡是年龄达到50 周岁的居民,本组在籍符合条件人员,从达到之日的下季度开始,不论家庭贫困悬殊,每人每月同样领取不低于 100 元的失地农民城镇低保金,且递增人数永远不受名额限制。四是预留产业安置用地标准:按照姚安县城镇规划区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执行(北街七组属于基本失地,按照 8%执行)。二、县城南片区开发建设二期工程的征地拆迁工作(一)基本

4、情况县城南片区开发建设二期工程的征地拆迁依法征用蜻蛉村委会程家桥、胡家屯集体土地共 170.77 亩(其中:程家桥62.39 亩、胡家屯 108.38 亩)。(二)政策执行情况县城南片区开发建设二期工程的征地执行的相关政策: 一是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片区综合补偿标准(试行)的规定,统一年产值为2213 元/亩,征地补偿 安置补助倍数为 30 倍,每亩征地补偿和3安置补助费为 66390 元。二是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按照楚雄彝族自治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执行,由县人民政府按照被征地面积每亩 2 万元的标准缴入财政专户,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

5、用于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障问题。三是享受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从征地下季度起,胡家屯村民小组凡年满 50 周岁以上的人员,不论家庭贫困与否,每人每月领取不低于 100 元的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今后凡是年龄达到 50 周岁的村民,从达到之日的下季度开始,每人每月同样领取不低于 100 元的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最低生活保障金从领取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金之月起停发。四是留地安置:按照姚安县城镇规划区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九条第五款相关规定执行。三、存在的遗留问题1、前区县教育园区征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留地安置用地必须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交付村民小组管理,并

6、由县人民政府按规划设计规定的统一标高进行地方回填,回填土方费用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如不能按期交付安置用地,征地小组有权要在教育园区内(老南金公路沿线)留地安置。二是帮助小组在大冲山桑田中打一口机井,建设一个水塔,架设电路约 1500 米,费用由县人民政府负责。三是为了解决被征地村民小组生产生活发展问题,由县人民政府多方筹资,建设农贸市场、主街道、主电路、主水管等项目,以上4项目需于 2011 年 6 月底开工,教育园区以南主街道于 2012年 2 月底建设开工,2 年内完工,并确保留地安置用房前“三通一平”。四是 安置用房按照 县政府规划,完成立面改造任务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每户补助 200

7、00 元(66 户)。2、东片区征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东片区南永公路以东已征的东街五组、六组196、456 亩土地(含东街五组、六组、七组,海埂屯陶一组、陶三组、陶四组留地安置 40 亩)没有在总规当中,农转用地无法报批。同时与六个小组签征地协议时答复他们的由县政府于2013 年 12 月 30 日之前把他们 40 亩的留地安置报批为建设用地也无法做到,此事如不按征地协议办理,将引发群众大规模的上访,从而影响整个东片区的开发。二是在东片区征地过程中,没有根据楚雄彝族自治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第 13 号公告)和姚安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姚政

8、通20103 号)的规定执行,原因是在具体执行政策中政府配套缴纳养老保障金金额过大而无法执行,致使每亩 2 万元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没有缴入财政专户储存,而是与土地出让金一起拨付到了被征地的各村(居)民小组,由各村(居)民小组一事一议与土地出让金一起分到了个人。三是征地拆迁工作难度大、压力大,仅靠栋川镇的人员力量是不够的,急需抽调土地、司法、公安、法院、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人员来参与,做好政策解释及按部门职能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5保障工作、被征地农民低保等工作。同时,因征地工作中各部门沟通、工作协作不到位,致使工作中经常出现一些瑕疵,纰漏、从而引发群众上访,影响政府形象。3、政策

9、执行时变化性、差异性过大我县为加快姚安县城建设步伐,着力打造“中国福地、福禄之城”,全面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姚安 对外开放水平、改善投资环境,推进县委政府“扩城、活商” 战 略的顺利实施,从 2008年开始征地以来,先后征顺利完成了县城南片区开发建设一期工程、县教育园区一期建设工程、县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烟草公司中心烟叶站建设工程、东片区开发建设的征地拆迁工作,共征地 1420.66 亩。以及县教育园区附属工程(北街七组39.77 亩)征地和县城南片区开发建设二期(程家桥 62.39 亩、胡家屯 108.38 亩)工程的征地 210.54 亩。在整个征地过程中,政策执行的差异性过大,变化性过快,导致有连续征地的村民小组的群众难以接受,致使县教育园区附属工程征地工作推进困难。4、征地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办公条件差,没有正规的办公地点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工作开展及其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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