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培训明 传电报13.4.8》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救灾培训明 传电报13.4.8(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明 传 电 报领导签批:张革 等级:特急 共 3 页保政民传2013 18 号 收方编号 收方办号2关于举办 2013 年全省乡镇(街道)灾害信息员培训班的通知各县(市、区)民政局:为切实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全省乡镇(街道)灾害信息员业务素质和救灾工作专业化水平,省厅决定举办 2013 年全省乡镇(街道)灾害信息员培训班。现将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训人员各县(市、区)所有乡镇(街道)灾害信息员二、培训地点石家庄市颐园宾馆(石家庄市新华路 355 号)三、培训时间此次培训共分两批进行第一批 4 月 16 日下午宾馆大堂报到,4 月 17、18 日上午
2、培训,4 月 18 日下午返回。参训单位和人员:北市区、新市区、南市区、满城、清苑、涞水、阜平、涿州、安国等所有乡镇(街道)灾害信息员第二批 4 月 18 日下午宾馆大堂报到,4 月 19、20 日上午培训,4 月 20 日下午返回。参训单位和人员:高新区、白沟、徐水、定兴、唐县、高阳、容城、望都、涞源、安新、易县、曲阳、蠡县、顺平、博野、雄县、定州、高碑店等所有乡镇(街道)灾害信息员。四、培训内容3自然灾害一般知识、灾害救助知识、新时期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灾害评估工作、自然灾害统计制度、乡镇灾害信息员实务、灾害信息员制度解析。总学时共 12 课时。五、考核验收培训教学组统一命题,总分 100
3、分,知识题、案例题各 50分,知识题 40 分及格,案例题 25 分及格。考试时间 2 小时,凡不及格者要求其继续参加下期培训。考试合格人员由省民政厅统一发放灾害信息员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全国统一编码并报民政部存档)。六、培训证书省民政厅统一编号、登记并加盖公章,各参训县(市、区)民政局救灾科(股)负责收集本辖区参训人员信息和证书发放。七、要求1、各县(市、区)民政局救灾科(股长)做为业务骨干负责带队并参加培训,注意收集培训资料,负责今年本辖区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的信息员培训工作;2、各县(市、区)民政局救灾科(股长)和各乡镇(街道)灾害信息员必须全员参加不得请假;3、培训费、餐费由省民政厅负担,交通费、住宿费参训人员自理; 4、参训人员随身携带 身份证;5、各县(市、区)务必于 4 月 10 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电子和纸质版报市局救灾处联系人:刘子元 031188615542(省厅),蔡保宏 03125906276(市局)附:报名表4单位姓名 性别市 县 乡 身份证号码 手机2013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