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涉企收费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31311370 上传时间:2018-02-06 格式:DOC 页数:28 大小:42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宿州市埇桥区涉企收费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宿州市埇桥区涉企收费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宿州市埇桥区涉企收费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宿州市埇桥区涉企收费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宿州市埇桥区涉企收费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宿州市埇桥区涉企收费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宿州市埇桥区涉企收费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2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1 附件 1宿州市埇桥区涉企收费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一、行政事业性(一)埇桥区环保局序号 收费项目 原收费标准 现执行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排污费污水排污费 详见文件 按收费标准执行废气排污费 详见文件 按收费标准执行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 详见文件 按收费标准执行一噪声超标排污费 详见文件 按收费标准执行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令第 31 号;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财综200338 号;省财政厅、物价局、环保局 财综2003586 号;财政部、省政府令第 183 号,省物价局、 财政厅、环保局皖价费2008111 号已开征污水处理费的,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 2 (二)埇

2、桥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序号 收费项目 原收费标准 现执行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计量标准考核、 计量授权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费 10 元/证 按收费标准执行计量授权证书费 10 元/证 按收费标准执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 10 元/证 按收费标准执行县级计量标准考核费 150 元/项 按收费标准执行一县级计量授权考核费 600 元/机构 按收费标准执行制造、修理计 量器具许可证制造、修理计 量器具许可证证书费 10 元/证 按收费标准执行市级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 800 元/系列 免收县级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 100 元/型号 免收二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县级) 800 元/系列160 元/

3、型号 免收国家发改价格2008 74 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字2008 23 号计量认证三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费 10 元/证 免收国家发改价格2008 74 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字2008 23 号四 计量检定收费 详见文件 不超过收费标准的 70%国家发改价格200874 号;省物价局、财政厅财综2007140 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字2005171 号;皖价费2009115 号 3 序号 收费项目 原收费标准 现执行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五 产品质量检验收费 详见文件 不超过收费标准的 80%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技监局监发1990 182 号;国家物

4、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496 号;国家 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31793 号,皖价费1990 192 号、皖价费2001362 号、皖价费1997 47 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8 116 号、皖价费2006 28 号、皖价费1996 427 号、皖价费(2003 237 号、皖价费2004 154 号、皖价费2005 142 号、皖价费2008 1 号特种设备证照工本费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 30 元/证 按收费标准执行检验单位资格认可证 30 元/证 按收费标准执行气瓶充装站注册登记费 30 元/证 按收费标准执行使用注册登记费 20 元/证 免收各类专业人员操作证 10

5、 元/证 按收费标准执行厂内机动车辆反光号牌 75 元/副 按收费标准执行六厂内机动车辆行驶证 10 元/证 按收费标准执行财政部、国家 计委财综200110 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8 86 号、 2008135 号 4 序号 收费项目 原收费标准 现执行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费理论培训 2 元/人、课时理论考试 20 元/人、项操作实习 10 元/人、课时操作考试 50 元/人、次200 元/人 证七特种作业人员发证费 10 元/证按收费标准执行财政部、国家 计委财综200110 号;省物价局、财政 厅皖价费200886 号、2008135 号 5 (三)埇桥区建

6、设局序号 基金项目 收费标准 现执行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一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住宅每平方米 45 元,非住宅(不包括工业厂房、仓储用房)每平方米 65 元;零星房地产开放项目按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150收取等。按收费标准执行安徽省物价局皖价费200844 号,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市政府宿政发2009183号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水泥生产企业每销售 1吨袋装水泥缴纳 1 元;袋装水泥使用单位每使用 1 吨袋装水泥缴纳 3元;建设单位以建筑面积计算的建设工程,按每平方米建设工程缴纳 1.5 元按收费标准执行财政部财综2007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 216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

7、00380 号二墙改基金 8 元/ 按收费标准执行2003 年省政府第 159号令(农民未使用新型材料的不交纳该基金) 6 (四)埇桥区国土资源局序号 收费项目 原收费标准 现执行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土地登记费土地总登记与土地初始登记收费企业用地面积在 1000(含 1000以下), 100 元/宗地每超过 500 平方米以内加收 40 元,最高不超过4 万元100 元/宗地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土地局、测绘局1990国土籍字 93 号;安徽省物价局皖价费函2008 113 号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登记 按上述标准的 70收取 免收简装本 10 元/证 按收费标准执行精装本 20 元/证 按收费标准

8、执行一单位土地变更登记费 500 元/宗地 100 元/宗地安徽省物价局皖价费函2008 113 号二 耕地开垦费 按被占用耕地 6-9 元/ 按收费标准执行三 土地复垦费 按破坏土地 6-9 元/ 按收费标准执行四 土地闲置费 5-10 元 / 按收费标准执行省 财政厅、物价局、国土 资源厅财综字20011061 号文,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占用基本农田应按高于此标准的 40收取) 7 序号 收费项目 原收费标准 现执行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征地管理费实行全包征地方式的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额的 4收取,住房按 2.8收取按收费标准执行实行半包征地方式的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额的 2

9、.5收取,住房按 1.8收取按收费标准执行实行单包征地方式的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额的 2收取,住房按 1.4收取按收费标准执行省辖 市 (不含所辖县)范围内 1 元/ 按收费标准执行县和县级市所辖镇或街道办事处范围内0.8 元/ 按收费标准执行五无偿划拨国有荒山、荒地的征地管理费1、其他范围内 0.6 元/ 按收费标准执行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皖价房 200247 号,省物价局皖价 费 200844 号 8 序号 收费项目 原收费标准 现执行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矿山采矿登记费大型矿山采矿登记收费 500 元 按收费标准执行中型矿山采矿登记收费 300 元 按收费标准执行小型矿山采矿登记收费

10、 200 元 按收费标准执行换领采矿许可证 30 元 按收费标准执行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1992价费 251 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2 186 号六矿产资源补偿费 按矿产品收入 0.5-4收取 按收费标准执行国务院1994150 号令; 安徽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9 (五)埇桥区水利局序号 收费项目 原收费标准 现执行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一 船舶过闸费 重载每吨次 0.5 元,空载每吨次 0.2 元 不超 过收费标 准的 50%执行 省政府 68 号令;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40 号二 水资源费地表水 0.06 元/m 3地下水,井深50m,0.15 元/m 3

11、,井深50m,0.25 元/m 3地热水、矿泉水 0.50元/m 3按收费标准执行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413 号;省财政厅、物价局财综字200470 号;宿价费200526 号三 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工矿企业、商业企业收入 1 亿元以下的部分为 1;年销售收入 1 亿元以上(含 1亿元)部分为 0.6;其他收益户按年固定资产原值 0.75;按上述超额累退费率再减半征收工业企业亿元销售产值以上(不含税)按 0.15,亿元销售产值以内(不含税)0.2执行(上限标准),其余企业按标准执行皖政办200935 号,市物价局宿价费200965 号 10 序号

12、 收费项目 原收费标准 现执行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四 水土保持补偿费占用破坏植被等,按实际占用地表面积每平方米 0.5 元一次性征收,以销售矿石、土料等为目的开矿、采矿等生产经营户,除按占用地表面积每平方米 0.5元一次性征收外,并按年销售总额 4征收。按收 费标准的 60%征收五 水土流失防治费按照经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自行治理,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生产建设和资源开发项目不予征收。因技术等原因不能自行治理的生产建设和资源开发项目,按照经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投资预算(根据预 算定额) 加 10%管理费。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按占用地面积2 元/平方米和取弃土(石、砂等固体

13、物 )6元/方预收,多退少补。按收 费标准的 60%征收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皖价费2006 160 号六 河道滩地临时占用补偿费 见文件 按收费标准执行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函2009 28 号 11 (六)埇桥区工商局序号 收费项目 原收费标准 现执行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企业注册登记费注 册 资 金 1000 万 元 以 下(含 1000 万 元 )按 注 册 资本 总 额 0.8收 取 ;超 过一 千 万 元 的 超 过 部 分 按0.4收 取 ;注 册 资 本 超过 1 亿 元 ,超 过 部 分 不再 收 费 。设 立 登 记 最 低为 50 元 ,不 具 备 法 人 条件 的

14、企 业 、分 支 机 构 、非公 司 私 营 企 业 设 立 登 记费 为 240 元 。变更登记费 80 元补换证照费 50 元一副本费 10 元按收费标准执行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1992价费字 414号;国家计委、 财政部计价格 19991707 号;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2 299 号。二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登记费 20 元,副本费 3 元,执 照框每户 10 元。 按收费标准执行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1992价费字 414号;国家计委、 财政部计价格 19991707 号;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2 299 号。三 企业年检费 50 元/户 按收费标准执行国家物价局、财

15、政部 1992价费字 414号;国家计委、 财政部计价格 19931744 号;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1999 352 号。 12 (七)埇桥区城管局序号 收费项目 计量单位 原收费标准 现执行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一 城市道路占用费 元/平方米 日1、经营性占道次干道:0.6;支路:0.4 元;街巷道路:0.2;2、施工占道次干道:0.32;支路 0.2;街巷道路:0.2;3、非机动车 占道次干道:0.2;支路:0.13;街巷道路:0.08;4、其他占道次干道:0.4;支路:0.2;街巷道路:0.2按收费标准的80%执行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建成1993 410 号;省建 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建成字1996565 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2 186 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 240 号;宿县地区行署物价局、财政局、建设局、收费 管理局建成字1996129 号。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路面损坏、挖掘砂土路面 20损坏、挖掘砂石路面 50损坏、挖掘沥 青路面 80小于 50CM 按50CM 计算损坏、挖掘水泥混凝土路面 150二损坏、挖掘沥 青混凝土路面元/平方米200板块损坏达 1/3以上,按整块 板块面积计算按收费标准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中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