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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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9 Q/CDT 大 唐 黄 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企 业 标 准Q/CDT-HDPC 20222015代替 Q/CDT-HDPC 209 00072013安全工器具管理2015 - 5 -21 发布 2015 - 5- 28 实施大 唐 黄 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发 布Q/CDT-HDPC 20222015目次前言 .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3 管理内容 .15 管理目标 .26 管理职责 .27 管理流程 .2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安全工器具管理流程图 .15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各类安全工器具试验标准 .16附录 C

2、(规范性附录) 各类安全工器具清册台账 .20Q/CDT-HDPC 20222015II前言为加强安全工器具在采购、检验及使用过程中的管理,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公司安全监察部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全监察部。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克超本标准审核人:张久伟、李洪军本标准审定人:孙德金本标准批准人:陈继军本标准2009年首次发布,2013年11月第1次修订,本次为第2次修订。Q/CDT-HDPC 202220151安全工器具管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工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登高作业安全工器具、起重安全工器具等)的申请、审核、批准、采购、验收、发放

3、、保管、使用、维护、检查和试验、监督检查、报废管理。本规定适用于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各外委项目部安全工器具的规范性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 3787-2006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 26164.1-2010 电力安全作业规程 热力和机械GB 26860-2011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电气安全工器具电气作业中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

4、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3.2登高作业安全工器具登高往返过程中的专用工器具,或高处作业时防止高处坠落的防护用品用具。3.3手持式电动工具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手持操作或可以手动移动的专用工器具。3.4起重安全工器具起吊重物过程中的专用工器具。4管理内容Q/CDT-HDPC 2022201524.1安全工器具的购置。4.2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和检验。4.3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和检查。4.4安全工器具的维修。4.5安全工器具的报废管理。5管理目标保证安全工器具使用规范,安全可靠,保障人身安全。6管理职责6.1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总体协调。6.2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责任由设备

5、部、发电部、运营保障总公司、各外委项目部等使用部门负责人负责。 6.3安全工器具使用监督责任由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主管主要负责监督执行。 6.4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由设备管理部各点检员、热控车间、继电保护处、发电部各值、运营保障总公司以及各外委项目部维护检修、运行人员和使用人员共同协助完成。6.5职责6.5.1安全监察部是公司安全工器具归口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工器具、机具的购置计划实施审核,对公司内使用的安全工器具、机具有监督、检查、考核的权力。6.5.2公司主管生产领导对安全工器具、机具的采购计划实施审批。6.5.3物资供应部应按审批的采购计划,按时完成采购,并对质量负责。6.5.4使用部门对安

6、全工器具、机具的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负责。6.5.5检验部门(公司内由黄岛项目部电气和锅炉专业负责公司各类安全工器具的电气、机械定期检验工作,需外送检验的安全工器具、机具由使用部门或检验部门负责外送)对安全工器具、机具的检验结论负责。7管理流程7.1安全工器具管理流程图见附录 A。7.2安全工器具及小型工具的种类7.2.1电气安全工器具分为绝缘安全工器具、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安全围栏(网)和安全标示三大类。7.2.1.1绝缘安全工器具分为基本和辅助两种绝缘安全工器具。Q/CDT-HDPC 2022201537.2.1.2基本绝缘安全工器具是指直接操作带电设备、接触或可能接触带电体的工器具,如高

7、压(电容式)验电器、绝缘杆、绝缘隔板、绝缘夹钳、绝缘罩、携带型短路接地线、个人保安接地线、核相器等。7.2.1.3辅助绝缘安全工器具是指绝缘强度不是承受设备或线路的电压,只是用于加强基本绝缘安全工器具的保安作用,用以防止接触电压、跨步电压、泄漏电流电弧对操作人的伤害,不能用辅助绝缘安全工器具直接接触高压设备的带电部分。属于这一类的安全工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绝缘胶垫等。7.2.1.4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一般防护用具)是指防护工作人员发生事故的工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脚扣、防静电服(静电感应防护服)、防电弧服、导电鞋(防静电鞋)、安全自锁器、速查自控器、防护眼镜、过滤式防毒面具

8、、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SF6 气体检漏仪、氧量测试仪、耐酸手套、耐酸服及耐酸鞋等。7.2.2手持式电动工具主要有电钻、冲击电钻、电锤、电动磨光机、手提砂轮、角向砂轮、电动往复锯、电动割刀、电烙铁、行灯(手提照明电灯)和行灯变压器、移动式碘钨灯架、多功能电源线盘、电动吹尘器及电吹风等。7.2.3手持式电动工具按触电保护分为以下三类:7.2.3.1类工具是指,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还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线连接起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时不成为带电导体。7.2.3.2类工具是指,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仅依靠基本绝缘,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

9、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类工具标有“回”标示符号)。7.2.3.3类工具是指,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安全特低电压:在任何情况下,两导体间或任一导体与地之间不得超过交流(50500Hz)最大有效值 50V。7.2.4登高作业安全工器具主要有各类移动梯子(平台)、升降梯、安全带、安全绳及安全网等。7.2.5起重安全工器主要有电动葫芦、卷扬机、手拉链条葫芦、千斤顶、滑轮及棕绳等。7.2.6其他安全工器具,主要有冲淋洗眼器、安全检测仪等。7.3安全工器具的购置7.3.1各部门安全工器具的添置、更新必须报计划申请经安全监

10、察部和公司领导审批同意。未经安全监察部审批,擅自计划购置,若由此发生后果,由购置人承担责任。7.3.2购置安全工器具时,必须采购经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的合格产品,严禁采购不合格产品。7.3.3物资采购时,物资供应部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购置安全工器具,并负责到货后的组织验收。属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工器具,到货后的组织验收时,物资供应部应同时提供“三证一书一标志”,即: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产品说明书和安全标志。7.4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检验Q/CDT-HDPC 2022201547.4.1

11、除个人长期使用的安全工器具由个人保管外,短期临时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必须由使用部门或班组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保管,借用时必须办理借用手续。不合格的工具不准使用、不准出借。损坏和报废的工具应与使用工具分开保管、防止误用。7.4.2运行公用安全工器具必须由部门指定专人管理,各运行班值交接班时应指定专人检查。7.4.3电气绝缘工器具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场所,严禁叠放。7.4.4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放在室内固定地点,编号应对应。7.4.5全公司电气工器具的试验工作由项目部电气专业高压试验班负责进行试验。安全带(要统一安全带的编号)、吊拉葫芦由锅炉专业负责进行拉力试验,经过检查试验合格的安全

12、工器具,应贴上合格证。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周期及标准,必须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见附录 B。7.4.6所有安全工器具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应进行检查,发现有缺陷的,应停止使用,及时修理,禁止带病使用。定期检验工作应由专人或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检验合格的工器具应贴合格标签,注明允许使用的期限,并由检验人签名。定期检验工作如由本公司进行,应编制检验台帐,填写工器具的所属班组、名称、型号、编号、检验日期、检验项目与结果,由检验人签名负责。7.4.7安全工器具的检验、维护工作由所拥有的班组、部门安全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公司安监部负责综合监督。7.4.8在潮湿和温度变化频繁或条件恶劣的地

13、方应相应缩短工器具的检查周期。7.4.9在梅雨季节前对工器具应及时进行检查。7.4.10长期搁置不用的电气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如果绝缘电阻不合格,必须进行干燥处理或维修,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7.4.11各部门、班组应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和清单,按规定填写工器具的名称、型号、编号、技术规范、制造厂家和安全许可证号、出厂日期、检验日期、下次检验日期、试验结果、合格证号等。7.4.12所有安全工器具应依照规定按照类别、使用部门实行统一顺序编号。7.5电气工器具的使用和检查7.5.1电气工器具在借出或收回时,保管人员必须进行常规检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日常检查。未经专门校验检查的电气工具、超周期的工具均不准使用。不熟悉电气工具和使用方法的员工不准擅自使用。7.5.2手持式电动工器具应根据不同的工作场所,合理使用。7.5.2.1在一般场所,为保证使用者的安全,宜选用类电气工器具。如使用类电器工器具,必须采用其他安全保护措施,如装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 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 0.1s 的漏电保护器,或 1比 1 安全隔离变压器等。使用者应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工作。7.5.2.2进入金属容器或受限空间作业,必须使用 24V 以下的电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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