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分公司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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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天津分公司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规定(试用版)能源计量与节能监测、能源审计、能源统计、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是企业能源管理和节能工作的基础,而能源计量又是能源审计、能源统计、能源利用状况分析的基础。企业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科学分析和统计,从而为企业的能源管理和节能工作提供可靠、准确的指导方向。1 目的1.1 为加强对天津分公司能源计量工作的管理,促进各生产单位对能源计量工作的长效管理,根据国家计量法 、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节能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天津分公司的生产特点,制定本规定。2 能源计量的种类及范围2.1 本规定所指能

2、源包括电力、原油、柴油、天然气以及国家要求统计的能耗工质。2.2 本规定适用于在生产的油气田、陆地终端厂(包括合作油气田) 。3 术语和定义3.1 计量器具:单独地或连同辅助设备一起用以进行测量的器具。(详见附件一)3.2 能源计量器具:测量对象为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的2计量器具。3.3 用能单位:能源核算单位,本规定指天津分公司。3.4 次级用能单位:用能单位下属的能源核算单位,本规定中指天津分公司在生产油气田、陆地终端厂(包括合作油气田) 。4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4.1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原则4.1.1 应满足能源分类计量的要求。4.1.2 应满足天然气回收、回注、综合利用以及放空气

3、的计量要求。4.1.3 应满足天津分公司实现能源分级分项考核的要求。4.2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要求4.2.1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按下式计算:Rp=Ns/Nl*100%式中:R p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Ns 能源计量器具实际的安装配备数量;Nl 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4.2.2 主要用能设备的界定:单台设备能源消耗量大于或等于表 2中一样或多样能源能耗量限定值的为主要用能设备。表 2 主要用能设备能源消耗量(或功率)限定值能源种类 电力 原油 柴油 天然气 淡水 其他单位 Kw t/h t/h m3/h t/h GJ/h限定值 100 0.5 0.5 100 1 29.263注 1:对于可单

4、独进行能源计量考核的用能单元(装置、系统等) ,如果用能单元已配备了能源计量器具,用能单元中的主要用能设备可以不再单独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即对于许多大型设备同时用在一个用能单元中,可以采用单元“群测”的方式。注 2:对于集中管理同类用能设备的用能单元(电站、锅炉房等) ,如果用能单元已配备了能源计量器具,用能单元中的主要用能设备可以不再单独配备能源计量器具。注 3:天津分公司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种类指电力(外购) 、原油、柴油、天然气。4.2.3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应符合表 3 的要求表 3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要求 单位:能源种类 进出用能单位 进出次级用能单位 主要用能设备电力 100 100

5、95原油 100 100 90液态能源 柴油 100 100 95气态能源 天然气 100 100 90载能工质 水 100 95 80可回收利用的余能 90 80 注 1:各次级用能单位涉及到回收、回注以及综合利用的放空天然气系统上必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注 2:在主要用能设备上作为辅助能源使用的电力和蒸汽、水、压缩空气等载能工质,其耗能量很小(低于表 2 的要求)可以不配备能源计量器具。4注 3:天津分公司用能种类指电力(外购) 、原油、柴油、天然气。4.2.4 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应满足表 4 的要求。表 4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要求:计量器具类别 计量目的 准确度等

6、级要求衡器 进出用能单位燃料的静态计量 0.1类用户 0.5S类用户 0.5类用户 1.0类用户 2.0进出用能单位有功交流电能计量类用户 2.0电能表进出用能单位的直流电能计量 2.0柴油 0.5油流量表(装置) 进出用能单位的液体能源计量原油 1.0气体流量计(装置)进出用能单位的气体能源计量 天然气 2.0管径不大于250mm2.5水流量表(装置) 进出用能单位水量计量管径大于250mm1.5注 1:用于天然气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应符合 GB/T18603-2001 的要求。5注 2:当能源计量器具是由传感器(变送器) 、二次仪表组成的测量装置或系统时,表中给出的准确度等级应是

7、装置或系统的准确度等级。装置或系统未明确给出其准确度等级时,可用传感器与二次仪表的准确度等级按误差合成方法合成。注 3: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按其所计量电能量的多少,将用户分为五类。类用户为月平均用电量 500 万 KWH 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10000kVA 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类用户为小于类用户用电量(或变压器容量)但月平均用电量 100 万 KWH 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2000kVA 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类用户为小于类用户用电量(或变压器容量)但月平均用电量 10 万 KWH 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315kVA 及以上的计费用户; 类用户负荷容量为 315KVA 以下的计费用户;类用户为

8、单相供电的计费用户。本规定中电能表指天津分公司的陆地终端厂进出厂计量外购电力的电能表。5 能源计量器具管理5.1 次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制度5.1.1 次级用能单位按要求定期上报“能源计量器具统计表” (详见中海油津能统 5 表)5.1.2 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应备有独立的能源计量器具统计表。5.2 能源计量人员5.2.1 次级用能单位指定兼职能源计量员,人员信息统一在健康安全环保部备案。65.2.2 兼职能源计量员按照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节能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有关能源计量器具的统计、使用、检定(校准)等工作。5.2.3 兼职能源计量员对本单位的能源计量工作进行检查和管理。5

9、.3 能源计量器具5.3.1 次级用能单位建立能源计量器具档案,内容包括:计量器具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最近两个连续周期的检定证书、维修记录以及其他相关信息。5.3.2 能源计量器具的选用依据 GB1716-2006用能单位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配备。5.3.3 能源计量器具的使用5.3.3.1 进出次级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使用率应满足 100。5.3.3.2 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使用率应满足 100。5.3.4 能源计量器具的维护5.3.4.1 检修能源计量器具的单位必须取得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并对修理的能源计量器具进行检定,保证计量性能合格,出具产品合格证。5.3.4.2 次级

10、用能单位建立健全能源计量器具台帐及技术档案,由兼职能源计量员统一管理。5.3.4.3 次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完好率应满足 95以上。5.3.5 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5.3.5.1 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应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7近进行。5.3.5.2 能源计量器具检定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检定后出具检定报告。5.3.5.3 凡属于强制检定的能源计量器具,其检定周期、检定方式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详见附件二)5.3.5.4 非强制检定的能源计量器具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 年第 6 号关于企业使用的非强检计量器具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公告中内容执行。5.3.5.5 非

11、强检能源计量器具实行 A、B、C 分类管理,具体分类如下:A 类能源计量器具指在生产经营中的关键场合使用的能源计量器具和主要用能设备使用的能源计量器具,此类要求做年度检定。B 类能源计量器具指在生产经营中,一般在次级用能单位内部使用的能源计量器具,此类可根据需要自行确定检定事宜。C 类能源计量器具包括不需要进行周期性校准的,或可以延期的,或非关键场合,作为一般指示用,不用于出具测量数据的能源计量器具,此类可根据需要自行确定检定事宜。5.3.5.6 能源计量器具的周期受检率应达到 98以上,周期检定合格率应达到 96以上。5.3.5.7 经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应出具检定合格证书。5.3.5.8

12、 能源计量标准器具检定合格证存档三年,原始记录、能源计量器具报废单归档保存一年。85.3.6 能源计量数据的管理5.3.6.1 次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应能追溯至能源计量测试记录。5.3.6.2 次级用能单位应对上报能源计量数据进行有效审核,确保计量和统计数据的准确性。6 本规定由天津分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7 本规定自正式公布之日起生效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9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5 年第 145 号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我

13、局组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现予以公布,自 2006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项目要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型式批准和进口计量器具检定。实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按现有规定执行。专用计量器具目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计量机构拟定,报我局审核后另行公布。医用超声源、医用激光源、医用辐射源的管理按“关于明确医用超声、激光和辐射源监督管理范围的通知”(技监局量发199849 号)执行。自即日起,未列入本目录的计量器具,不再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型式批准和进口计量器具检定。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

14、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二五年十月八日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1. 测距仪:光电测距仪、超声波测距仪、手持式激光测距仪;102. 经纬仪:光学经纬仪、电子经纬仪;3. 全站仪:全站型电子速测仪;4. 水准仪:水准仪;5. 测地型 GPS 接收机:测地型 GPS 接收机;6. 液位计:液位计;7. 测厚仪:超声波测厚仪、X 射线测厚仪、电涡流式测厚仪、磁阻法测厚仪、射线厚度计;8. 体温计:测量人体温度的红外温度计(红外耳温计、红外人体表面温度快速筛检仪);9. 辐射温度计:工作用全辐射感温器、工作用辐射温度计、500以下工作用辐射温度计;10. 天平:非自动

15、天平;11. 非自动衡器:非自动秤、非自行指示轨道衡、数字指示轨道衡;12. 自动衡器:重力式自动装料衡器、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皮带秤)、非连续累计自动衡器、动态汽车衡(车辆总重计量)、动态称量轨道衡、核子皮带秤;13. 称重传感器:称重传感器;14. 称重显示器:数字称重显示器;15. 加油机:燃油加油机;16. 加气机:液化石油气加气机、压缩天然气加气机;17. 流量计:差压式流量计、速度式流量计、液体容积式流量计、转子流量计、靶式流量变送器、临界流流量计、质量流量计、气体层流流量传感器、气体腰轮流量计、明渠堰槽流量计;18. 水表:冷水表、热水表;19. 燃气表:膜式煤气表;20. 热能表

16、:热能表;21. 风速表:轻便三杯风向风速表、轻便磁感风向风速表、电接风向风速仪;22. 血压计和血压表:血压计、血压表;23. 眼压计:压陷式眼压计;24. 压力仪表:弹簧管式精密压力表和真空表、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膜盒压力表、记录式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轮胎压力表、压力控制器、数字压力计;25. 压力变送器和压力传感器:压力变送器、压力传感器;26. 氧气吸入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27. 材料试验机:摆锤式冲击试验机、悬臂梁式冲击试验机、轴向加荷疲劳试验机、旋转纯弯曲疲劳试验机、拉力、压力和万能试验机、非金属拉力、压力和万能试验机、电子式万能材料试验机、木材万能试验机、抗折试验机、杯突试验机、扭转试验机、高温蠕变、持久强度试验机;28. 振动冲击测量仪:工作测振仪、公害噪声振动计、冲击测量仪、基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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