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知的不动产知识

上传人:第*** 文档编号:30727889 上传时间:2018-01-31 格式:DOC 页数:18 大小:4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不得不知的不动产知识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不得不知的不动产知识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不得不知的不动产知识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不得不知的不动产知识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不得不知的不动产知识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不得不知的不动产知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不得不知的不动产知识(1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不得不知的不动产知识不动产登记 .1什么是不动产登记 .1不动产登记信息可全国范围内查询 .4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6以后买房,不再看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 看不动产权证书 .13不动产权证 .13不动产善意取得的认定 .15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主要通过权利人或者厉害关系人申请,将不动产无权及其变动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对于普通民众来讲,不动产登记主要涉及房屋所有权、宅基地试用期、地役权等几大类。另外,为了能够更好的进行登记管理,我国出台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使不动产登记信息可全国范围内查询。那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为你讲解不动产登记,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权证书等知识。什么是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于 3 月 1 日实施,已经正式进入倒计时。趁着还有几天时间,我们可以自己普及一下不动产登记的一点常识。2对城里人来说,不动产统一登记,最直接的是房地统一。我们经常说房地产,其实房产、地产是两码事儿。按国际标准,只有地产,没有房产,所谓的不动产是指地产及其上面的建筑物。因为在物理世界,只有土地是“不动”的。因此,不动产登记,让土地管理部门“牵头”做,还是有道理的。我国情况特殊。按宪法,我国城市土地是国有制。我们的普通商品房,房子是所有权,土地是使用权。大家知道,国有土地使用权有 70 年期限。所以我们就犯嘀咕这不就成了

3、租用吗?对。但经济法上有说法,无限期或非常长期的使用权,就相当于所有权了。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原则上规定住房 70 年后,土地使用权自动延期尽管缺乏细则,也不清楚是不是免费。物权法的规定相当原则,有待具体的细则。我们已经等了 7 年。在物权法各项细则中,有前提意义的就是不动产登记条例(现在加上了“暂行”二字) 这部条例,就是要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当然包括房产与地产的统一。有房子的人,都特别珍惜自己的房产证,但从法理上说, “地产证”更牢靠。没有“地本”的房本,那是相当虚幻的。为了老百姓切身利益着想,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就是要落实物权法要求,包括推动房产与地产统一,就是变成一个本本。这就是

4、法学家们经常说的“不动产登记核心要件是登记簿”的意思。3对于不动产登记,城里人比较关心自己的房子。但对于我们国家来说,最大一笔不动产,在城市的环路以外广大农村地区。或许您会说,农村不动产能交易吗?对,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就要改变这一点。以农村承包地为大头,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改革,会使农村土地“活”起来,使农民获得更多财产权。而这些改革的前提,就是明确的权属关系,也就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就是要明确这块玉米地是谁家的,把权属证书发到承包经营权或使用权人手里,这块地才能更顺利、完整地流转,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才谈得上清晰分离。土地流转、农地“入市”就具备了前提条件。这样,农村不动产

5、就值钱了。您可能动心了。但还是得告诉您, “小产权房”不得进行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并不能改变全世界都通行的土地用途管制,也不可能改变宪法规定的土地所有制。不动产登记工作完成后,市民不需多处跑,在指定办公地点就能一步查询,避免产权交叉或冲突。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魏莉华说,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认为,统一登记之后,将分4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减少办证环节、30 个工作日办结、通过信息共享系统可以查询的信息,申请人不必再提交材料、材料不全需当面告知等一

6、系列措施, “都是更好地保护了普通人的权利” 。不动产登记信息可全国范围内查询今年 3 月 1 日,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正式实施,而不动产统一登记需要信息管理的平台。国土部昨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今年下半年要实现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2017 年要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涵盖土地、房屋、草原、领地、海域等类型,国土部要求,要对各级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平台、软件系统及网络资源进行整合集成,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实现与相关部门审批、交易信息的实时互通共享。国土部表示,各地要实现今年下半年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明年则要基本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

7、库,2017 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信息平台将搭建在国土部统一建设的“国土资源云”上。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将信息共享5国土部发布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 ,其中提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将覆盖全国,主要面向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审批和交易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四类服务对象,提供登记业务支撑、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信息共享交换、信息依法查询服务。该平台提供信息共享交换服务的部门中包括: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等。有人由此联想到会征收房地产税。对此,国土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处处长卢静曾明确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际上是在鼓励和保护人们持有产业,其

8、制度设计的初衷并未与开征房地产税相挂钩,更不是为了征收房地产税。方案还表示,平台为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提供便捷的信息依法查询服务,保障不动产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一套房屋,只有它的房主或利害关系人才能查询。哪些财产需要不动产登记来源:华律网发表时间:2016 年 11 月 01 日浏览:13898 次房改房回购房回迁房房产转移中介纠纷房地产开发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5 年 3 月 1 日落地实施。那么哪些财产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我国的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下文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哪些财产需要不动产登记哪些财产需要不动产登记6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

9、一 )集体土地所有权;(二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 )森林、林木所有权;(四 )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 )建设用地使用权;(六 )宅基地使用权;(七 )海域使用权;(八 )地役权;(九 )抵押权;(十 )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登记机关: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

10、指定办理。7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一、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质检合格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已竣工的证明,个人自建房屋需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房屋竣工证明);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还需提交房屋面积界定报告);7、房屋地址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民政部门出具的房屋地址证明);8、经适房、单位集资房、廉租房、公租房等房屋还需提交发改委或军区

11、的立项计划和省或市或军区房改办的批文,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9、属合作修建(联建)建筑工程的,还需提交合作( 联建)协议和产权分割清单,原件;10、建设单位申请业主共有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还需提交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公有房的证明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8定,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共有房屋的证明为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为原件;1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建账证明,原件。二、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申请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核准通知书,原件,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办理初始登记且同幢房屋一部分已直接办理了转移登

12、记的,需提交被登记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4、买卖合同,原件;5、购房发票,个人申请提交原件,单位申请提交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7、已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还需提交预告登记证明,原件;8、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证明,原件。三、经适房买卖转移登记申请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复印件;9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核准通知书,原件,未办理初始登记且同幢房屋一部分已办理转移登记的,需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拨地文、图 )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质监部

13、门出具的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经适房买卖合同,原件;5、购房付款凭据,原件;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7、批准文件,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经房改部门审核签章的售房花名册;8、未办理初始登记的,还需提交发改委或军区的立项计划和省或市或军区房改办的批文);9、已办理预购经适房预告登记的,还需提交预告登记证明,原件;10、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证明,原件。四、个人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申请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4、买卖合同,原件;5、房屋测绘报告,原件;6、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还需提交预告登记证明,10原件。五、单位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申请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4、买卖合同,原件;5、房屋测绘报告,原件;6、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还需提交预告登记证明,原件;7、批准文件,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自建房屋转让时,需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范围图;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自建房屋转让时,需提交市政府同意划拨土地上房屋转让的文件,其中 1993 年 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造价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