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司法考试民法-民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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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民法总则部分序言部分:方法与目的一、学习民法的体系意识与规范意识二、鸟瞰民法:以生活为基础的解读物权法侵权法债权法民法总则 合同法 满足正常人之需求婚姻法继承法民法总则之体系结构出生权利能力自然人 死亡 宣告死亡主体 法人 行为能力监护非法人组织民事法律关系 客体对象(物、行为、权利、智力成果等)民 法 内容权利义务【责任】总 则 事件 地震、战争、自然人的出生与死亡、时间经过民事法律事实 法律行为 代理行为 事实行为第一节 民法概述一、民法的含义实质与形式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一)实质民法作为部门法的民法【民法总则第 2 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1.平等主体:如何判断是否为平等主体?看是否为平等的交易关系。2.财产关系:基于财产而形成的关系。如去超市购买海尔冰箱一台;损害赔偿关系、对于自己房屋的占有、使用、出租等。钱的问题。3.人身关系基于【人格】和【身份】而形成的关系。如父母对于子女之监护关系、收养关系、婚姻关系中的人身部分。事关伦理。【常见出题陷阱】损害赔偿关系不管是基于侵害人身权还是基于侵害财产权而产生,都是财产关系,不要将侵害人身权而产生的损害赔偿关系误解为人身关系。例题【2009 年1(部分) 】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问题:甲要求乙赔偿的法律关系是人身还是财产关系?(二)形式民法民法典二、民

3、法的基本原则【民法总则第 4 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民法总则第 5 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民法总则第 6 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民法总则第 7 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民法总则第 8 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民法总则第 9 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三、民法的渊源【民法总则第 10 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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